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好了,再見。”梅詩雪頭也不回地離開。
她低着頭默默地往前走着,心裡苦澀地很不是滋味。原來,最不懂的人是她,最傻的人是她,她就是個大傻瓜!
但她轉念一想,路世恆也並沒有對她多好啊。他那麼自私,那麼踐踏她的尊嚴。他可是用手銬囚禁她,給她吃狗糧,百般虐待她的身心呢。這又說明,路世恆也好不到哪裡去啊。
哎,她的確是個大傻瓜,她自以爲學習好、讀書好就行了。她自認爲她自小精通繁體漢字、會書法、會畫畫,還成爲了漫畫家,就已經不錯了。可是到頭來,她學了這麼多東西,卻看不透這點事,真不知這20多年活着是幹嘛用的。
梅詩雪回到青山魁車上,也是一言不發的。青山魁問她什麼,只是搖搖頭,沒有回答。一直到家裡,都沒有說。
中午飯過後,青山魁開始收拾東西,他說:“我們該離開了。”
“又要坐船嗎?”梅詩雪問道。
“對啊,我現在這個身份也做不了飛機,我們只能坐船離開。”
“好。”梅詩雪沒再多問,走過來幫青山魁整理衣服。
幫他整理衣服時,梅詩雪看着這一件件衣服,真心覺得青山魁的審美觀跟她很不一樣。他是當明星的原因所以很吵嗎?光是T恤衫就有紅的、黃的、綠的、粉的,而路世恆是絕對沒有的。
梅詩雪是喜歡路世恆這種打扮地低調而有品位的人的。
不過也許,這就是搖滾歌星跟職場人士的區別吧。
“砰——”
衣服收拾地差不多,二人正在整理一些生活用品時,不遠處一聲清晰的槍聲打破了沉寂。
“什麼聲音?”梅詩雪立刻直起身來問道。
“這……”
青山魁話還沒說完,本光已經捂着一條胳膊跌跌撞撞地跑了回來。 wωω◆ Tтkд n◆ ¢ 〇
“本光,你怎麼樣了?”青山魁急忙去扶他。
“青山先生,你快逃吧,”本光氣喘吁吁地說道,“那個小野種已經帶人追過來了。”
小野種?
梅詩雪沒來得及去想這句話,她見本光捂着胳膊的那隻手上,鮮血順着指縫流出,便趕緊說道:“本光,你快坐下,我來給你處理傷口。”
“不必了!只是子彈的擦傷而已,死不了的。”本光倒像個真漢子,“青山先生,趁他們還沒追過來,你快帶梅小姐逃吧。”
“可是你呢?”青山魁不放心地問道。
“別管我了!”本光急得大聲說道,“青山先生,您對我有恩,我一定要報答你!我在這裡撐着,你跟梅小姐就快逃吧。”
“不行,”青山魁很堅持,“要走一起走,我不能放着你不管。他能殺我一次,就一定也會對你下手的。”
殺過青山魁一次,難道……是路世恆!?剛纔不是說‘小野種’嗎?路世恆怎麼就……
“如果是路世恆的話,你們就走吧。”梅詩雪一副悲壯的樣子,“他只是想找到沃爾,我不希望你們爲我受到傷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