輕輕鬆鬆留下一本書後,愛麗絲便輕飄飄地走了,沒人會懷疑她的確是爲了和女友們逛街而提前離場,畢竟這是位連新書佈會都懶得召開的姑娘,所以編輯部全員絲毫沒有感到意外。
然後,就是相關編輯們捧着複印件,詳細閱讀這部小說的時候了。
“我事先和大家說明一下,這部小說應該有驚悚和懸疑的風格,而且並不像侏羅紀公園那樣是科幻小說,愛麗絲又挑了個新類別。”
會議室裡,布朗爲在座共十位編輯分着稿件,爲的總編多明戈接到一份後說道:“應該會有?難道愛麗絲沒告訴你故事簡介嗎?直接就把稿子送給你默讀?”
布朗完稿件,苦笑回座道:“是啊,那丫頭還是一如既往的任性,她還讓我自己從章節目錄裡挑出書名來。好在我最後還是挑出來了,就是‘尾聲’前的最後一章,1et-the-right-one-in。”
在場衆人默讀了一下這個名字,但也都沒有表示什麼,而是直接讀起了故事。
序章很快就被閱讀完畢,劇情地點是瑞典都,斯德哥爾摩附近的一座小鎮,而且是個毫無歷史可言、外來人口衆多,總人口不算多不算少的小鎮。至於時節,對於驚悚小說而言,還有什麼比白雪茫茫的寒冷冬季更合適呢?
故事正式開始。
故事正篇登場的,並不是序章末尾提及的那對神秘父女,而是一個叫奧斯卡的小男孩。他是一個孤獨並且經常受人欺負的12歲小男孩,而且,繼續閱讀的布朗很快現,這個男孩顯然有着驚人的犯罪潛質。
先,他酷愛《雞皮疙瘩》系列驚悚冒險小說。而且,他還酷愛閱讀所有和謀殺案相關的報道,並將他們分門別類地剪切下來,拼湊到收集用繪本上,這顯然不是正常男孩該有的愛好,肯定有着不同尋常的緣由。
緣由,當然被揭曉了,奧斯卡的生活環境很不理想。他父母離異,父親是個毫無疑問的同性戀愛者,而具備撫養權的母親卻又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每日每夜都將大部分精力放在祈禱上。閱讀到這裡,布朗多少可以理解這種情況,對於一些本來就信教信得很深的人來說,如果生活中出現了某些巨大打擊,確實容易讓他們精神失常般地投身入宗教信仰裡,彷彿邪教徒般入魔。
同時,孤僻的奧斯卡總會受到學校裡幾個小霸王的欺負。生性懦弱的他沒有選擇反抗,而是每晚戴着個令人感到可怖的“人皮面具”,用鈍刀不斷劈砍樹杆來泄憤。總的來說,這每一絲描寫都在不停提醒着讀者,這小男孩絕對會走上條通往黑暗的道路,除非劇情現反轉。
反轉沒有出現,但那對父女終於出現了。
其實作爲父親的哈肯-班特森早就出現了,而且出現頻率極高。在整個第一章裡,大概每兩千字就要用數字隔開一個段落,而哈肯和主角奧斯卡的出現頻率,儼然就是幾乎一比一的比例。而且,這個哈肯一登場就做了件可怖的事情。
乘車來到這座冰雪小鎮,休息不過片刻後,在小鎮邊緣地帶的茂密樹林裡,在一片寂靜的雪白大地上,他將一個無辜少年的喉嚨割裂,並詭異地取出一個大漏斗和足以承裝五加侖液體的器皿。
“我的天啊……”
寂靜的會議室裡傳來同時的呻吟,沒有人迎合他,而每一個也都在用沉默迎合着他。編輯們的閱讀度都差不多,閱讀經驗也都無比豐富,到此爲止,誰還猜不出那個哈肯要做什麼?
兩個主角都很變態。
十二歲的男孩一邊吃着軟糖,一邊翻閱着報紙。在看到一個女殺手被處以電椅死刑時,他在幻想着囚犯臨死時的生理變化;當他看到《晚報》上報道,一個男子在自家蒸汽浴室謀害了兩個***並將其電鋸肢解的屍體藏匿於浴室後方時,男孩淡定地吃下最後一塊糖果,並淡定地研究犯人的長相,而且覺得人家長得很普通。
並得出一個結論:也許二十年後的我就是這樣。
總之,這本書很高能就是了。
比如,作者用很詳細的過程,描寫了四十歲的禿頂男人哈肯找**的情節。爲了更好地“服務”,那個清秀男孩的牙齒甚至都被皮條客打落了,當布朗讀到這個男人在坑髒的廁所接受服務時,渾身的雞皮疙瘩簡直不要錢地冒出。
縱觀四周,整個會議室更是一片死寂。
然後,亮點終於到了。
奧斯卡和小女孩艾比相遇了。
一個在冰天雪地裡赤着腳的同齡女孩。
那個哈肯的“女兒”,新搬家到奧斯卡隔壁的鄰居,而且終日以木板和紙板將窗戶遮掩着。由於種種原因,奧斯卡很快就和女孩成爲了好朋友,當艾比得知奧斯卡經常受到學校下把我欺負的時候,她告訴奧斯卡,要學會反擊。
然後,她是個吸血鬼。
自從他們搬家到這個這個寒冷的瑞典小鎮後,當地便開始頻頻生命案,死者都被吸乾了血,而這都是艾比的“父親”,哈肯犯下的罪。在整部書劇情不過一個月的前提下,在區區十天左右的時間裡,他就害死了不少於三個人,並提取了至少十五加侖的鮮血。龐大的食量,讓布朗在驚悚之餘也意識到,這絕不是什麼容易的差事,也難怪他們會搬到這樣一個人跡罕至、滿是外來人口的小鎮了。
但後來某天,艾比的“父親”正在採集人血的時候被人現了,他立刻選擇了自殺,用早已準備好的硫酸將自己毀容,破壞聲道,悲慘地以重傷患加嫌疑人的連環身份送入醫院。如此,艾比就只剩下自己了。
所以,這當中就生了一個插曲。獨自獵食的艾比咬傷了一個叫維吉尼亞的女人,卻未能致她於死地,甚至引起男友的阻撓而沒能喝到血。吸血鬼的存在有暴露的可能,至少維吉尼亞真的變成吸血鬼了,但不遠淪落的女郎選擇了自盡,當醫院的窗簾被拉開後,面對射入的陽光,她在一陣慘叫聲中化作灰燼。
不過歸根結底,隨着閱讀的進行,衆編輯還是輕易地現,這原來是個愛情故事。
雖說男主角只是個十二歲的孩子。
奧斯卡其實早就知道了艾比是個吸血鬼的事實,也知道她在不斷殺戮人類,但他還是深深地愛上了艾比,而艾比也將奧斯卡作爲了自己的精神依靠。雖然這份情感明顯十分扭曲,而且疑點重重,但一衆編輯誰都沒有提出疑問的精力,都是不斷繼續看下去。
高能情節不停上演。
至少,這位吸血鬼少女在嗜血時,的確是無比醜陋的。按照前些日子愛麗絲和布朗的閒聊來解釋,那就應該是所謂的變身吧。口中出呼嚕的聲音,尖牙如野獸般鋒銳,面部輪廓更是微微變形野獸化,就連膚質也變得十分粗糙。和過去的許多吸血鬼題材一樣,愛麗絲沒有刻意美化艾比的存在,但也許是老題材看多了吧,布朗確實覺得,這樣的艾比當真是特別的“酷”。
然後,大結局該到來了。
絕對反傳統的結局。
現了吸血鬼存在的、維吉尼亞的男友,警察雷克斯要消滅艾比,而後者每個白天都要熟睡在鋪滿遮光物的浴缸裡,一旦遇見陽光就會受創。這絕對是個巨大的弱點,和毫無疑問的機會。
不過在這本書裡,正義卻並沒有戰勝邪惡。就在雷克斯偷偷潛入浴室,馬上要掀開窗戶上的遮光板時,奧斯卡卻從身後給了他致命一擊,並讓艾比盡情地吸食掉了對方的鮮血。
太……特麼高能了。
不過早在這段劇情之前,對於所謂的“let-the-right-one-in”,布朗也算理解了含義。
受到“魔法”的限制,就像傳統吸血鬼故事一樣,如果沒有“主人”的同意,吸血鬼一旦貿然進入私人場所,就會渾身冒血地死去。不過,當不了解這點的奧斯卡故意沒說出那句“請進”後,艾比卻依然走進了屋裡。
然後,就在女孩的全身不斷滲出鮮血的可怖場景下,男孩尖叫着趕緊說出那句“請進”,將吸血鬼少女請進了自己的家裡,也請進了自己的心房。
由此,當奧斯卡成爲了新的“哈肯”,“保護”且“協助”了艾比一把時,其實布朗是沒感到太意外的。
然後,就是真正的結局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