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跟下界的凡人有着本質的區別。
就好比人面對一隻小雞,小雞急了也許會啄人,但也無關痛癢,何況,大多數情況下,小雞要麼逃,要麼發憷不動。
仙人就是人,而現在,陳爭等人,就是小雞。就實力而言,沒有任何可比性,所以,陳爭等人都只是震驚,卻不敢有別的動作,只等着看,這個仙人爲什麼會下界來。
仙人已經降到陳爭等人頭頂,龐大的威壓,好像一座大山壓着每個人的心頭,陳爭不得不分出真氣,幫着安凌雪一起承受。
“本座叫雷天,乃雷帝之子,天選之人!你們這些螻蟻,見得本座,竟敢不跪拜迎接!”
雷天怒視衆人,威壓再次增強。
王九天等人皆是心神一震,全身骨頭都嘎嘎作響,連忙紛紛跪下,在這個時候,傲氣是最不需要的,面對這種僅僅就威壓也能將他們壓死的高手,傲氣也意味着生命的終結,儘管,王九天等人臉色都陰沉如水。
“噗……”
就是王九天這個六劫散仙都快承受不住雷天的威壓,何況安凌雪這個才渡過元嬰天劫的化神前期修士?
吐一口血,已經算是小傷,若不是陳爭分出真氣幫她抵抗,只怕已經被威壓壓死了。
陳爭見安凌雪臉色發白,心頭大驚,連忙拉着她跪下,同時分出更多的真氣幫她抵抗,哪怕自己的骨頭,也都快被雷天的威壓壓碎了。
“嗯?”
雷天目光落到陳爭身上,冷聲道:“螻蟻一般的東西,竟還想逞能救旁人?本座看你怎麼救!”
雷天並不是與誰有仇,眼前這些人在他眼裡,甚至不算是人,而欺壓這些弱者,往往可以彰顯一個強者的威嚴,特別是,這個強者放在仙界其他地方也是個弱者,那他更要在別的弱者面前尋找這種優越感。
說白了,雷天就是爲了這種優越感,再次增加了威壓。
“噗……”
再次增強的威壓,就是王九天都口吐鮮血,陳爭由於幫着安凌雪承擔壓力,此刻也被壓得七孔流血,但見安凌雪已經癱坐地上,有些奄奄一息的狀態,連話也說不出了,登時心頭攪成一團,急道:“仙人,我們絕不敢冒犯仙威,求求你收起威壓,求你了!”
此刻陳爭心中是多麼無助,這樣的強壓再持續多一些時間,怕安凌雪就要活活被壓死了,弱者面對這種無助,到底還能做什麼?小宇宙爆發嗎?
哪來的小宇宙啊?
除了祈求,再無其他辦法。
但是祈求的話,也得強者手下留情,生死,依舊在別人的主宰之中。
雷天並沒手下留情,威壓依舊維持這個強度,又不屑的看着陳爭:“繼續求,求得本座高興了,沒準不想髒了手。磕頭吧,磕,讓本座高興,哈哈哈……”
“是,我磕!”
陳爭伏地磕頭,腰身一次次挺直,一次次彎下去,額頭一次次的磕在地上,砰砰的響聲,彷彿敲在旁邊的王九天鄭蕭等人心頭。
他們感到憋屈,卻沒有瞧不起陳爭如此,他們只憤怒自己的無能,卻不能去鄙視陳爭爲了安凌雪而不顧自己的任何尊嚴。
“哈哈哈……好好,螻蟻就該如此,一隻聽話的螻蟻,本座也不是不能網開一面。”雷天大笑着,威壓慢慢減弱,對他來說,他只是想在這些螻蟻之前尋找優越感,殺不殺他們,其實沒任何關係,只是一個念頭罷了。
“多謝仙人,多謝仙人!”陳爭繼續磕着頭,爲了安凌雪,他什麼都願意,尊嚴算什麼?人死了,什麼傲骨,什麼尊嚴,那都是狗屁,真正的尊嚴,是以後將讓你喪失尊嚴的人踩在腳下,然後自己拾起尊嚴,這纔是真正的尊嚴。當沒能力拾起自己的尊嚴,而偏偏要表現自己的傲骨時,不是所謂的有尊嚴,只是愚蠢罷了。
當陳爭還是小孩子的時候,他曾經也去找霸佔他房屋的人報仇,結局是什麼?沒被殺了只能說運氣好,最後淪爲乞丐,沒了尊嚴,乞討爲生。但後來呢?他成了天勝宗的小祖宗,他有實力了,還將仇人都殺光了,不但報了仇,還重拾了自己的尊嚴。
如果當時被殺,他有這個機會重拾尊嚴嗎?沒有!
但是,這種對於尊嚴的理解,不是每個人都一樣的,陳爭有陳爭的經歷,他願意將尊嚴放下,然後努力再親手拾起自己的尊嚴,可是,沒有經歷被生活蹂躪到地上的人,往往就放不下自己的尊嚴。
威壓減弱,安凌雪也緩了一口氣,見陳爭還爲了她磕着頭,心頭就彷彿在滴血,眼淚也模糊了視線,她不想看到自己的男人爲了自己而如此踐踏尊嚴,不想看到自己的男人爲了自己,以後都無法直起腰桿做人。
“前輩……不要……”
安凌雪想說話,卻感覺自己渾身無力,經脈都到了寸寸碎裂的邊緣,一說話,便劇烈咳嗽起來,意識一時模糊,整個人也要倒下去。
陳爭連忙將她扶住,柔聲道:“別說話,沒事的。”
被強者隨意碾壓的尊嚴算什麼尊嚴?不要也罷,只要人活着,纔有機會讓別人仰視,纔有機會讓曾經踩你一腳的所謂強者匍匐在你的腳下。而你也纔會有機會,像當初他蹂躪你的尊嚴一樣,蹂躪他的尊嚴!
“前輩……”安凌雪悽然微笑,儘管不願意陳爭爲她這樣作踐自己,但有一個男人願意爲她而不顧尊嚴,不顧一切,作爲一個女人,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本座讓你停下磕頭了嗎?”
雷天冷哼一聲,威壓陡然增加,且大部份直朝安凌雪而去。
這股威壓,哪怕針對王九天,只怕王九天頃刻都要灰飛煙滅,何況安凌雪?上一刻,安凌雪還在陳爭懷中感動着,下一刻,卻炸成一片血花,連任何反應都沒有。
看着安凌雪就在自己的懷中炸開,陳爭雙目睜大,眼神卻呆了,好像靈魂,心臟,都跟着安凌雪炸成血沫,腦子也炸得一片空白。
只是呆呆的看着自己的雙手,滿是鮮紅血液的雙手,甚至,能夠感覺到血液的溫度。
ps:這一章其實早就寫好了,但今天一大早起來,特意做了改動。原因是,我一個非常非常好的朋友,就在昨天凌晨三點左右,廠子被別的地方蔓延過來的火焰吞噬,許多年的努力,全部身家付之一炬。他是個老實人,踏踏實實做事,可天就如此對他。生活真的將他蹂躪到底下了,我只希望他振作起來,放下心中的痛苦,有一天,可以站起讓人仰視,也希望這一天不要太長,有時候,人的確很難爬起來。
在此,也希望讀者們可以祝福他,就當是一種信念,冥冥之中的支持。(他叫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