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習慣性的把女人的一切都寄託在男人身上,卻從來不要求她們自己去努力,自己掌握自己的人生主動權,反而一個勁的教唆她們像菟絲子一樣依附着男人而活……
這樣畸形的觀念,難道對女人來說還是什麼好事?
就如同古代常說的三從四德,指的就是讓女人在家的時候聽從父親,出嫁之後聽從丈夫,丈夫死了就聽從兒子,從頭到尾都沒有給女人任何的自主權利,整個人生都是依附在不同的男人身上,指望着他們過日子。
如果遇上的男人還算不錯,這樣三從四德的女人或許還能過幾天好日子。
可如果倒黴的遇上了一個人渣呢?除了苦苦忍受,絞盡腦汁的和別的女人爭寵,困在後院裡的女人還能有什麼辦法讓自己過得更好?
這就是掌握了主動權和沒有掌握主動權的區別。
擁有主動權的男人可以隨時隨地自由選擇,哪怕再選完之後又後悔了,也能擁有倒退重來的權力,就好像那句話說的,男人越老越吃香,女人越來越廉價。
而沒有主動權的女人卻只能任人挑選,在答應之前或許還能互相選擇一下,可是一旦答應之後,就很難再有後悔的機會,再苦再難,都往往只能咬着牙繼續忍下去,年紀越大,就越沒有反悔的極好。
這種選擇是指男女在婚姻上的選擇。
別說是古代社會了,即便是在如今能夠自由離婚的現代,很多人對於離過婚的女人都是抱有一點歧視心理的,認爲離過婚的女人多多少少都有些問題,肯定比不過那些沒結過婚的小姑娘。
說得再難聽一點,大部分的人都普遍覺得,女人一旦結婚之後又離婚,整個人的價值就跟着直往下掉,一點都不值錢了,哪怕以後再想結婚,也只能找四五十歲有孩子的老男人,給人做後媽……
更要命的是,有這樣想法的人還不僅僅是男人,很多女人自己也是這麼想的,總覺得女人離婚是很掉價的事,以後再想找也找不到什麼好條件的男人了,又害怕自己以後老了沒有人照顧,於是就苦苦的忍着,哪怕丈夫再不是個東西,婚姻狀況再怎麼糟糕,也死活忍着不肯離婚。
而這種心理上的惶恐與不安,缺乏安全感的種種行爲,恰恰就是女人缺乏主動權的後遺症。
要不然的話,同樣是結婚之後又離婚,爲什麼男人就不擔心自己找不到下一個老婆,老了以後沒人照顧?
不就是因爲男人有這種底氣,對婚姻和家庭的主動權掌握在他們的手裡,所以他們有恃無恐,即使離婚了也不覺得自己掉價,反而覺得沒有了婚姻的束縛,自己過的更好更自由。
而條件稍微好一點的男人離婚之後,如果心裡願意,不用費多少力氣就能重新找到一個更年輕美貌的新老婆。
而女人對於離婚的過度恐懼,其實正暴露了她們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底氣不足,寧願苦苦忍受着婚姻的不幸,也不敢豁出去讓自己重新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