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宋子恆之所以來月城,的確是一個巧合。
因爲種種原因,宋家的企業在雲城受到了打擊,再加上林冉冉去世這件事,宋子恆整個人都失去了鬥志,爲了換個環境散散心以及尋求東山再起,他把一部分產業轉移到了雲城附近的另一個城市,這次來月城是來找一個合作伙伴商談,對方的公司就在這個新開的大商場附近,於是就誤打誤撞地看到了林冉冉。
林冉冉並不知道這些,還以爲是宋子恆知道了什麼過來的,心驚膽戰了好幾個月,見沒什麼事兒了,才稍微放下心來,得知不過是湊巧碰上罷了。
不知不覺間,再過些日子就是小不似的週歲了。
乾媽給小外孫打了好幾件細絨毛衣,又把自己女兒小時候用的純棉衣褲消毒洗了改小了,給不似換季的時候做裡子穿:“你不要嫌舊衣服不好哦,我們這裡哪家生小孩子,滿地裡去找人家穿過的舊衣服,一是純棉的老料子貼身舒服,小孩不長劑子,二是別人穿過的衣服好,給他壓一壓,以後長命百歲。”
林冉冉感激不盡地點點頭,柔聲道:“我知道乾媽疼他。”
“再過一個月就是小寶週歲了,要不要辦一桌?之前滿月的時候你就沒給他辦抓鬮。”
“我這邊朋友不多……”
“怕什麼,公司那羣人肯定要來的,到時候一桌怕是還不夠呢!”
如果說乾媽一開始是抱着目的收她爲乾女兒,她也是出於私心認對方爲乾媽的話,經過長時1;148471591054062間的相處,雙方都在不知不覺間把對方當成了真正的家人。
人都是感情動物,除去那些心肝都壞掉的,大部分人在你來我往以及一張桌子上吃飯的情況下,怎麼都會產生感情,養個貓狗都是如此,何況是人呢?
乾媽除了有時候說話比較直外並沒有什麼大毛病,林冉冉是隨和不過的性子,小不似更是活潑可愛又聽話,在自己親女兒遠在外地,親兒子忙於工作的情況下,天天有來有往互相照顧的林冉冉母子,在舒大叔夫婦心中並不比親生女兒差多少。
更重要的是,林冉冉不是那種貪婪又不知道進退的人,從來不會因爲他們有錢就想盡辦法佔便宜,反而非常有分寸,知道什麼叫適度,以及有來有往。
之前舒準送給她比較貴的東西,她都想辦法送別的把人情還回來了,還還得讓人挑不出一點錯。乾媽經常給小寶弄好吃的,她也時常用從馮媽那裡學到的手藝做一桌好吃的孝敬他們,把乾爹乾媽吃得眉開眼笑,連說林冉冉太賢惠。
到這個地步,就連乾媽她都不禁有些動搖了——這麼性情好又溫柔的女娃,給自己兒子做老婆其實也不錯!不就是有個兒子嗎,那又怎樣,爸爸都死了,改個姓氏照樣是他們家的人,他們一手帶大的,以後還怕不認他們這個爺爺奶奶?
再者,若若除了生過孩子以外並沒有什麼缺點,真要說的話,生過孩子也算不上缺點啊!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帶着孩子再嫁又不是什麼稀奇事,外人怎麼說關他們什麼事,總比娶個上房揭瓦不孝不善的黃花閨女強。等以後小兩口再生一個,日子就更美了……
抱着這樣的心態,乾媽對待林冉冉母子的心情就更加親密和微妙了,那架勢和做親媽的沒有什麼兩樣。
林冉冉猶豫了一下,並沒有立馬點頭。
乾媽誤解了她猶豫的原因,體貼地問道:“是不是沒錢了?不要緊,一兩桌酒錢就包在我身上了。”
“不是,這個錢我還是有的,就是不知道去哪裡辦酒好。”林冉冉當然不能說實話讓對方破費,只好這麼婉轉道。
乾媽卻是看穿了她的窘迫,也不說穿,而是建議道:“之前我讓你開淘寶店的事情,你覺得怎麼樣?”
“我沒開過店,不過也想試試。”林冉冉老老實實地坦承了。
她並不想這麼早離開孩子去上班,至少要等他能夠自己上學了,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試試吧!我有個熟人在做文化衫印刷,你直接從她那裡訂貨拿貨,轉手賣出去能賺不少呢!又不要什麼本。”
“好,那就謝謝乾媽了。”林冉冉點點頭笑道。
“一家人,這麼客氣做什麼?”
在乾媽和乾媽熟人的鼎力相助下,沒幾天林冉冉的小店就開起來了,設計得很像模像樣。
林冉冉本來做好了很長一段時間沒生意的長期準備,可沒想到的是,開張後的第三天,一個大顧客就找上了門。
這位小姐據說是一個大公司的部門主管,負責了這次節日聚會的採購,其中有一個環節便是穿着統一的文化衫表演節目,大概需要三四百件的樣子。
林冉冉高興得不行,剛剛開店就有這麼大的單子,莫非是開門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