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穎是個有經驗的警察,說:“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存作爲證據。”
我馬上拿出高像素手機對準人體“啪嗒啪嗒”從各角度各方位拍照,孫穎站在我身邊指着幾張照片說:“這個角度看起來很不雅,刪掉吧!”
我說:“還行呀!很美呀!”
她給我一個鄙視的眼神。
拍完照之後,我讓邱瑩的靈魂從槐木牌子出來,化爲一道白光尊進了自己的身體,很快,那具身體在營養液裡面嘩啦嘩啦遊動了,系主任帶來的兩個女職員驚叫道:“鬼呀!”
我把邱瑩從營養液裡面拉了出來,說:“她不是鬼,是被你們的校長囚禁了整整兩年。”
邱瑩跪在我面前哭道:“謝謝林警官救命之恩。”
我脫了外套披在她身上,說:“警察就是抓壞人救好人的,來,把衣服穿上別受涼了,然後我們重新做一份筆錄。”
昨晚她做的筆錄不能當做證據,現在就可以了,她可是受害人。
我的外套足夠寬大,穿在她身上遮蓋了關鍵部位,但是她的身體還在滴落着水珠,而且我那件衣服是開領的,顯得她特別性感,她並不介意,跟隨我到一邊開始做筆錄。
孫穎則在跟那幾個女職員做筆錄,她們是對現場的第一目擊者,也是很重要的證人。
這時另一個容器也嘩啦啦響起來,另一個受害者楊嫣在水裡撲騰着喊:“救命。”
我知道她也是活生生的人,過去把她拉了起來,不愧是校花,美貌跟邱瑩不相上下,只是在實驗室裡面未見陽光久了,全身的皮膚呈現出病態的蒼白,我說:“你是楊嫣吧!我是前來營救你的警察。”
她撲進我的懷裡哭道:“我終於可以重見天日了,謝謝你,警官。”
我找了一件外套給她穿上,在最後一個大容器面前轉了轉,裡面應該就是於正風的女兒了,相貌還是挺漂亮的,比兩位校花也差不了多少,不過我對她沒有好感,於正風是爲了她纔會害人,算得上是罪魁禍首。
忽然她的眼睛掙了開來,正在看她的我嚇了一跳,只見她滿眼焦急的神色,嘴脣微微抖動想要說些什麼但說不出來。
我說:“她也醒了,她不能說話麼?”
楊嫣說:“她叫於若水,她的下巴都癱瘓了,她父親爲了救她,讓我和邱瑩姐姐不知吃了多少苦頭,算是罪有應得。”
連下巴都癱瘓了,這程度也就只有眼睛能夠動一動了,我不由憐憫之心大作,說:“等下有許多警察前來取證,我們把她弄起來穿上衣服吧。”
楊嫣的目光閃動,說:“你真是一個善良的警察”
我呵呵一笑,把於若水抱起來給她穿上了外套,實驗室外面的那些保安身上的外套都被我給徵用了,保安們得知他們的校長囚禁了兩位校花,馬上都跟他劃清界限了。
實驗室裡有一個輪椅,想必就是於若水的座駕,我把她抱了上去,對楊嫣說:“你照顧好她。”
這時黃局長親自帶人來了,滿臉陰沉地說:“怎麼回事?我在電話上不是叫你們撤回來嗎?”
孫穎在局長面前誠惶誠恐,而我卻不鳥他,冷笑道:“於正風非法囚禁本校女生,如今證據確鑿,局長難道還想保他不成?”
黃局長說:“如果是證據確鑿,就算是達康市長也保不住他,把他先帶回局裡。”
這時異變突生,受害人之一楊嫣忽然拿了一把手術刀抵在於若水的脖子上,喊道:“你們快把於校長放了,不然我就殺了人質。”
我一時間懵了,受害人劫持犯罪分子的女兒當人質要求放了犯罪分子,這是要鬧哪一齣?
孫穎小聲說:“該不會是患了斯德哥爾摩症?”
我說:“什麼症?這是病?”
她說:“在瑞典的首都斯德哥爾摩,發生過一件搶劫案,幾個男性劫匪,劫走了六名銀行女職員,關在一個地下室裡。在長達半個月的時間裡,匪徒們對她們不斷恐嚇,告訴她們,他們可以殺死她們,但是他們並不殺;告訴她們他們本來可以給她們更大的苦難,但是他們沒有給。到她們被救出來時,一個非常奇怪的事發生了:所有的受害者都對匪徒們感恩戴德,有一個女性嫁給了其中一名劫匪,另外兩名則傾盡家產爲罪犯辯護。這是一個很典型,很能引起興趣的案例,犯罪心理學上專門爲此取了一個名詞,叫“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我說:“看起來還真的有點像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我腦海裡出現劉欣怡的聲音說:“苯叔叔,是於若水的靈魂控制了楊嫣的身體。”
啊!原來我真夠笨的,早就聽邱瑩說過她們的身體已經被霸佔了,居然沒想到這一點,我走到楊嫣和於若水面前,說:“妹子,我知道你救父心切,但是這有用麼?你想自己殺死自己?”
她大驚失色,說:“你,你全知道了?”
我點點頭,說:“好死不如賴活,把刀給我,你一個失手把自己給殺了那就成笑話了。”
她已經失去了抵抗之心,毫無反抗地被我奪了手術刀,我大手一揮,兩個女警過來把她給拷上了,我看着輪椅上於若水的眼睛,終於明白她的眼神爲什麼如此焦急了,原來她纔是楊嫣。
我對她溫和一笑,說:“別怕,我會救你的,楊嫣。”
她的眼神煥發出異彩,那是充滿感激充滿希望的眼神。
於正風被帶回了局裡,邱瑩楊嫣和於若水送去醫院檢查身體,黃局長則是點頭哈腰地跟達康市長打電話解釋,我聽到他說:“對對,這件案子是一個愣頭青辦的,不過真辦成了鐵案,我也不相信於校長會囚禁兩個小姑娘,可人證物證俱在,這次於校長是無法狡辯了,是是是,我會秉公辦案,保證不對於校長嚴刑逼供。”
掛了電話他瞪了我一眼,說:“聽到沒有,秉公辦案,不許對於校長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