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辰不解道:“他的胸口中槍,應該受了重傷啊,怎麼就沒法追了?”
“你不瞭解情況。”王建苦笑道,“他要是逃到別的地方還好說,可那個地區靠近邊境線,林子裡面有雷區啊,全都是幾十年前打仗的時候留下來的,危險的很。”
雷辰當場就臥了個大槽:“不是說軍隊先後排過幾次雷嗎?”
“但沒人知道這裡到底有多少地.雷,有人說100萬枚,也有人說200萬枚。軍隊先後排過幾次雷,可是地.雷數量實在是太多,根本排不完。你到邊境的寨子裡面去看看,基本上每家每戶都有安裝假肢的人,說不定什麼時候出去不小心就踩到地.雷,真不是一般的危險。”
“網上不是說現在安全了很多嗎?”
王建有些不屑的嗤笑道:“網上還到處一片和諧呢,能信麼?邊境上的情況確實是比以前好了很多,但還是非常危險。這片雷區很複雜,光地.雷的種類就有防坦克雷、防步兵雷、鬆發雷、絆發雷、跳雷、詭.雷等數十種,有些地.雷掛在樹上,埋在石隙裡,掩於小溪邊……讓人防不勝防。”
說到這裡,王建從抽屜中拿出一份地圖,在上面指了指道:“這幾十年來,很多地.雷和爆.炸.物已經嚴重鏽蝕。再加上這裡山高林密,雨水較多,泥石流和山洪頻發,一場大雨過後,有的雷埋藏位置、深度都發生了改變。這些被歲月和泥石流沖刷了幾十年的地.雷,可能裸露在路邊,也可能深埋在土裡。你覺得這裡的危險是幾次排雷就能解決的嗎?”
通過王建的介紹,雷辰對這片雷區有了直觀的瞭解,總結起來就是倆字:危險。
可是再危險雷辰也得將威脅消滅在萌芽狀態,換句話說就是必須找到養屍人,要麼抓起來要麼直接幹掉。
抓活的難度很大,雷辰跟養屍人修爲差了一個境界,這不太現實。
相對而言直接幹掉養屍人就簡單多了,只要對着他的要害下手就行,有句話叫做我打不過你但是可以殺掉你,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還好養屍人的修爲只是淬靈中期,如果他進入金丹期的話,雷辰就只能有多遠跑多遠了。修真界不是沒有越級挑戰,可越級不能直接越過一道雷劫去挑戰,修真者有三道雷劫,分別在淬靈後期、出竅後期、渡劫後期,渡過雷劫修爲便是質的飛躍,越級挑戰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雷辰有些不死心的道:“王所長,這裡有雷區不假,但是林子那麼大,不見得全都是雷區吧?你把安全地帶跟我說說,我就追到安全地帶的邊緣。”
王建點上煙吧嗒吧嗒抽了幾口,又看了雷辰一眼,皺着眉頭道:“雷辰,這片區域這麼危險,爲了這個來歷不明的人,你犯不着冒險吧?況且他胸口中槍,搞不好已經死在林子裡了,你又何必呢?”
“他沒那麼容易死。”雷辰搖搖頭沒有解釋。
“身爲警察,我不能看着你白白丟掉性命。”
“王所長,這個人我必須找到他,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你怎麼就這麼擰呢?”王建又抽了幾口煙,“不行,我不會告訴你的,你要出了事我擔不起這個責任。”
雷辰一陣蛋疼,眼看就要找到養屍人了,王建卻死活不肯把養屍人的消息告訴他。雷辰想了想,從儲物戒指中拿出軍官證遞給王建。
“什麼?”王建皺着眉頭看了看軍官證,“中校軍銜?要不要我喊你一聲首長啊?”
“我不是這意思,我是說我學過排雷。”
雷辰這話可不是吹牛,他在龍牙待的那半個月裡確實學過,不過只學了個皮毛。說的直白點就是,如果他真的踩到地.雷了,要麼被炸斷腿要麼直接被炸死,排掉地.雷的可能性很小。
王建懷疑的看着雷辰:“真的?”
“那可不嘛,龍牙特種部隊出來的,排個地雷還不跟玩似的。”
“那好吧,不過你可真得小心點,淹死的都是會水的。”王建在地圖上指了幾個區域,“這些都是地雷比較多的區域,你最好不要進去。”
雷辰用心記下這幾個區域,又在手機地圖上標註一番,然後問道:“那個黑衣人逃跑的路線呢?”
“順着省道過去,然後從這兒走,再走這兒……你會在林邊看見很多輪胎痕跡。”
“好,我都記下了,謝了啊王所長。”
“你先別走。”王建叫住雷辰,“那天我們在車上發現了黑衣人遺落的東西,你要不要看看?”
“那可太好了!”
“跟我來吧,還好這件案子發生在我們這裡,證物被我留下了,不然你還得跑一趟市局。”
養屍人遺落的是一個黑色口袋,裡面的東西不多,只有幾張符篆和三個小瓶子。符篆是普通的定身符,沒什麼價值,瓶子裡的東西卻讓雷辰感到一陣噁心。
“媽的,居然是這玩意。”雷辰忍不住罵道。
“這是什麼?”
“屍油。”
聽到這兩個字,王建的臉色瞬間變得煞白,喉頭動了幾下,直接一口吐了出來。
雷辰挑了挑眉毛:“你不會是好奇打開瓶子聞過味道吧?”
“嘔……”王建吐的更厲害了。
中午時分,雷辰來到了王建說的地點,果然在這裡看到了密密麻麻的輪胎痕跡,看樣子當時至少來了30多輛警車。雷辰不禁無奈的笑了笑,100多號人圍追堵截,連個受傷的養屍人都抓不住,這戰鬥力也沒誰了。
牽着金毛下車後,雷辰拿出養屍人那個黑色口袋放在它的鼻子上,讓它嗅了幾下,嘀咕道:“毛毛啊,雖然你不是警犬,但你好歹也吸食過妖修血液啊,能找出養屍人的下落嗎?”
金毛沒反應。
“也是,都好幾天了,氣味肯定已經消散了。算了,慢慢找吧。”
雷辰調出地圖看了下,發現此處距離雷區還有很遠的一段距離,便鑽進林子裡開始查找線索。
萬幸的是從那天養屍人逃跑到現在一直沒有下過雨,不然的話養屍人留下的痕跡很有可能會完全消失,那時候想要找到他就得全憑運氣了。
這片區域降水量比較豐富,樹木又非常茂密,陽光無法直接照射到地面,所以地面的土壤有些溼潤,雖然不至於粘腳,但是成年人走過後還是會留下明顯的腳印。
這裡的腳印不是很多,王建也明確告訴過他,當時追到這裡衆人都沒有進林子,雷辰只需要找出最有可能是養屍人留下的腳印,然後一路追尋過去就行了。
可是,哪個腳印纔是養屍人的呢?
雷辰蹲在地上犯了難。
龍牙的人或許有追蹤的本事,可他就在那訓練了兩週,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練體能,根本就沒有接觸過這方面的內容。
在附近轉了一圈,對地上的腳印大體有了個瞭解。雷辰覺得在這樣的環境裡,前天留下的腳印應該還比較新鮮,所以他直接排除掉那些乾燥的腳印。又想了想養屍人的身形特點,雷辰猜測他的鞋碼應該是42以上,而且通過路含晴的照片可以猜測,他穿的不是運動鞋,應該是布鞋。
雖然不知道這麼判斷對不對,但雷辰也沒有別的辦法,他按照自己的想法排除掉不符合條件的腳印,發現最後只剩下了一條腳印。
而且這條腳印蜿蜒曲折,深一腳淺一腳,跨度看起來也有些不對勁,這根本不是正常走路的步伐,反倒像是跌跌撞撞的經過後留下來的。
推測到這裡,雷辰已經基本可以確定,這就是養屍人的腳印。
“我還真是個天才!”雷辰得意的笑了笑,牽着金毛開始沿着腳印追蹤。
雷辰一邊走一邊在樹上做好記號,免得回來的時候迷路。在樹林中穿梭了幾百米後,雷辰發現這裡的泥土由於受不到外面的風吹,變得更加溼潤起來,那條腳印也變得更加明顯,這無疑是個好消息,至少可以不用擔心追丟了。
雷辰心情大好,腳步也變得輕快起來。又行進了大約千餘米的路程,他的好運終於到頭了,這裡的地面開始出現石頭,泥土越來越少,最終完全失去了腳印的痕跡。
雷辰呆愣愣的站在原地,心裡面萬駝奔騰。
樹林裡沒有道路,而且養屍人走過的這段路不是筆直的,他先後改變了兩次方向,也就是說腳印消失後,養屍人可能去了任何一個方向。
這可咋整?
就在雷辰拿不定主意的時候,他突然發現金毛正在不停的嗅嗅這裡聞聞那裡,而且正在往前面走去。
“毛毛,你是不是發現了養屍人的氣息?”雷辰急忙問道。
金毛當然不會說話了,它只是咬了咬雷辰的褲腿,然後繼續往前走。
雷辰面露喜色,跟着金毛往樹林深處走去。
幾分鐘後,雷辰笑了。
因爲他發現了地面上的血跡,應該是養屍人壓制不住傷勢流出來的。
“養屍人,這次看你往哪逃!”
順着血跡在樹林中快速穿梭了半個多小時,雷辰停下了腳步,在他眼前出現了一個黑黢黢的山洞。
雷辰從儲物戒指中拿出手電筒,然後走了進去。
“臥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