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紅知道這次是大禍臨頭了,從幾個單位私自挪用了近五十萬公款,這可不是一件小事。按照有關規定,挪用公款等同於貪污,一旦被查出來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的規定,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如果想逃脫處罰,那就只有先把這五十萬塊錢還上,可就是這五十萬萬塊錢,卻讓王保紅頭疼了,這些年他雖然也撈了不少錢,但是,錢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了,根本就沒有存下來。
按理說王保紅的家庭並不困難,妻子也是公務員,兩個人的工資加在一起也可以過上很好的生活,在一般人看來完全沒有必要去貪。
可是人的慾望是沒有止境的,隨着經濟的發展,人的思想也在發生着變化,或者說拜金主義橫行,一些醜陋的現象也被人當成了時髦,比如說,包二奶就是這些醜陋現象當中的一種。
王保紅的第一筆外財是剛當上副縣長不久,下面一個鎮長送來的,面對着兩萬塊錢,當時王保紅的心裡也是鬥爭了很長時間,最後終於壓制不住自己的貪婪,將兩萬塊錢收下,把這個鎮長的孩子安排進了他分管的單位工作。
看到錢賺得這麼容易,王保紅從此就一發不可收拾,什麼黨紀國法一律忘在了腦後,他的眼裡就只剩下錢了,不管誰來找他辦事情,也不管辦的事情合不合法,只要是有錢就行,上任不到半年的時間,就撈了幾十萬。
俗話說男人有錢就容易變壞,這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有一次王保紅去外地招商引資,看到一些老闆一擲千金,身邊的美女成雲,心裡就極度不平衡。有一個老闆還在王保紅面前炫耀,他養了八個,甚至還問王保紅有幾個,並說這個年頭男人如果沒有幾個就是落伍了。
王保紅受不了這個刺激,當時就暗自下定決心,一定要超過那個老闆,一個堂堂的副縣長,比不上一個生意人,也確實是夠了難看的。
回來後,王保紅就開始着手實施自己的計劃,利用職權很快就勾搭上了一個女公務員,那個女人風流成性,也很會男人,是縣城裡大家所公認的一朵花,那一段時間,王保紅幾乎每天都和她膩在一起。
沒有多久,王保紅又看上了近海縣的一個女人,送出了一筆錢之後,又把這個女人搞到手了,就這樣,王保紅在一年的時間裡就有了十個,遠遠的超過了那個大老闆。
王保紅的這些也並不是和他有了什麼感情,主要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力和金錢。這些女人和王保紅在一起的時候,是拼命的和他要錢,這就得王保紅不擇手段的去貪。
許飛也發現了王保紅這些問題,但他也不想把王保紅給收拾了,他知道越是喜歡貪的人,就越好利用,於是許飛就找到了王保紅,把收集到的證據擺到了王保紅的面前,得他低頭。
就這樣,王保紅就成了許飛的一條狗,許飛不方便出面的事情,就讓王保紅去辦,當然了,王保紅的那些最後也成了兩個人共用的了。
後來,王保紅的妹妹王銀芝大學畢業後,就讓王保紅幫忙讓她進縣政府。當王保紅領着王銀芝來到許飛辦公室的時候,立刻被許飛驚爲天人,在答應讓王銀芝進入縣政府工作的同時,又提出了一個條件,讓王保紅說服王銀芝當許飛的。
這個時候王保紅因爲養的過多,手頭上已經很緊張了,他知道只有把王銀芝送給許飛,才能與許飛結成一種更緊密的關係,在他的掩護下,撈到更多的錢。
於是,王保紅就和王銀芝攤牌了,給她許了很多的願,終於做通了王銀芝的工作,讓許飛抱得了美人歸。
許飛也不是個什麼好東西,他養的更多,王保紅撈到的錢,許飛都要分去一大半,王保紅想依靠許飛撈更多錢的願望落空了。
在王保紅的再三要求下,許飛把幾個有油水的單位分給了王保紅,按照許飛的想法是,我把有油水的單位分給你管,你想怎麼撈,撈多少我就不管了,今後就不要再向我來要錢了。
雖然王保紅分管了幾個有油水的單位,但這些單位的頭頭都是許飛的人,並不買王保紅的賬,大家也都知道,王保紅是因爲把妹妹送給了許飛才撈到了這些好處,這就更對他的爲人所不恥。
在動員王銀芝當許飛的時候,王保紅許了一大堆的願,事情辦完之後,王銀芝就要討債了。就在金帥來到近海縣之前,王銀芝天天追着王保紅讓他履行承諾,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那輛價值八十萬的跑車。
王銀芝自從被哥哥送給了許飛之後,也對王保紅沒有了兄妹之情,她也知道許飛和王保紅從公家那裡撈了不少的錢,所以,就千方百計的想從中分一杯羹。
這個時候王保紅因爲養已經花了不少的錢了,現在又被王銀芝着買車,自然是再也拿不出八十萬來了。但是,這件事情不辦又不行,他可是知道王銀芝的脾氣,從小就說一不二,一旦滿足不了她的要求,天知道她會再做出什麼事來。
於是,王保紅又開始新一輪的瘋狂斂財,但這個時候,由於近海縣的財政緊張,各種經濟活動基本上都陷入了停頓,想要撈錢又談何容易,所以王保紅又想到了借。
王保紅以爲他馬上就要當上常務副縣長了,向下面借點錢又算得了什麼,只要是他還坐在這個位置上,上面又有許飛罩着,誰敢和他債啊?
讓王保紅沒有想到的是,金帥來到近海縣頂了他的位置,這讓他的計劃落空了,後來,在許飛的勸說下,王保紅忍下了這口氣,以爲金帥是來鍍金的,只要是把他糊弄走了,常務副縣長還是他王保紅的。
王保紅想的可是夠了美的,如果不出其他意外的話,他所做的這些爛事也許不會出來,可誰知道許飛比王保紅還急需用錢,於是才發生了要加倍收取金銀灘旅遊公司土地出讓金的事,從而引起老百姓兩次來到縣政府上訪,最後又把市政府的大門給堵上了。
出現了這種情況之後,許飛和王保紅不是想着如何去補救,而是採取了要把金帥擠走的極端做法,在他們以爲,許飛有一個當國務委員的二叔公撐腰,市委、市政府也不敢拿他怎麼樣,只要是把金帥搞臭了,近海縣就還是他們兩個人的天下。
天欲使其亡必先令其狂,許飛和王保紅錯誤的估計了形勢,或者說是太小看了金帥的能力,所以,纔在與金帥的鬥爭中敗下陣來。
自從市委宣佈免去許飛的縣長,讓金帥主持近海縣的工作之後,王保紅就意識到事情不妙了,但這個時候他還依然把希望寄託在許飛的身上,卻不知道許飛已經被他的二叔公趕了出來。
許飛倒臺之後,幾個借錢給王保紅的單位,也意識到王保紅快要完蛋了,紛紛要求王保紅馬上歸還借款,這些錢王保紅還不知道用什麼去補,現在許飛最信任的鐵桿老部下吳振成又打電話來催款,這讓王保紅感覺到真的坐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