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我先回屋休息了。”蘭宇赫和汪思琪前腳剛走,蘭宇哲後腳就上樓回了自己的房間,可是他剛躺在牀上,他的手機就突然響了起來。
誰呀?這麼煩!居然這個時候來電話。
蘭宇哲拿出手機看了看,是個陌生的號碼,他把手機撂在一邊,不予理會。
可是對方並沒有因此而停下來,來電鈴聲剛停止,短信鈴聲就緊接着響起。
蘭宇哲冷冷的看了一眼被他扔在一旁的電話,翻過身去假寐。
過了沒多久,蘭宇哲忽地一下轉過身,伸手拿過躺在一邊的電話,迫不及待的翻開了手機短信。
當蘭宇哲看到那條新短信時,確卻的說是彩信,他噌的一下坐了起來。
彩信的內容是一些照片,全是有關蘭宇赫和洛琳在一起時的親密照片,有在軍營裡的,也有在外面的,甚至還有今天他們兩個手牽手離開酒店時的照片。
照片上洛琳快樂的笑着,蘭宇赫更是笑得春光燦爛,兩個人看上去儼然是一對幸福甜蜜的情侶。
蘭宇哲目無焦距的盯着手機裡的照片,腦子裡出現了前些天他去找洛琳時的情景,還有今天在酒店時那些畫面。
往事像電影一樣,一幕幕的在眼前閃過,每閃一下,蘭宇哲的心就痛一下,而且是那種深入骨髓的痛。
就在蘭宇哲痛苦回憶時,他的手機響了起來,看着屏幕上面閃爍着的小赫兩個字,他久久呆望着,完全沒有想接起來的念頭。
怎麼不接電話?
蘭宇赫又重撥了一遍蘭宇哲的電話,可是響了很久依然沒有人接,他擔心出了什麼事情,於是往家裡撥去了電話。
電話是家裡的保姆吳嫂接的,她告訴蘭宇赫,家裡的三個主人全部回房間了。
蘭宇赫聽完吳嫂的話,提着的心才稍稍放了下來,他讓吳嫂轉告金美芬,他回軍營就不回家了。
蘭宇赫歸心似箭,急於見到他心愛的那個人。
“宇赫!你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洛琳以爲蘭宇赫晚上才能回來,她沒有想到他半下午就能回來。
蘭宇赫把洛琳圈進懷裡,狠狠地親了她一口,“因爲我太想你了,我一分鐘見不到你就覺得渾身難受。”
“咦!好肉/麻!”洛琳雖然嘴上那樣說,但是心裡卻開心的樂開了花,“宇赫,我發現你最近越來越會說話了,是不是跟你那兩個活寶朋友學的?”最近總是對她說些甜言蜜語哄她開心,她都快懷疑是不是他了。
蘭宇赫切了一聲:“他們還是跟我學的呢,要不然他們現在還單着呢。”蘭宇赫光顧得意的讚許自己,完全沒有注意到洛琳的臉由晴轉到了陰。
“這麼說他們那麼花心也是跟你學的了?”洛琳雙眸微微的眯了起來。
聽了洛琳的話,蘭宇赫才猛然意識到自己有些得意忘形了,連忙開口解釋:“他們花心純屬個人品質,絕對不關我的事。”蘭宇赫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恨不得對洛琳說他沒有那樣的朋友。
“你整天和他們混在一起,品質也一定好不到哪裡去,我得重新審查一下你了。”洛琳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說道。
蘭宇赫見狀,那個懊惱哦,“琳琳,你不會把我給開除了吧?”他心裡異常擔心那樣的事情會發生。
“看你今後的表現嘍!”洛琳拽拽的推開蘭宇赫,拿着臉盆出去洗衣服了。
正在這時,洛琳放在桌子上的手機響了,蘭宇赫走過去拿起手機準備給她送去,可是當他看到屏幕上顯示的電話號碼時,他又把手機放回了桌子上,任由它響個不停。
手機鈴聲響了幾遍後,終於在無人迴應下停止了響聲,沒過一會兒,矩信鈴聲又響了起來。
蘭宇赫本想控制自己不去看的,可是最終還是在好奇心的驅駛下拿起了洛琳的電話。
「琳琳,你爲什麼不接我的電話?還在生我的氣嗎?」
短信是蘭宇哲發來的。
蘭宇赫怔了一下,然後以洛琳的口氣給蘭宇哲回覆了一條短信「你以後別再給我打電話了,好好對你的未婚妻。」
幾分鐘後,蘭宇哲又發來了一條新短信「琳琳,我想你是誤會了,我根本就不愛那個女人,那個女人是我媽逼我娶的,我愛的人一直都是你。」
「可是我已經不愛你了,你以後別再纏着我,也別再給我打電話發短信了。」蘭宇赫很想把洛琳和他在一起的事情對蘭宇哲說出來,可是他又擔心刺激到今天受到重創的哥哥,他沒忍心發出去。
「琳琳,難道你……你愛上別人了?」蘭宇哲問得有些牽強。
「嗯,我是愛上剮人了,所以請你以後別再纏着我,我怕我男朋友見了會不開心。」蘭宇赫無奈的嘆了一氣,愛情是自私的,他不得不狠心地擠掉是情敵的親哥哥。
蘭宇哲停了很久後,又發來了一條短信「……你能告訴我,你現在的男朋友是誰嗎?」
「以後你就會知道了。」蘭宇赫覺得現在不是說這件事情的最佳機會,他要找一個最適合的時機告訴蘭宇哲。
「你不會是騙我的吧?你根本就沒有男朋友,你只是爲了氣我故意那樣說的。」蘭宇哲自以爲是的說。
「我沒有騙你,我說的都是真的。」蘭宇赫不明白蘭宇哲爲什麼不相信他說的話,他不解的搖了搖頭。
「那你以前對我說的話是真的嗎?」蘭宇哲求解。
「什麼話?」蘭宇赫很好奇洛琳曾經對蘭宇哲說過什麼話。
「你說你愛我一生一世,這一輩子只愛一個男人,你還說你這一生只做我的新娘。」
看着蘭宇哲發來的短信內容,蘭宇赫氣得牙根發癢,額頭上的青筋盡顯無疑,拿着手機的那隻手,因爲握得太緊,骨節泛出了森冷的白色。
「琳琳,你想起來了嗎?這些話可是你躺在我懷裡時對我說的。」
蘭宇哲這條短信猶如火燒澆油,徹底點燃了蘭宇赫心中的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