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好的事,還考慮啥啊。有的人求還求不來呢、機不得失,失不再來啊,有很多人不會把握機會,最後失去了,才知道後悔。”
我覺得出牆說的也對,不妨試試,反正我也不搭什麼,只要不讓我花錢,什麼都可以試試,我的理念就是別動錢。
“你說的也對。”我說。突然手機沒有聲音了,出牆掛了電話,這讓我發矇了。不會她老公回來了吧?
我拿着手機,琢磨着,同時看了看手機的通話時間,我跟出牆整整聊了一個半小時。這在我的通話史上還是第一次。
這個女人太能聊了,又是個電話依賴症。
突然我的手機又響了起來。又是出牆的電話,我慌忙的接了。
“你怎麼掛了?”我問。
“限制通話了。”
“什麼?”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限制通話這個詞。
“無論是聯通還是移動,打電話時間超過一個半小時,就會限制通話,”
“還有這麼一說?”
“恩,”
“看來你經常限制通話啊?”我問:“要不你怎麼知道啊?”
“以前,我總跟我老公這麼通話。”
“不會吧?你老公,你倆有什麼說的,一定是情人,只有情人才有說不完的話題,我說的對嗎?”
“老公就沒有說的嗎?”
“大概是吧。”
“換個話題,咱倆哪天見啊?”
“你說呢?”
“要我說,最好是明天見。你看怎麼樣?”
“那就明天吧,地點你定。”
“好吧,你明天等我的電話。咱倆最好把協議簽了。”
“什麼協議?”我沒有明白她說的協議。
“既然,我打算包你,得有個書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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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死,這事還籤協議啊?”我驚訝的問。
“有了協議,就有了約束。”
“那你說,這個協議怎麼籤?我還沒有簽過呢。”
“我在包你期間,我每月付給你薪水五千,你表現好我也許會多給你,無論什麼時候,你隨叫隨到。不得用任何理由推脫。”
“汗,要是我身體不舒服呢?”
“那也不能違約,協議就等於合同。任何一方違約了,都要給對方十倍的賠償。你看怎麼樣,咱倆這是先君子後小人。”
“不怎麼樣。”
“你不贊成籤協議啊?”
“這事怎麼能籤協議啊,這事也不是拿上桌面上的事啊。真暈死了。再說,就是有一方違約了,還能去法院起訴嗎?”
“是不能去法院,但是有個相互間有個約制啊。”
“這事是憑自覺的。”我說:
“事是那事,不過有個約束還是比較好的。”
“我不贊成,你想跟我見就見。不想就拉倒。我可沒有時間跟你籤什麼合同。”我說完就把電話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