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一年多,不到兩年之前,第一次和劉風接觸後,韓露就一直在注意着劉風,每天劉風上班下班的時候,都能看到他,只不過……韓露都是自慚形穢的躲在角落處,偷偷的看劉風而已,一直以來,劉風沒有看到她,但是她卻無數次的看到了劉風。
劉風很愛乾淨,身上永遠是乾淨的,衣服雖然不是名牌,但是卻非常乾淨,整潔,人也長的乾淨,俊美,幾方面結合起來,確實足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
一直以來,劉風還是第一個不嫌棄她,主動接近她,年歲和她相當的男孩子,其他的男孩子見了她,要麼躲的遠遠的,要麼就罵她,甚至打她,拿石頭扔她,一起起鬨嘲笑她,把她當成是神經病逗弄,可是事實上,她真的是正常的,一點問題都沒有。
雖然她拒絕了劉風的好意,但是卻沒有辦法不注意他,對於韓露來說,她就是一隻在污泥裡打滾的小花豬,而劉風則是飛翔在半空中的仙鶴!聖潔而又一塵不染,就算靠近他,都可能弄髒他那潔白無暇的羽毛。
所謂,少女情懷總是夢,第一次認識劉風時,她正是十五六歲的年紀,正是花季少女,身體發育雖然一般,但是心理上卻早已經成熟了。
十五六,正是愛做夢的年紀,白雪公主的夢也總是要做的,事實上……過去兩年來,她其實已經喜歡上了劉風,也許說愛還勉強了點,但若說不是愛。那似乎更勉強!
其實。韓露一直在等。如果劉風再找她,那她就跟他走,不管他帶她去哪裡,做什麼,她都不會拒絕,可是一直以來,她總是不敢站出來和劉風碰面。
原本,矜持一段時間之後。她還是會主動站出來的,可是一年前,劉風卻忽然的消失了,再也沒有看到劉風出現在附近。
所謂,距離產生美,距離產生相思,而相思纔會產生至愛,這話未必是真理,但是對於韓露來說,卻是絕對的真理。過去一年時間來,隨着時間的流逝。韓露最大的夢想,就是再見劉風一面,哪怕僅僅是一面也可以,她最怕的,就是劉風和媽媽一樣,一去就再也不回了。
隨着日子一天天的流逝,對於劉風的思念日益深沉,腦子裡除了劉風,再沒有其他事物了,可是不管有多思念,劉風卻一直不曾出現,一直到今天,劉風才終於再次出現在她的面前,並且主動的走到她身邊,和她交談了起來。
剛發現劉風的一剎那,韓露的眼睛中爆出了璀璨的光芒,等了一年的時間,他終於還是來了,終於又見到他了,一時間,內心的喜悅,讓她幾乎昏厥。
不過很快,她便回到了現實中,即便再見一次又能如何,他終究不是她的白馬王子,他們終究不是一條路上的人。
後來發生的一切,和童話裡是一樣的,韓露化身成了白雪公主,而劉風就是她的白馬王子,雖然韓露知道,他們之間是不可能的,對於她來說,最大的夢想,就是能常伴在劉風身邊,每天都能看到他,除了這個,她真的沒有其他的追求了。
如果,如果她可以成爲劉風的丫頭的話,她真的哪裡也不會去的,對於她來說,能夠留在劉風身邊,每天都能看到他,就是最幸福,最快樂的事情了,就象媽媽說的那樣,做爲一個女人,最幸福的事情,終究還是和最心愛的人在一起,其他的一切事物,不過是過眼雲煙而已,不值得去追尋。
原本,做爲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是很難看透這些的,三四十歲都未必能看的透,總是要六七十歲的老人,才能如此大徹大悟!
可是韓露不同,過去六年來的苦難,讓她早早的就看透了一切,早早的就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在心志上,她遠比大多數三四十歲的成年人更成熟!
不過很顯然,韓露能看出來,劉風把她的話當成是奉承了,可是事實上,她真的是很認真的,只不過……心裡的話,是說不出口的,難道她可以告訴劉風她喜歡他,甚至愛他嗎?不……她不能!她不配!真的不配……象劉風這種人,怎麼會和一個街頭流浪,在垃圾箱裡扒食吃的女人談戀愛?
看着韓露怪異的目光,劉風感到很熟悉。
搖了搖頭,劉風道:“金錢上,我不會虧待你,不過我希望你能永遠留在我身邊,不要離開,等公司建立起來了,我會給予你股份,保證你拿的比在其他地方多,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不要離開。”
聽到劉風的話,韓露雙眼光彩流轉,堅定的道:“除非你趕我走,否則的話,我死都不會離開的,至於錢……”
說到這裡,韓露長長的吸了口氣,無比認真的道:“雖然我很窮,窮到連買飯的錢都沒有,可是不管什麼時候,我都不會因爲錢而改變。”
聽到韓露的話,劉風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見面的時候,當時……他掏出了兜裡所有的錢,想要給她,可是韓露卻斷然拒絕了,並且很冷漠的告訴他——我不是乞丐!一個如此有節氣的女孩子,雖然說不上是視金錢如糞土,但是卻絕對不會因爲錢而背叛感情的。
微笑着點了點頭,劉風道:“好吧,我相信你的人品和操守,就算你將來背叛了我,那我也認了……”
深深的看着劉風,韓露道:“不……絕不會背叛你,我寧肯背叛自己,也不會背叛你。”
擺了擺手,劉風道:“好了,不說這些了,走……我去給你安排住處吧,這裡是公司,你住在這裡不合適!”
“恩……”微微鬆了口氣,真要她住在這裡,她也不習慣啊,一個鄉下丫頭,忽然住進了皇宮裡,怎麼可能習慣得了?
接下來,劉風和韓露一起,趕去了公園的角落處,進入了韓露自己搭建的窩棚裡,還別說,這韓露還挺會找地方的,位置即隱秘又安全,周圍的環境也很好。
韓露的窩棚,搭在靠着一處牆壁的冬青從後面,兩面牆壁的夾角處,之所以沒被發現,是因爲牆壁的夾角處,堆積着一隊木材,堆了有些年頭了,木頭上都長滿綠毛了。
兩堵牆壁成九十度角,再加上一堆木材,正好圍成了一個長方形的空間,韓露用撿來的破舊皮衣,塑料布,以及破木板,給上面加了個頂,又用一個破舊的,不知道哪個商店扔出來的帆布做了門簾,一個簡單的小窩就成了,一直以來,她都是在這裡過夜的。
看着只有一米五高,陰暗潮溼的窩囊,劉風只感覺鼻子發酸,很難想象,一個女孩子,竟然可以孤身一人在這裡住了四五年!她是怎麼活過來的!
拿出照相機,劉風喀嚓連聲的拍攝了起來,等將來韓露成名了,這些照片都可以放出去,讓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懷揣夢想,只要不放棄希望,再怎麼落魄,也總有成功的一天!這本身就是最好的噱頭。
窩棚裡堆放着很多撿來的書籍和雜誌,除了這些外,就只有一卷破被褥,簡單的放在幾張木板拼成的牀鋪上,不知道多少個日日夜夜,韓露就是睡在這裡的。
當然,要說好東西,其實也不是沒有,就在枕頭旁,放着古色古香的木吉他,琴身已經磨的不成樣子了,指板也佈滿了摩擦的痕跡,只有那閃亮的琴絃依然嶄新如故,散發着晶亮的光芒。
寶貝的拿起了自己的吉他,從離開家的那天起,這把木吉他從來沒有離開過她的身邊,這是她最喜歡,最寶貴的東西了,也是父母留給她唯一的紀念品。
抱着破舊的木吉他,韓露朝劉風看了看,不確定的道:“你真的會給我安排住的地方嗎?如果不成的話,我繼續住在這裡也可以,其實挺舒服的。”
擦了擦眼角的淚痕,劉風微笑着道:“還有其他的東西嗎?沒有的話,咱們走吧。”
“哦!”點了點頭,韓露將吉他裝進一個破舊的,皮製的琴箱內,正要背在背上,卻被劉風一把接了過去,不管怎麼說,劉風也是爺們,和女孩子走在一起,哪能讓女孩子拿重物!
感激的看了劉風一眼,韓露彎下腰,將被褥捲成了一團,從旁邊追了一根繩子,手腳麻利的動了起來,打算將被褥給捲起來。
“哎!”見到這一幕,劉風苦笑着道:“這被褥太舊了,就不要了吧。”
“啊!”愕然的看着劉風,韓露道:“這被褥不要了,那我晚上蓋什麼啊!”
搖了搖頭,劉風長吸了口氣道:“當然是買新的了,除了有紀念意義的東西外,其他的東西都不要了。”
看了看劉風手裡的吉他,韓露道:“除了這把吉他外,其他的東西都是我撿來的,如果鋪蓋都不要的話,那其他的也不需要了。”
點了點頭,劉風爽朗的道:“那好,咱們走……我帶你去你以後將要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