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修放下手裡的槍,半截槍身掩埋在細軟的沙子裡。
“明修,因爲我小姨爬上了我爸的牀,我十幾歲就跟着我媽去了國外,是被迫的。”
“那個時候我的生活沒有任何的色彩,打工打工還是打工,我一天睡覺的時間最多就四個小時,有時候甚至連一個小時都睡不到。”
霍傾歌說起過往的這些事,她的面色很平靜,語氣也很淡然,就像是在敘說着別人的事。
聽着這些話,厲北宸的心揪疼着,他從來都不問霍傾歌之前的生活,就是怕她想起來會傷痛。
明修的臉上依然是一片陰婺,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霍傾歌手裡那小巧精緻的刀。
他怎麼也沒有想到她會在身上帶着一把刀。
“我一邊打工一邊學習英語,硬生生的挺過來了,日子剛好一點,終於可以看到一點晴天的樣子了,我媽就病了,我再次陷入了黑暗當中,一天又一天,每一天都是絕望……”
明修沒有說話,眸色卻複雜難辨。
“我救你的那天晚上,是我剛到那個酒吧工作,領班和我們說的第一次句話就是別惹麻煩,而我下班就碰到了你……”
“當時你就當在潮溼的地上,髒亂的酒吧後巷,我不救你,你肯定會死在那裡,對吧?”
霍傾歌質問着明修,這是她第一次說起,她救他那晚的事情。
明修依然沒有說話,但是,他微微閉上了眼睛,這一個閉的動作,就像是點頭一樣。
“我也害怕,我也想跑,可是,你開口了,你說的是國語,那一刻,都就不怕了,即便你是殺人犯,我也想和你說說話,因爲我太需要一個能聽懂我說話的人,聽我說說話了!”
無助的語氣,痛苦的回憶,讓霍傾歌拿着刀的手抖了又抖。
厲北宸剛走了一步,明修的手下,就上前兩步,他停了下來,眯着眼看着他們,絲毫不凌亂慌張。
明修還記得霍傾歌開口問他的第一句話就是,“你會回國嗎?”
他當時就搖了搖頭,他是通緝犯,怎麼還能回國。
他記得很清楚,她當時那落寞的神情,十分的可憐。
“救了你之後,第二天就有人來酒吧打聽昨晚有沒有人見過你,我當時很怕,可是我沒說,我……就認爲你是好人。”
厲北宸嘴角微微一勾,這個女人,之前也說他是好人,是不是在她眼裡,大家都是好人。
明修看着她的眸光已經有了些許的變化,不再那麼複雜,漸漸的變成了疼惜。
“我就那麼渾渾噩噩的打工醫院打工醫院……不停的重複着,一直過着陰暗的日子。”
“我以爲我這輩子都會活在陰暗裡,我的生活中永遠都不會有色彩。”
“我沒有上過學,我沒有漂亮的衣服穿,我沒有過過生日,我甚至沒有談過戀愛……”
“直到我遇到厲北宸,我的人生全然的發生了變化,原來我是給他做的代孕,原來我們之間有一兒一女,原來我也可以擁有幸福,那是從來都不敢奢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