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卷 第六章

季笑白也不催促,在一旁靜靜的等着米嘉解釋。

米嘉不再賣關子,“我記得以前上課的時候說過,*中毒的患者,會突然產生尖叫。因爲血液中含有氰化血紅蛋白的原因,粘膜和血液會呈成鮮紅色。”

“所以,鄭元是死於*中毒?”

“是啊。”米嘉一拍大腿懊惱,“這麼簡單的事情,之前我怎麼沒發現?白白浪費了一個小時!”

“現在知道也不算晚。”季笑白清俊的面容掛着淡淡的笑,看上去很是賞心悅目。

“那現在怎麼辦?要收身嗎?”對於辦案經驗,米嘉那絕對是零,所以必要時刻還是求助一下師傅爲好。

季笑白搖頭,眼角餘光淡淡掃了下等在大廳裡面的人,“這麼多人就我們兩個,你收的過來嗎?先不要打草驚蛇爲好。”

米嘉忙不迭點頭應下。然後就呼扇着長睫毛看着季笑白。

季笑白被她看了許久後忍不住問道:“你看我幹什麼?”

“等你的指示啊。”

季笑白拍了她頭一下,“菜鳥!當讓是找死者中毒的方式了,這樣就容易確定兇器了。”

米嘉用手託着下頜,愁雲慘淡的說:“可是我就是查不出他中毒的方式啊。”

季笑白摸着下巴思考,“口服*可以頃刻斃命……”

“不是的。”沒等季笑白把話說完,米嘉就搖頭打斷了他,“剛剛我們在查看他口腔的時候,沒有苦杏仁的味道。”米嘉繼續說道:“*溶液會揮發出的氰化氫氣體是帶有苦杏仁味的。鄭元的嘴裡沒有。”

“那他是怎麼中毒的?”在衆目睽睽之下,短短几分鐘就可以讓鄭元當場斃命,而且還是在他季笑白的旁邊。這簡直就是對他的挑釁。

米嘉想了想掏出手機,道:“我們把之前拍的照片都放大試試,或許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嗯!”季笑白覺得這個辦法可行。在這個沒有法醫驗屍的情況下,他們只能用最笨但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照片唄一張張放大了,可是還是沒也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難道是我想錯了?”米嘉又開始動搖不自信。

季笑白想了想道:“我覺得你的想法沒有錯,一定是我們遺漏了什麼。”季笑白從口袋裡掏出煙盒打開,發現裡面只剩下一支,隨後想也不想的就把他們團成團丟進了垃圾桶。

“不是還有一顆嗎?爲什麼扔了?”米嘉不解,明明是想吸菸,可是卻把最後一顆丟進了垃圾桶,這什麼思維方式?

“那不是普通的煙,裡面有冰。”米嘉張大嘴倒吸一口涼氣,關切道:“那你以後還是儘量不要吸菸了。在毒窩裡,誰知道那個是有冰的,哪個是沒冰的。”

看米嘉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季笑白就覺得好笑。

“冰……”米嘉喃喃自語了一聲後突然開始翻照片。

“發現什麼了?”季笑白也跟着一起看。

“你看。”米嘉指着一張拍着死者胳膊的照片壓低聲音道:“鄭元吸毒。”

“這有什麼稀奇的。”季笑白聽後便覺不以爲意,“在毒窩裡,有幾個不吸毒的?”

對於季笑白的不重視,米嘉很不滿,反問:“那你見過在背部注射毒品的嗎?”

“背部?”對於米嘉的話,季笑白覺得是在開玩笑,“那要怎麼注射?即使站在兩面鏡子中間,手也翻不過去呀。況且吸毒者都急着讓自己注射上毒品,誰沒事閒的還給自己找麻煩?”

“可是你看。”米嘉翻出死者背部的照片,在靠近後心處,有個暗紅色的小點,因爲是手機拍的,實在是看不出來它有多大。於是二人趕快去驗看了下屍體。

果然,在屍體的背部,有一個針尖大小的針眼。

米嘉突然笑了,“我知道死者是怎麼中毒的了,現在就差將兇器找到了。”

從攝像頭裡看到,在鄭元死亡前五分鐘左右,除了季笑白之外一共有兩個人與鄭元擦身而過。

他們分別是羅格和秦峰。

根據他二人所說,羅格是因爲當時發生爆炸想去調查一番而與鄭元擦身而過;而秦峰則是想奔過去保護趙磊而與鄭元相撞。

米嘉提出要收二人身,秦峰倒是沒有什麼異議,羅格則暴跳如雷,強烈反對,“我憑什麼要接受你們兩個的搜身?”

“如果不同意搜身,你就是最大的嫌疑犯!”米嘉真心很討厭羅格這個人,對他的語氣也極不友善。

“你少血口噴人!一個婊子還敢來搜我的身,小心明天暴屍街頭!”羅格氣急敗壞口不擇言的大罵米嘉。

米嘉被他氣得臉色通紅,可是對於自己的身份問題又不能去辯解。真真是把人氣成內傷。

季笑白上前一步,拎着羅格的領子將他提了起來,眼神凜冽如刀,吐出的話也如寒冰般刺骨懾人,“我可以讓你馬上就暴屍街頭。”

羅格被他震的說不出話來,想到當初阿K的慘狀,羅格吞了吞口水乖乖噤聲老老實實讓季笑白搜身。

二人身上並未帶太多的東西。秦峰只有手機、手帕、香菸三樣隨身物品;而羅格,則帶着圓珠筆和筆記本、香菸、打火機,外加一隻手機。

米嘉盯着桌上這幾樣東西陷入深思。他二人身上都沒有發現類似*的物品,也沒有發現針之類的尖銳物品。而從案發到現在,兩人一直都在大廳並未離開過。剛剛保鏢也進行了地毯式地搜查但也沒有任何發現。所以說東西一定還在他們身上!但是究竟藏哪了呢?米嘉看着那些物品在腦中不停的把它們拆開重組,突然腦中靈光一閃,“我明白了!”

米嘉和季笑白兩人相視一笑,米嘉首先開口:“你也想到了?”

季笑白攤了攤手做了個請的動作,“讓你先。”

米嘉也不客氣,徑直走到羅格和秦峰面前,讓他們攤開手掌給自己看。僅僅看了一眼之後,米嘉就說可以了。

米嘉告訴大家,自己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並且她現在就說一下兇手的殺人手法。

米嘉道:“之前發生爆炸的時候場面很混亂,大家簡直可以用抱頭鼠竄來形容。直到趙董在前面用麥克風說話,大家又把目光集中在了他身上。”她嘴角嘲弄似的上揚,明眸熠熠發光,“所以這段時間,就是兇手作案和藏兇器的時候。”

“那兇手究竟是誰?”

米嘉笑了笑,“那就從鄭元先生究竟是怎麼中毒的說起吧。只要這個說通了,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首先我要告訴大家,鄭元先生中的毒是*。”

“他是被人用沾了*的毒針刺中身亡的。” 米嘉指着地上的屍體道:“你們看,屍體背部有個針孔大小的紅點。”

“那麼小,就像是被蟲子咬到的。但是我一直找不到鄭元先生中毒的方式,令我不得不懷疑到它。”

“一般注射用的針頭是中空的,刺入的時候難免不會有血液迴流進去,拔出時就會帶出血跡,就像鄭元先生胳膊上的這些針孔。”在場的人十個得有七個是吸毒的,所以對於這些針孔可謂是再熟悉不過。

“但是這個孔卻沒有血液流出來,所以,這個針一定是實心的,而最方便常見的就是我們縫衣服用的針……”

“怎麼可能!即使能插得進去,沒有把手也拔不出來呀!”有人不置可否。

米嘉忍不住笑出聲來,“你別忘了,縫衣服的針後面是可以穿線的……”

衆人倒吸一口涼氣,恍然大悟。

米嘉繼續說道,“所以兇手殺人的時間一定是在外面汽車爆炸後,否則即使沒有人看到,死者也會突然痛得出聲大叫的。更何況季笑白還站在旁邊。但是因爲那場爆炸,整個大廳都亂哄哄的,即使兇手捂住了死者的嘴也沒人會發現。”

季斂羽笑着掃視了一下衆人,緩緩問道:“說到這裡,我就告訴大家兇手是誰吧。”

說着,米嘉擡起右手,伸出食指直指向羅格,“就是你——羅格!你事先在汽車上安裝了*,然後等到時機成熟,汽車爆炸,你假借路過的名義,站到他身邊。由於當時場面混亂,你做出的任何動作,都會被誤以爲是在保護死者,自然也就不會引起懷疑……”

米嘉冷冷的瞪着羅格,其他人則是一臉驚愕地看着他。

“哼!”羅格聽完米嘉的話冷哼一聲,竟然主動鼓起了掌。“很精彩的推理。不過你沒有證據,這僅僅是你……”

“有的。”米嘉打斷他,語氣肯定,“在你右手的手指上有幾道勒痕,那應該是你將線纏繞在手指上拔針時所留下的吧。”

羅格猛地攥緊拳頭,惱羞成怒,“你把這當成小孩子玩的推理遊戲嗎?這算什麼證據?當時那麼混亂,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這是怎麼弄的。最起碼也要找到你所謂的兇器,才能證明你的那些荒唐的推理!”

米嘉嘆了口氣,伸手拿過桌子上的圓珠筆,“兇器就在這裡……”說着,米嘉當着衆人的面把圓珠筆拆開,拿出筆芯,在細細的筆芯中赫然有一根針插在裡面。

羅格見狀臉色大變,不顧一切地衝向米嘉。

就在羅格的指尖幾乎要碰到米嘉的時候,季笑白突然靠近,接着一個利落的擒拿輕鬆地將羅格按在了地上。

“都是你!我要殺了你!”羅格躺在地上連掙扎帶嘶吼,“韓展翼,都是因爲,我跟你不共戴天!”

米嘉走上前問:“羅格你殺鄭元僅僅是因爲想栽贓嫁禍給季笑白?”

“沒錯!”羅格臉朝下趴在地上喘粗氣,“因爲他我多年苦心經營的生意地盤全沒了,我恨不得把他千刀萬剮!”

米嘉和季笑白對視了一眼,真沒想到羅格殺人的原因竟然是因爲賭博輸了家當。

季笑白瞟了米嘉一眼,那意思明顯就是,看吧,讓你別賭博,偏不聽。現在自食惡果了吧。

米嘉慚愧低頭,她怎麼會知道原來羅格竟然是個偏執狂。

有人拿過筆芯仔細端詳了下,問道:“這麼細的針,又沒有把手,他是怎麼刺進去的呢?”

米嘉笑了笑,“我們縫衣服的時候,有時候會戴頂針,是爲了方便穿針。那麼你看一下羅格先生右手上的戒指,不就是最適合的頂針嗎?”

原來如此!衆人終於煥然大悟。

正文_第六卷 第二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二節第四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一章正文_第一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三卷 第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六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五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八卷第五章正文_第九卷第二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一卷 第九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七卷第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章正文_第七卷 第二十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五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九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九章正文_第七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七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正文_第九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七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九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七章正文_第三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六章正文_第一卷 第三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七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四卷 第六章正文_第八卷第一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九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四章正文_第一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八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五卷 第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八卷第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七卷 第十五章正文_第三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三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三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二章正文_第七卷第一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三章正文_第九卷第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正文_第九卷第八章正文_第七卷第六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四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一章正文_第一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八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二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
正文_第六卷 第二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二節第四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一章正文_第一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三卷 第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六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五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八卷第五章正文_第九卷第二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一卷 第九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正文_第七卷第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章正文_第七卷 第二十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五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九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九章正文_第七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七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正文_第九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七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九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七章正文_第三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六章正文_第一卷 第三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三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七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六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八章正文_第四卷 第六章正文_第八卷第一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九章正文_第五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三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四章正文_第一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八卷第十八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五卷 第六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八卷第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七卷 第十五章正文_第三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六卷 第二十三章正文_第七卷第十三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九章正文_第三卷第十一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二章正文_第七卷第一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三章正文_第九卷第一章正文_第二卷 第八章正文_第二卷 第七章正文_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正文_第九卷第八章正文_第七卷第六章正文_第七卷第二十五章正文_第六卷 第四十四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一章正文_第一卷 第十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九章正文_第六卷 第三十八章正文_第四卷 第十四章正文_第五卷 第一章正文_第四卷 第三十七章正文_第四卷 第二章正文_第二卷 第十二章正文_第一卷 第二章正文_第三卷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