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身昂貴而華麗的裝束好像在巴黎看時裝展而不是在一個休閒愜意的海邊,頓時爲數不多的遊人紛紛對她投以矚目的眼光。
落夕不想把事情鬧大,一回頭,走到她面前,低語道:
“我沒什麼話和你說,你走吧,別再跟着我,我有我的生活,你要是想找他,你自己去。”
安琪拉諷刺地挑了挑眉:
“你也會怕?你當初纏上他的時候那種死纏爛打的勇氣到哪裡去了?當初不是你死皮賴臉的要做他的女人的嗎?如今又畏首畏尾,我真鄙視你!“
”到底誰鄙視誰?“落夕本來不想和她吵,但實在忍不住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你喜歡他,想去找他你就去啊,腿長在你自己身上,你只敢對着我說不敢對着他那算什麼本事?你就算用唾沫星子把我淹死了他也不會知道的,我勸你還是搞清楚對象的好!”
安其拉的臉一陣紅一陣白,真奇怪在那麼多層粉底下面還是看得出來。
落夕不想在她身上浪費時間:“你不要再來找我了,我和你不是朋友,我走了——對了,奉勸你一句,對你的影迷好點,他們可是你的衣食父母。”
說完,她轉頭昂然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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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拉突然在她身後大喊一聲:“顏落夕你給我回來!”
落夕不理她。
這個女人難纏得很,她這輩子再也不想和她說話了。
其實她何苦呢?
她那樣的名聲,那樣的長相,想要找個有錢有派頭的男人不是難事。
爲什麼要死守在項昊翔身上?
她大約只是不甘心。
女人啊,最愛犯的錯誤就是把不甘心當成愛。
其實你只是不甘心被他拋棄而已。
不甘心他無視你的魅力。
可是那有什麼好不甘心的?男人都是那麼賤,你越是巴着他,他越是不想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