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張明華突然情緒激動了起來,“都是那個臭丫頭不好!如果不是她,志偉怎麼可能會死!如果不是她拿錢給他,志偉怎麼可能會負債累累!都怪她!都怪她……”
中場休息後,法官就宣佈第一位證人張明華因爲與被害人關係匪淺而可能導致證詞有所偏頗,因此取消其證人資格,她所提供的證詞也將不納入法官裁定範圍。於是,檢方律師又開始傳喚第二位證人,也就是顧靚靚的好友--林飛。
等她入席之後,楊慕心開口詢問,“證人林飛女士,你跟被告是多年朋友,請問在你的瞭解中,被告跟她養父,也就是被害人的關係如何?”
阿飛思緒了會,說:“靚靚曾跟我提過,她父親酗酒後會虐打他們母女,所以她跟她養母關係很好,跟養父關係一直不融洽。”
“被告跟被害人關係不融洽,僅僅是因爲家庭暴力的原因嗎?”
阿飛遲疑了會兒,纔回答:“是的。”
“你撒謊!”
“我沒有!”
楊慕心則犀利地反問,“據我所知,你跟顧靚靚可不止是普通朋友那麼簡單,你們曾經還是一對情侶。對還是不對?”
“對!”阿飛痛快地承認,“我確實喜歡過靚靚!”
法官仍舊敲下法槌,“肅靜!”
楊慕心接着又問,“那你是否知道被告上一次婚姻爲什麼失敗?是不是因爲被害人的干涉的原因?”
“是。”
楊慕心詢問完畢後,面向法官,輕聲道,“根據證人的證供來看,被告因爲小時候被被害人害過,一直對被害人懷恨在心。之後,被告的婚姻又因爲被害人而再度告吹,她對被害人的恨意就越來越深了。現在好不容易逮着了機會,被告必定不會放棄,索性一鼓作氣,殺死了被害人。法官大人,被告雖然有其可憐之處,可她仗着正當防衛之由,對被害人痛下殺手,甚至於致他於死地,情節比較惡劣,請對她着重量刑!”
“不是這樣的!”林飛大聲辯駁,“靚靚不是這種人,她真的只是正當防衛而已!她沒有想過要殺她養父!法官大人,請你相信我……”
法官朗聲道,“證人,請你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等林飛的情緒穩定下來之後,則換成何言青詢問證人。他清了清嗓子,道,“證人林飛,聽說被告曾給過被害人一千萬人民幣,有沒有這回事?”
林飛如實回答,“是的。”
“那麼,請你具體說說這件事!”
“徐志偉在得知靚靚嫁給E-Star的總裁之後,於是就找上了靚靚。起先是威脅她幫他偷取價值連城的‘星光’,失敗後又再度勒索她一千萬。靚靚根本沒這麼多錢給他,最終只能拿跟陸子沂離婚換取這一千萬!”林飛頓了頓,說,“如果靚靚真的有心要殺他,早在一年之前就可以動手了。何必等到現在呢?”
“對了。”何言青又問,“據你所知,顧靚靚是個怎麼樣的人?她對她的養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