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明俊見自己已經把話給說漏嘴,事情再無挽回之地,他閉上眼,深深的皺起眉頭,一臉難受的模樣,然後用雙手捂住了自己的臉,埋下頭,深深的自責起來。
陸離逐漸收起了臉上的笑容,看盧明俊的反應,他應該是真的很自責自己所做過的事,也許這件案子是個意外,但是,殺人了就是殺人了,法律是理性的,不會對殺人犯留一點情面。
盧明俊後來交代了事情的經過,不過是他虛榮心作祟,而釀成的悲劇。
盧明俊出去上大學後,接觸了天南地北的人,他才見識到這世界人與人之間真實的距離,有些人,一個錢包就是幾千塊的,這一個錢包能抵得上他爸一個月的工資了,但是那些人,卻毫不在乎。
很快,盧明俊在學校裡有了喜歡的女孩兒,只是那個女孩兒開始嫌他太寒酸,穿的,用的都很普通的,所以沒答應和他在一起盧明俊心裡真的是咽不下這口氣,什麼時候這個社會開始用金錢來衡量了?
他打電話回家,讓他把給她匯點錢過來,說學校要繳學雜費,盧輝楊那次給兒子總共匯了4800元錢,雖然對盧輝楊來說,這是筆不小的數目,但兒子學習上的需要,盧輝楊是毫不吝嗇的。
而這說是學雜費,其實是被盧明俊拿去買錢包了,老爸辛苦賺來的錢,盧明俊拿出去給收銀員的時候,還是有那麼一點點後悔。
只是一想到被那女生給鄙視的眼神,他心底又有一絲不甘心,別人有的東西,他也可以擁有!
雖然買了錢包不能挽回那個女孩兒的選擇,但可以吸引別的女孩子,很快,別人看他用這麼貴的錢包,有的女生就開始故意接近他,很快他就談戀愛了。
只是談戀愛的支出,遠比他想象中的多,爲了不被女朋友看扁,他幾乎把自己所有的生活費,拿出來給他們吃喝玩樂,到最後,一個月只過了一半,他就窮得連方便麪都吃不起了。
頭幾天,也許可以找同學借點錢度日,但久了之後,借了錢不還,就沒人願意再借錢給他,他只得出去,到實在堅持不住的時候,纔會打電話找父親要錢。
打工的事,盧明俊不敢讓他女朋友知道,一直瞞着她,但後,不知道她女朋友又以什麼樣的渠道得知了他外出打工的事,就找到他對峙,問他打工到底是爲什麼?是爲了體驗生活,還是真的沒錢了?
自尊心很強的盧明俊又逞強不說實話,說只是演給他父母看,裝裝樣子,他父母會給他更多的錢。
她女朋友聽後,也就沒多大意見,並讓他拿錢出來,給她買衣服,那時候正好是暑假了,盧明俊和他女朋友僵持了很久,最後他還是妥協說會回家去拿錢。
八月四日,盧明俊回到家中,盧輝楊確實很開心,因爲已經好幾個月沒見過自己的兒子了,買了好多菜回來,想要給兒子做自己拿手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