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敢。”安洋大喝一聲把大家都嚇一跳,“我告訴你小子,你要是敢欺負小夢兒,我就把你的五條腿都打斷。”
不知道是不是林峰的錯覺,在安洋說完這句話之後,周圍有一陣殺氣閃過,驚得他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不會的,不會的。”周亞趕緊安慰黃夢雅,好一陣黃夢雅才收了眼淚。
“唉,安文畢竟是家主的兒子,既然他沒有對你怎麼樣,我自然不能小題大做找他麻煩,而且現在安家已經沒有我的立身之地了,我的話他也不一定聽。”安洋有些落寞的說道。
“況且……”
“難道現在舅舅你再安家一點地位也沒有了麼,我記得你以前在安家好像很有權利的樣子。”黃夢雅很疑惑安洋怎麼變成這樣了。
“那是以前……”或許是想到以前的高興事安洋嘴角露出一絲笑容,不過很快就收斂了。
本來林峰對黃夢雅的話沒有抱太大的期望,換做是他,他也不會爲了一個陌生人和自己家族鬧僵。
“好了,不說這些了,既然伯父不能幫忙,那我就自己解決這件事。”看到黃夢雅還要說什麼林峰趕緊把話頭接過,他已經看出來安洋根本沒心思和安文計較。
林峰陪着安洋他們聊了一會天之後就回房間了。
在房間裡林峰有個問題一直想不通
他回憶今天安洋的話,發現不知道什麼原因,安洋居然對安華俯首稱臣了,不應該說是俯首稱臣,而是徹底的放棄了抵抗。
從他現在過得日子以及昨天晚上說話的語氣來看無不反應他沒了任何和安華爭鬥的心思。
按道理說安洋當年也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人,怎麼現在這麼頹廢呢?
次日一早林峰下樓看到安洋在那裡活動手腳,他也跟過去在旁邊坐着。
半小時後之後安洋收工,“怎麼,還不死心,關於安家的任何事情我都不會幫你的,特別是關於三江堂的。”
“沒有,那些事情本就和伯父無關,今天只是想跟伯父打聽個事情。”林峰坐到安洋對面說道。
“什麼事情?”安洋拿起毛巾擦了擦臉。
“您也是安家人,那麼對於當年安若殺死震武組十幾名隊員的事情,您瞭解麼?”林峰緊緊盯着安洋,想從他的臉上看出什麼。
聽到安若兩個字安洋的手明顯停頓了一下,然後若無其事的繼續搽臉,“當年安若的事情我也不是特別清楚,只聽說爲了他的事情,家主親自到京城求花家的家主,之後花家家主帶着家主到震武組負荊請罪,之後安家的實力縮水了一大半。”安洋若無其事的說道。
“你問這個幹什麼?你是?”
林峰看安洋還是一副油鹽不進的樣子,決定和他攤開身份,這也是他昨天晚上精心考慮的計劃:“實不相瞞,我是震武組刑處一堂堂主,被刑處派來重新調查安若一案的。”
“重新調查安若一案,那件事案子不是已經結了麼?”安洋手中一頓慢慢的放下毛巾,他看似無意的瞄了一眼林峰。
“前段時間刑處重組,安若的案子重新調查,但是就在不久前他被人毒死了。”林峰又爆出一個猛料,想要看看安洋的反應。
“什麼!”安洋吃了一驚,接着大怒,“被毒死了?”
他整個人就像一頭暴怒的獅子,隨時準備擇人而噬。
林峰只覺得整個人身處於瀚海汪洋之中,天地之間到處都是雷霆風暴,他就像大海上的一隻小船隨時可能被顛覆。
“你說的是真的?”安洋緊緊盯着林峰。
“當然,不信你可以到安江省鐵血堂去問,或者到刑處去問都能知道。”林峰說道。
安洋深呼一口氣,平靜下來。
林峰長舒一口氣,剛剛的感覺真是糟糕至極,心道:“他是哪個境界?難道已經到了傳說中的內勁境界?”
“安若的死,震武組已經通知安家,當時安家不是派安榮去刑處收斂了麼?”
安洋聽完一言不發直接出門了。
看到安洋陰沉着臉出門,林峰心想:“有戲。看來安若事件果然是安家兩派爭鬥的轉折點。”
安洋出門之後直接來到安家別墅。
“安華呢,他人在哪兒?讓他出來見我。”安洋到安華的別墅之後直接推開門一路橫闖到處找安華。
“二老爺,家主不在……”安華別墅的一衆僕人和管家那裡攔得住安洋,被他直接闖到安華的書房。
安洋看也不看直接踢門就進。
“誰這麼大膽?”聽到有人大吵大鬧一腳踢開書房的大門,安文一拍桌子就要去教訓他。
“不知道我們正在商量事情麼,來人……給二叔上杯茶。”
安文轉過身來一看是安洋,馬上乖乖的重新坐下。
自從上次安文闖進安華的書房之後,安華就有意無意的讓安文也參與安家一系列事情的決策。
雖然大多數時候都是安榮在和安華商量,但是他知道機會難得因此甭管有用沒用什麼問題都提出一點意見。
因此安華雖然覺得安文的建議很多手狗屁不通,但還是留他在書房裡面聽他和安榮討論,算是給他一個學習的機會。
“二弟,你怎麼來了?”安華坐在主位上看着安洋怒氣衝衝的樣子心裡就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大哥,我今天來就問一件事。”安洋站在書房中央一臉悲痛,“若兒是不是已經死了。”
“這……是的。”安華猶豫了一下說道。
“那爲什麼不通知我,就連去收斂若兒的屍首也是安榮去的?”安洋雙手握拳憤怒的問道。
“二叔,您消消氣,不通知您,是因爲怕你意識情緒激動鬧出什麼事情來,所以……”安榮站起來對安洋拱拱手陪笑道。
“怕我情緒激動鬧出什麼事情?那爲什麼收斂了若兒的屍體之後還不告訴我?”安洋衝過去抓住安榮的衣領一把將他提起來。
電腦又壞了,公衆號也沒更新,明天再發五章,公衆號發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