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叮鈴鈴……,王方的手機響了,吵醒了還在午睡的她。王方睜了一下眼睛,沒有理會手機聲響,翻過身繼續睡。剛睡着,手機又響了,連續不斷的手機聲音,徹底把王方的瞌睡吵到九霄雲外去了,也把她的心情吵到崩潰的邊緣。沒好氣的拿起手機:“你是哪個!”
“我是雲鎮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電話裡傳來一個年輕女人的聲音。
“哪樣事情?”
“你是不是王方?”
“我是王方,你是哪點?”
“我這點是雲鎮縣人民法院立案庭。”
“法院找我搞哪樣?”
“是這樣子:有個常盛資產管理公司起訴雲鎮縣布鞋廠償還債務的案件,原告在訴狀裡說你是這個廠的廠長,所以我們纔給你打電話的。”
“我都退休10多年了,還找我搞哪樣?再說,這個廠在18年前就被雲鎮酒廠兼併了,這個廠也不存在了。”
“你說的這種事情,要在我們法院開庭審理的時候才處理,現在是送達程序,不處理這個事,所以,請你來法院立案庭,把應訴通知書和訴狀副本領一下。”
“這個事情與我沒有關係了,我不會來領取的。你們愛怎麼辦就怎麼辦。”
布鞋廠在18年前,就因爲市場原因,虧損了很多錢,在工商銀行貸了20萬的款,也沒能救活,當時王方考慮到廠裡有幾十號職工不好安排,正好酒廠那個時候風生水起,就和酒廠的李躍廠長商量,能否把布鞋廠買過去。因爲酒廠生意很好,生產明顯跟不上,李躍想要擴大生產規模,正愁沒有地盤,王方主動提出兼併,正合李躍的心意,二人一拍即合,很快就達成兼併協議:布鞋廠所有資產全部由酒廠接管;人員併入酒廠,由酒廠安排工作;布鞋廠欠銀行的貸款20萬元和利息由酒廠償還。協議簽訂後,布鞋廠按照程序,將此事以報告形式上報了主管部門------縣輕工業局,輕工局也爲了布鞋廠的事發愁,能由酒廠把它接管過去,那是再好不過的事了,所以很快就批准了。辦完相關手續後,王方到了退休年齡,就在輕工局辦理了退休手續。
沒想到退休18年了,還會有官司找上門來,心情是徹底地不好了。心裡盤算:既然管理公司已經起訴到了法院,這個事情躲是躲不掉的,怎麼處理纔好呢?人年紀大了,腦筋難免不清白,想來想去想不出什麼辦法,就只得給女兒打個電話商量一下:“三妹,老媽遇到大麻煩了,你回來幫我想哈辦法。”
“你老人家會遇到哪樣麻煩?”三妹的口氣充滿疑惑。
“是真的,我哪時候騙過你?”
“好嘛,不要急,我明天回來幫你想辦法。”
“哎呀,你就不能今天回來嗎?”
“我今天走不開呀,生意還沒安排人接手嘛。”
“喊小王守一哈店就可以了嘛。”
“指望不上他,他除了會開車,生意上的事他一竅不通。”
“好嘛好嘛,那你明天早點來啊。”
“嗯嗯,沒問題。”
第二天一早,三妹就回到孃家,王方一夜沒閤眼,三妹一到家,王方迫不及待地拉着她的手說:“死妹子,天都這麼大亮了纔回來。我昨晚一夜都沒睡着。”
“老媽,哪樣事情讓你睡覺都睡不着?我從來不記得我家老媽有睡不着的時候。”
“昨天雲鎮縣法院打電話來說,常盛資產管理公司把我告了,要我到法院雲領手續。”
“你和這家公司有哪樣業務來往啊?”
“沒有,法院說是管理公司起訴要布鞋廠還欠款。”
“布鞋廠欠有錢嗎?”
“我想來想去,布鞋廠只在工商銀行貸過一筆款,應該是還了的。當時布鞋廠被酒廠兼併時,有協議約定,由酒廠還銀行的貸款。”
“那你也是猜的?問一哈酒廠就不清楚了?”
“也是哦,等我找一哈酒廠李廠長問一下子。你陪我一起去。”
“沒問題。”
母女二人一起出得大門,上了三妹的小車,徑直往酒廠開去。酒廠也不遠,就在城邊,幾分鐘就到。
進得酒廠大門,剛停下車,保安過來問道:“請問你們二位是辦業務還是找人?”
王方說:“我找你們李廠長有事。”
“哦,我們廠長還沒到,請你們到辦公室等一下。”
正說着話呢,李躍的車開了進來。保安說:“你們二運氣不錯,我們李廠長到了。”
李躍一下車,就看見了王方。心中一愣:噫,王方來酒廠幹啥?這時王方也看見了李躍,就喊:“李廠長,還記得我不?”
“哎呀,是王廠長,記得記得,怎麼可能不記得你呢?10多年了,王廠長來找我是有什麼事嗎?”
“你還真說對了,昨天遇到點事,所以今天特意來找你覈對一下。”
“什麼事?來來來,到我辦公室說。”李躍一邊說一邊請王方往他的辦公室走。
李躍推開廠長辦公室的玻璃門,把王方讓了進去。
王方剛坐定,還沒等李躍發話,就急忙說道:“李廠長,是這麼個事,前天我接到縣法院的電話,說是常盛資產管理公司起訴我原先在的布鞋廠,要我去法院拿訴狀和其他應訴材料。”
李躍插話道:“王廠長稍等一下,這個事情與我有什麼關係?”
“是這樣,你先聽我說。”王方知道李躍不理解這個事情,就放慢語速,“10多年前,我們兩個廠合併的時候,有一份協議,原件我一時找不到,但是裡面重要的內容我是記得的。主要有三點,一個廠房設備歸酒廠,二是人員歸酒廠,三欠向工行的貸款由酒廠償還。是不是這三件,李廠長?”
“大概是這樣的。那怎麼出來個管理公司告你們呢?”
“我還沒有去法院,具體情況還不瞭解,先和你通個氣。我想大概是這樣:因爲我們原來的布鞋廠沒有其他的經濟糾葛,只有這一筆銀行貸款,所以,我認爲應該就是這個事。我問哈李廠長,這筆貸款你還了沒有?”
李躍被王方這一問給問愣了,一時想不起來還沒還貸款,就說:“時間太久了,我還真想不起來還沒還。這樣,我把我們會計叫來,叫他查一下,你看怎麼樣?”
“那就趕緊把你們會計找來,查落實了我們好進行下一步處理啊。”
“好的,我馬上叫他來。”
說完,李躍掏出手機,給會計撥了電話:“喂,張會計,你來我辦公室一下。嗯,嗯,就現在,馬上!”
張會計很快就來了,側着身把推開一條縫,先探頭看了看裡面,見還有降價,就先問李躍:“李廠長,是什麼事?”
李躍說:“進來吧,這位是原先布鞋廠的王廠長,沒事的。”
張會計這才把門全部推開,走進辦公室,站在李躍面前不遠處,李躍說:“張會計,你先坐下,剛纔王廠長說,他們布鞋廠和我們酒廠合併時,有一筆銀行貸款由我們酒廠還,我也記得有這個事,找你來就是問一下,這筆貸款我們還了沒有?”
“這個時間太久了,我要查一下才知道。”
李躍就問王方:“王廠長,你看什麼時候要結果?”
王方說:“當然是越快越好了。”
李躍又問張會計:“張會計,你幾天可以查出結果?”
“這麼長時間的賬,怎麼着也要3、5天吧?”
李躍說:“王廠長,法院通知你什麼時候開庭沒有?”
“電話裡沒有說,只說叫我先去拿應訴材料。具體時間我也不知道。”
“那這樣好不,你先去法院把材料拿了,問清楚開庭時間。如果時間緊,我就叫張會計加班查,如果時間寬裕,張會計就上班的時候查。你看怎麼樣?”
王方說:“那要得,我現在就去法院拿材料,不過不管時間來不來得及,都請李廠長抓緊查一下。”
“好的,張會計,你現在就去開始查。”
王方來到縣法院,找到立案庭,看到裡面有個小姑娘,就問道:“法官,我來拿應訴材料,要找哪位?”
那個小姑娘擡起頭來,看了看王方,回答道:“阿姨,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王方。王是三橫一豎的王,方是方便的方。”
“好的,你在外面的椅子上坐着等一下,我查查。查到了叫你。”
王方依言在大廳的鐵椅子上坐下來,眼睛看着立案庭裡的那個小姑娘,只見小姑娘起身後直到她身後的鐵皮櫃子前面站下,用手拉開櫃子右邊的門,再用左手拉開左邊的門,櫃子分三層,全是立放着的案卷,小姑娘擡頭先看最上面一層,頭從左向右慢慢轉動,看完最上面一層後,頭稍微低下一點,從右往左看中間一層,看完中間一層,又看最下面一層,全部看完後,也沒看到王方的名字。
就回身問道:“王方,沒有你的名字,是不是你搞錯了?”
王方連忙起身走到窗口,說:“不會吧,是你們法院打電話給我說的。”
“哦,那你記得電話裡是怎麼說的嗎?”
“記得的,說是常盛資產管理公司起訴雲鎮縣布鞋廠償還債務的案件。”
“噢噢,明白了。我再查一下。”
不一會兒,小姑娘就在櫃子的中間層拿出一本案卷,然後用左手將櫃子的兩扇門關好。回過身來,一邊往辦公桌走,一邊喊:“王方,過來拿材料。”
王方答應一聲:“唉,來了。”說道話,王方起身朝窗口走去。
王方直到窗口後,小姑娘說:“阿姨,這是你的應訴材料,請你在送達回證上籤個字。”
王方不知道什麼是送達回證,就問:“哪樣回證?”
“送達回證,就是法院把應訴材料交給你的證明。需要你簽字確認收到了。”
“哦,明白了。那在哪裡簽字?”
“這裡。”小姑娘用手指指着“受送達人簽字”一欄說道。
王方拿到應訴材料後,徑直來到酒廠把材料交給李躍。李躍看了看訴狀,說道:“王廠長,這個案件人家告的是你,又沒告我們呢。”
王方說:“肯定是告布鞋廠,錢是布鞋廠借的。我的意思是,當初我們兩個廠合併時,約定好這個貸款由酒廠償還。上次你叫張會計查賬的,查得怎麼樣了?現在人家來告了,李廠長看要怎麼處理纔好?”
“王廠長不要急,張會計查過了,確實沒有還這筆錢。你看這樣要得不,對於打官司,我們不在行,你去請個律師,由律師代你去法院處理,費用我們出。”
王方一聽,這個李躍很是明白事理,心裡一下子就暢快了許多,臉上也由陰轉晴:“李廠長說得好,就按你說的辦,我明天就去找律師。”
“那王廠長把案件材料帶上。”
王方回到家,慢慢的回想這個事,從兩個廠合併開始,一直想到法院打來電話,想來想去,總也弄不明白。於是,又給三妹打電話:“三妹,你有空回來一下,我要和你商量點事。”
三妹一聽,準是打官司的事,就說:“媽,是不是打官司的事啊?”
“是的。你好久回來?”
“我店裡沒人,走不開呀。”
“那我來你店裡,你知道我性子急,等不得。”
說着話,王方就出了門。招了輛出租車,十幾分鍾就來到了三妹的門店。
三妹一見,就笑了:“媽,你真是心急啊,一哈哈都等不得。”
“你個死妹子,知道媽是急性子,還取笑我。”
“萬事急不來的。媽,你先坐下,什麼事情慢慢說。”三妹一邊說笑,一邊從冰箱裡給王方拿來西瓜。“先吃塊冰西瓜降降火。”
王方吃完西瓜,心情也平復了很多,就說:“這個官司把我害慘了,老是吃不香睡不好。今天到法院拿了材料,又到酒廠找了李躍。”
“那李躍怎麼說?”
“李躍說,人家告的是布鞋廠,又不是告酒廠,意思是關他的事。我說當初我們合併的時候說好了的,欠銀行的錢由酒廠還的。”
“莫非李躍不認賬?”
“那倒沒有,他還是認賬的。只是他說,有家沒告他,他不可能去法院處理這個事,還是要我去處理纔對頭。”
“他講的有道理啊。”
“我也認爲他講的有道理,但是我又沒打過官司,不知道怎麼辦?李躍說,叫我去請個律師來打這個官司,費用他出。”
“噫,看來這個李廠長還是可以的嘛。”
“可以是可以,問題是我不知道去哪裡找律師,也不知道找哪個律師啊。”
“這個嘛,我想想。”
“所以我來找你商量,怎麼請律師。”
“媽,你不要急,現在還有時間,我找我的朋友們問問,然後再決定。”
“要得要得,就是要快點,把這個事情落實了,我才睡得着。”
王方在三妹的陪同下,來到中都律師事務所,看到有間辦公室的門上有塊不鏽鋼牌子,上面用黑色宋體字寫着“陳濤律師”,於是走到門前敲了敲門,問道:“陳律師在嗎?”
裡面傳出一箇中年男人的聲音:“在,請進。”
三妹拉開門,停在門邊,示意王方進去,王方就往裡走,一邊走一邊從包裡把應訴材料往外拿。三妹跟在她身後,進門後把門拉回來關上。
陳濤見王方和三妹進來,就說:“請坐。”示意二人在沙發就坐。等二人坐下後,陳濤說:“三妹已經和我通過電話了,大概的情況也有了點了解。今天請你們來,主要是想看看案件的材料,王廠長把材料帶來了嗎?”
王方說:“帶來了,都帶來了的。”一邊遞上材料,一邊說:“咯,陳律師你看,全部材料都在這裡。還是我家三妹幫我收拾的呢。”
陳濤接過材料,對王方說:“材料雖然不算多,但是,今天肯定是看不完的。這樣,你把材料放在我這裡,因爲我現在手頭還有其他事,我估計要三天左右才能看完。三妹,三天後你和你媽媽再來我辦公室,那裡我再給你們談這個案件的處理方案。你看怎麼樣?”
三妹說:“陳律師,時間上來得及不?”
陳濤說:“來得及的,你看傳票上寫的開庭時期是7月12日,現在纔是6月25日,時間上沒問題的。”
“那行,我們聽陳律師的。媽,我們現在回去吧,三天後再來找陳律師。”
三天後,王方和三妹準時來到中都律師事務所。陳濤告訴王方:這個案件有幾個重點,一是工商銀行只提交了貸款的證據,沒有提交催款的證據。二是布鞋廠與酒廠合併的協議上有約定,布鞋廠的貸款由酒廠償還,但是這個協議沒有送交給工商銀行,更沒有得到工商銀行的同意。三是工商銀行將這筆貸款作爲不良資產剝離給常盛資產管理公司時,沒有通知布鞋廠,也沒有看到公告的證據。四是常盛資產管理公司向法院起訴的時間距離貸款約定的償還時間已經19年了。
王方聽到陳濤的說話,感覺陳濤對案件的事實已經很清楚了,問題也是本案的關鍵。心中就對陳濤充滿了信任,於是說:“你說得太對了,陳律師。那現在我們該怎麼辦呢?”
陳濤說:“你不要急,我先要和你覈實一下,常盛資產管理公司起訴的這個數額對不對?”
“數額上應該是對的。”
“那常盛資產管理公司在訴狀中說的最後一次還款時間,是不是對的?”
“具體時間記不得了,大體上是對的。因爲我們廠在和酒廠合併前有大概一年時間,都沒有向銀行還款。合併以後酒廠也沒有還過款,前幾天我爲這個官司的事,特意去和酒廠的李躍覈對過。”
“這就更清楚了。那你個人或者酒廠,或者酒廠的李躍有沒有接到過工商銀行或者常盛資產管理公司發來的催收文件或者電話?”
“我沒有接到過任何電話或者信件。這個事我沒問過李躍,不知道他收到過沒有?”
陳濤說:“那你現在問一下李躍,覈實了這個問題,我好給你講應訴方案。”
“好的,我馬上打電話。”
經過王方與李躍覈實,李躍也沒接到過任何的催收電話和信件,於是陳濤說:“王廠長,還要與你覈實一個問題。就是布鞋廠在合併前是什麼性質?”
“是集體所有制企業。”
“主管部門是哪個?”
“縣輕工業局。”
“現在輕工業局已經不存在了,變更成了手工業聯合社了。是嗎?”
“這個我不清楚,三妹,你清楚不?”
三妹說:“這個事我知道,確實是叫手工業聯合社。”
陳濤繼續說:“布鞋廠與酒廠合併後,註銷了沒有?”
王方說:“註銷了。是我去辦的。”
“註銷之前,有沒有清算?”
“清算了,是輕工業局清算的。”
“好了,事實都已經覈實清楚了。我現在給你說說應訴思路。第一,由於布鞋廠已經清算註銷,從法律上來講,這個法人就已經不存在了,就不能作爲訴訟的當事人,可以提出訴訟主體資格欠缺,這樣,法院就不能受理對布鞋廠的起訴。雖然這次法院不能受理,常盛公司應當撤訴或者由法院裁定不駁回起訴,之後常盛公司可以以縣手工業聯合社作爲被再起訴。第二,布鞋廠去應訴或者委託律師,都要以縣手工業聯合社的名義進行,王廠長需要儘快與手工業聯合社溝通好。第三,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常盛公司的起訴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它的訴訟請求很可能得不到支持。第四,爲了保險起見,萬一常盛公司能夠證明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況,那它的訴訟請求就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法院支持了常盛公司的請求,布鞋廠也就是手工業聯合社就要償還這筆錢,因爲布鞋廠與酒廠有約定,這筆錢應當由酒廠出,所以建議現在起訴酒廠作爲備用方案,這個事需要王廠長與李廠長事先溝通好,讓酒廠有準備,也可以等常盛訴布鞋廠的案件判決結果出來後,若是判決由布鞋廠還錢,你們再起訴酒廠。王廠長認爲我的方案是否可行?”
“陳律師,你講的東西我不太明白。”
“具體說一下哪個地方不明白。”
“比如你剛纔說的,訴訟時效,我就不懂。”
“哦。是這樣的,我們法律有規定,主要是涉及債務,如果欠債的時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時間,再向法院起訴的,法院就可能不支持了。”
“這麼說,只要過了這個時間,就等於不欠了?”
“不是這個意思。”
“那麼是怎麼個意思呢?”
陳濤想了想,說:“打個比方吧。比方說,現在我在王廠長這裡借了1000塊錢,講好了一個月還你。過了一個月,我就該還你這1000塊錢了是不?”
“是啊。”
“那如果這個時候我沒有還,你就可以有兩種選擇方式。一是直接問我要,二是向法院起訴。如果你先問我要,我說現在手頭有點緊,沒有錢,再過一個月還你,如果你不同意,就從我們約定的還款時間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是兩年,就是說在這兩年之內,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訴我。”
“那如果我沒有這兩年內起訴你,而是過了兩年以後才起訴你,會怎麼樣?”
“這就叫超過了訴訟時效,你的權利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你就不欠我錢了?”
“不是,我仍然欠你錢。但是這個錢就變成了自然債,不是法律債了。”
“陳律師,我更不懂了。”
“這樣說吧,如果你能自己要得到這個錢,你還會不會向法院起訴?”
“肯定不會呀。”
“對的,是你自己要不到這個錢,你才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用國家的強制力來幫你要債,是不?”
“是的是的。”
“但是,國家的強制力不是什麼時候想用就什麼時候能用的,國家也不能無限制的幫個人要債,因爲作爲國家來講,有非常多的社會事務需要管理和處理,所以,國家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就設定一個用國家強制力來幫個人保護他的權利的期限,並且用公告的形式告訴所有公民,想要用國家的強制力來實現個人的債權,就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出。”
“哦,我明白一點了。那麼陳律師,如果我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起訴,是不是欠錢的人就可以不還了?”
“也不是這個意思。剛纔我不是說了嘛,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欠錢的人提出了時效抗辯,法院又查證了確實超過了,那麼法院就不會保護你的權利,也就是不支持你的請求了。但是欠錢的這事還是存在的,只不過是國家不再用強制力來幫你討要這個錢啦,可以由你自己去要。”
“法院都要不到了,我自己怎麼可能要得到?”
“從現實情況來看,確實是這樣。一般情況下,也是想盡了辦法都要不到了,纔會向法院去起訴的。但是,也不是絕對沒有用嘍,比如說,這兩個人相互欠得有債,是可以用來抵銷的哦。”
“哎呀,陳律師,我現在明白了。那我現在要做的是不是去和縣手工業聯合社,還有酒廠的李廠長溝通?”
“是的。”
“那我什麼時候來辦理委託手續?”
“不急,這個案件要等你和他們溝通好了,由手工業聯合社來和我辦理委託手續。另外,要告訴你一下,在和他們溝通時,需要向他們說明,如果常盛公司有證據證明訴訟時效沒超過,而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我們和酒廠的訴訟就要進行下去;如果常盛公司沒有能夠證明訴訟時效沒有超過的證據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我們就撤回對酒廠的起訴。也可以等常盛公司起訴我們的官司判決下來後看情況決定,如果法院沒有支持常盛公司,我們就不需要起訴酒廠,如果法院支持了常盛公司,我們再起訴酒廠也一樣。”
“好的,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