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的人生裡還可以有陽光。 by.陸筱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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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爲第一人稱視角)
我叫陸筱瀟,十七歲,本來應該是個學生。
我小時候的生活是很快樂的,至少我是這麼認爲的,那個時候我還有父母,還有妹妹,還有一個完整的家。
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的生活好像變了。
爸爸媽媽開始了日夜不停的爭吵,我的鄰居們說,爸爸在外面有了情人。
那個時候我不知道什麼叫情人,只知道那個時候的爸爸很可怕,總是打媽媽,還會摔東西,有些時候,我和妹妹也會捱打。
那一段時間的媽媽完全處於崩潰的狀態,很多次,我看到她被爸爸打的時候,她都是一種很絕望又很悲傷的神色。
爸爸不在家的時候,我經常看到媽媽一個人躲着我和妹妹哭,她或許是在傷心吧,傷心爸爸背叛了她。
後來他們就鬧起了離婚,爸爸要和他的情人在一起,媽媽一直不同意,我問過她,爲什麼不同意呢?這樣就可以不捱打了?我們三個人一起生活不也是挺好的嗎?
但是媽媽每次都只是笑笑搖搖頭,然後摸摸我的腦袋,說我不懂。
我總是很疑惑,我到底不懂什麼?
直到後來我才明白,或許她是太愛了吧,就是爸爸不愛她,她也不想離開爸爸。
離婚因爲媽媽不同意的緣故,所以一直沒離成,爸爸便對媽媽更加拳腳相向。
有一天爸爸在打媽媽的時候,媽媽突然暈了過去,那個時候她的臉色好白,白得好嚇人。
送到醫院的時候才知道,原來媽媽是被踢到了內臟。
她的身體本來就弱,在加上長期的抑鬱和家暴,以及先天性的隱性心臟病,她並沒有挺過來。
所以爸爸如願娶了他的情人,而我和妹妹,則要跟着他們一起生活。
那個阿姨看起來並不喜歡我們,老是找我們的茬,動不動就打我們。
最過分的是,她竟然還侮辱我的媽媽,世界上怎麼會有什麼不要臉的人。
所以,我殺了她。
在一次她又在肆無忌憚地用那些骯髒的詞彙來形容我的媽媽的時候,我殺了她。
我並不認爲這有什麼錯,當然這只是我認爲而已。
畢竟殺人是這個社會不允許的,不管那個人多麼該死。
所以,我只有逃,不停地躲,不停地逃。
直到我遇見白曉,是她收留了我,而這樣的代價是,我要爲她所用,她是我的主人,我不可以違抗她的任何命令。
所以,我會綁架沐梓易,但是事實上,我在綁架沐梓易之前已經不知道爲白曉殺了多少人。
所以,滿手血腥的我並沒有外表和年齡該有的那一份單純。
這次與沐梓易的“偶遇”,也是我的任務的一部分,目的是監視她,或者說,在合適的機會,送她去天堂。
但是我遇見了一個笑起來很暖心的人,他叫王源。
他的笑真的很暖,就像是我黑暗世界裡的一束光,吸引深陷黑暗已久的我去觸摸。
可是他喜歡沐梓易,也對,沐梓易那麼美好的一個人,才配得上他。
而我,那麼骯髒的一個人,怎麼能夠用我沾滿血的雙手去破壞他的純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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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以爲更了正文哈哈哈,結果只是一個特輯番外而已,有沒有一點失望???半夜睡到醒了睡不着就起來更一章番外,其實這個只是拿來介紹一下陸筱瀟的經歷沒有什麼卵用~呵呵噠~】
【很久沒更了,因爲我們下週三就半期考試了,還是要努力一點點了,明天有時間就多更一點好了。】
【加羣545692176加羣545692176加羣545692176重要的事說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