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蕭錦初那邊都沒有過來找她,晏殊華反倒是慶幸的,因爲沒有出現發熱的情況。
她下車前還特意去看了一眼,可是單間裡已經沒人了。
無法,她只能帶着沈紅梅下車。
火車站,晏父派來的人已經在等着了,兩人很快便被帶着來到了市中心。
沈紅梅進了晏父家,就像是劉姥姥進了殊華不得不做最壞的打算。
大觀園,也對,一個一直生活在鄉下的人,哪裡見過裝潢如此好的洋房?
沈紅梅臉上全是喜意,晏殊華就不一樣了,她看了,這別墅住了絕對不止一年,也就是說晏父早就有了能將她們母女接回來的條件,可是他並沒有。
那麼這次把她接回來又是爲了什麼?
晏父名叫晏振華,當年返城後,他是準備過段時間就去把沈紅梅接回來的,可是機緣巧合的她邂逅了前任市長的女兒,她美麗溫婉,跟她一比,鄉下的沈紅梅就不值一提了,更別說她能給他帶來的助力也不是沈紅梅能給的。
所以晏振華果斷的將沈紅梅接回來這個選項排除,一心一意的追求市長女兒,功夫不負有心人,他成功了,也經過十八年的摸滾打爬坐到了市長的位置,可這屁股還沒坐熱……
他沒好氣的白了一眼自己的女兒。
“你哭什麼哭,現在知道哭早幹什麼去了?”晏振華揉着自己的眉心第一次對自己的寶貝女兒用了這麼重的語氣。
晏晴雪還是止不住哭聲:“爸,蕭錦初真的癱瘓了,我不想嫁過去,我不要嫁給一個殘廢,嗚嗚嗚。”
晏振華被她哭的腦仁疼,他呵斥道:“他癱瘓是因爲誰?還不是你?你說說你這腦子到底怎麼長的?好好的一份姻緣被你作成這樣!”
“好了好了,親愛的,你也別罵雪兒了,她也不是故意的。”一邊的晏母劉翠曼不忍心自己的女兒被罵打岔道。
晏晴雪也嘀咕道:“我不就帶着幾個不相信我未婚夫的朋友去看了他一眼,誰知道會暴露他。”
“你還有理了?人家在執行機密任務,你大大咧咧的跑上去拉着人家,還說那麼大聲生怕別人聽不到,這樣都不暴露到底要怎麼樣纔會暴露?”晏振華一想到自己女兒乾的蠢事就忍不住頭疼。
晏晴雪自知理虧,她也不哭了,就小聲的哼着:“我不管,我不要嫁一個殘廢,我要是嫁給他肯定會被人笑話的!”
劉翠曼體貼的挽着晏振華:“親愛的,你快消消氣。”她伸手在晏振華的胸口順氣,而後看向晏晴雪道:“晴雪,你不是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你爸嗎?”
“還好消息,她只要消停點我就謝天謝地了。”晏振華蹙眉道。
晏晴雪撅了噘嘴道:“我最近認識了蕭二少,他今天約我明天和他去約會。”
“蕭二少?哪個蕭二少?”蕭家就只有一個繼承人那就是蕭錦初,他可沒聽說過有一個二少。
劉翠曼笑着抵了一下晏振華的腦門:“你這個腦子,難不成蕭家要讓一個殘廢繼承家業?”
晏振華頓時明悟,他咳了一聲看向晏晴雪:“這次你可不要弄那些幺蛾子了。”
晏晴雪無精打采道:“我不弄幺蛾子也沒用啊,反正我都要嫁給那個殘廢了。”
“你這個死丫頭,爸爸什麼時候真的沒幫過你?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時間我就把你鄉下的姐姐接過來了。”晏振華笑罵道。
晏晴雪先是沒反應過來,過了一會兒她的眼睛亮了亮:“爸,你是想……”
她喜色露出表面,趕緊圈住晏振華的脖頸,在他的臉頰狠狠的親了一下:“爸,你對我太好了,剛好土鱉村姑配半身殘廢,絕配!”
晏振華繃着一張臉將她推開:“多大人了還這麼一驚一乍,記住了嗎?這次你可要把二少好好抓住了!”
晏晴雪重重的點了一個頭。
隨後他警告了晏晴雪母女不要露餡,忍住晏殊華母女這幾天,等事情一結束他就把她們送走,絕對不礙她們眼。
晏晴雪母女欣然同意。
這一邊,晏殊華黑夜沈紅梅吃過了晚飯。
沈紅梅有些束手束腳的拉着晏殊華道:“殊華,這地方好是好,可是我就是待着不舒服,吃東西都不敢吃飽。”
晏殊華知道沈紅梅是習慣了鄉下的環境,她安慰道:“媽,這裡也是你家,你怕什麼?想怎麼來就怎麼來,在自己家裡還拘束那不是找罪受嗎?”
沈紅梅一想也是這個理,她頓時感覺輕鬆不少。
兩人吃完飯,就等着晏振華回家了,好在也沒讓他們多等,不多時外面就傳來了老舊汽車停車的聲音。
沈紅梅緊張的站了起來,她順了順自己的頭髮,看向晏殊華問道:“你看看媽現在怎麼樣,頭髮亂沒亂,臉上有沒有髒了?”
晏殊華安慰道:“沒事,媽你現在好的很。”
雖然這麼說了,沈紅梅還是有些緊張,她捏了一下自己的衣襬,雖然她特意將自己最好的衣服拿出來穿了,可是依然跟這個富麗堂皇的房子顯的格格不入。
終於,大門被推開,晏振華走進了門。
沈紅梅的眼眶頓時就紅了,她上前一步張開嘴,可還沒等出聲,她一肚子話又憋了回去,因爲她看到了跟在晏振華身後進門的雍容華貴的女子,緊隨其後還有一個同樣穿着打扮洋氣的少女。
哪怕沈紅梅再不願意相信,她也知道了這兩個人跟晏振華的關係。
她的臉色有些難看,晏殊華看着心裡嘆了一口氣,她最不想看到的一幕還是發生了。
沈紅梅苦苦等待了十八年,等到的卻是這個結果。
她也跟着上前一步,環住了沈紅梅輕聲喊道:“媽。”
沈紅梅頓時回神,她扭過頭輕輕的擦拭了一下自己的眼眶。
晏振華讓劉翠曼和晏晴雪先上樓等着,他往沈紅梅和晏殊華的方向走來。
“這就是殊華吧,都長這麼大了,爸爸都快不認識了。”晏振華好歹混跡多年,哪怕是對一個才見面的陌生人都能營造出那種熟稔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