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天第一更,三點半如果沒有,就在晚上第二更,今天兩更~
老宋還告訴宋嬈,童巖本來是決定報考北大的,很大可能會考不上,如果考不上,他會選擇傳媒大學,沒想到突然又改主意報了金陵大學。
宋嬈聽後更加後悔神傷,她看着qq上童巖的頭像,猶豫着要不要主動服軟,可是想到相機裡那個青澀小女生,宋嬈最終只是刪掉了原來的狀態,然後關了qq。
今年童爸決定回農村老家過年,主要是給童巖他爺爺修墳立碑,老爺子雖然有幾個侄子,但兒子就他一個,雖然堂兄弟們能幫襯,但童爸卻不能不管不顧,所以家裡的店比預計的提前幾天停止營業,童爸帶着老婆和一雙兒女全都回農村老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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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童巖一家回鄉頗有點衣錦還鄉的感覺,雖然開的車還是那輛二手面包,但從他們一家人的衣着和精神面貌來看,已經煥然一新,今時不同往日,以前他們頂多就是在縣城做點小買賣的勞動人民,但現在,童爸也算是在城裡開了餐館的小老闆。
這次爲了給童老爺子立碑修墳,多點中式快餐店提前停業,損失利潤上千元,雖然還不能和童巖寫小說的收益相比,但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童爸童媽堅信,等哪天兒子沒靈感了,寫不動了,他也可以衣食無憂,快樂的度過下半生。
童爸童媽從城裡帶了很多年貨。自從幾年前爺爺去世,他們就沒再農村老家過過年,尤其是杉杉。她對過年的記憶更多的是在縣城,爲了過一個熱鬧的年,童爸童媽做了充分的準備。
杉杉來到相對比較陌生的農村老家,很快適應了這裡,而且這裡也有不少和她年齡相仿,正在讀初中的小女生,活潑外向的杉杉很快和她們打成了一片。再加上她手上衆多童巖給她買的新鮮玩意,小夥伴們很輕易就以她爲中心了。杉杉的小虛榮心再次得到了滿足。
回來的第一天,童巖一直跟着媽媽還有幾個過來幫忙的堂叔家的嬸嬸打掃家裡,畢竟已經有段時間沒人住了,以前都是他和老爸在三十那天上墳的時候打掃。
第一天白天童巖沒有碼字。家裡亂糟糟的,他根本找不到清淨的地方,到了晚上,好不容易可以開始創作了,又陸續有人來家裡拜訪,讓他的寫作效率大打折扣。
童爸在村裡輩分大,還是在外面混得開的能人,回來後又放出風聲,年後要從村裡選兩個知根知底勤奮懂事的小女孩。去他店裡工作,這纔有了鄉村們的陸續拜訪。
他們店裡已經僱了一個服務員,但依然有些不夠用。爲了讓顧客有更好的用餐體驗,提高多點中式快餐店的服務效率,童爸和童媽商量再僱兩個服務員。
童媽想着在縣城找,不過童爸堅持在老家找,老家裡不上學的男孩子基本都出去打工了,不過女孩子不容易找工作。很多都在家裡閒着,只等年紀到了找婆家。童爸給她們提供兩個工作崗位,也算是致富不忘鄉親了。
“那萬一她們仗着是和你沾親帶故的,在店裡偷奸耍滑不好好幹活怎麼辦?”童媽當初這麼問童爸。
童爸堅定道:“我們村裡的孩子都淳樸勤勞,不會那樣的,而且挑人的時候我們也注意選那些老實的孩子。”
“那萬一呢,以你的性格我怕鎮不住她們。”童媽又問。
“那你就當白臉,我什麼話都不說,這總行了吧。”
有了童爸這句話,童媽雖然抱怨童爸讓她當惡人,不過還是同意了。
所以到了晚上,童家顯得格外熱鬧。
“三叔,我閨女小苗長得好,也勤快,你就帶她去城裡吧,給多少錢都成,小苗,快來叫人啊。”
“三爺爺好,三奶奶好。”
“三哥,你看你大侄女怎麼樣,又粗又壯,能當個男的使喚,你選她絕對錯不了!”
“老三,我閨女玉芬那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在你的餐館裡別說服務員了,就是後廚都能幹,你看看怎麼樣?”
童爸有點後悔了,這種事就應該偷偷摸摸的尋摸,現在大家都知道了,你選誰不選誰都爲難,真是夠頭疼的。
童巖更頭疼,家裡熱鬧點雖然好,但習慣在極度安靜的環境下創作的他,在這樣的氛圍里根本寫不下去,再加上存稿已經不多了,《寸芒》和《帝仙》依然膠着,所以童巖很想找個安靜的地方。
現在家裡已經沒什麼需要童巖做的了,他向老爸表達了這個訴求,這時童巖的堂伯正好也在,“安靜的地方,我知道一個,就是那裡離村子有點遠,你確定要去那裡?”
童巖又問了一個問題:“那裡有電嗎?”
“有啊,還有燈呢。”
於是童巖和堂伯一拍即合,第二天一大早,堂伯就過來帶童巖過去,那是一片樹林,主要是楊樹、柳樹還有槐樹,所在地是一處起伏不平的荒地,十年前堂伯童順的獨子因酒駕出車禍沒了,沒了兒子養老的童順堂伯承包了這片沒人要的荒地,用幾乎所有積蓄買了樹苗,種在這裡,用他的話說,兒子沒了,就用這片林子給他送終。
“大伯,我以前怎麼沒覺得有這麼遠啊!”童巖身體算是結實的,但揹着電腦走這麼遠已經有點喘了,反觀堂伯,已經快六十的人了,卻一點事沒有,最重要的是,這樣會有太多時間浪費在路上。
堂伯呵呵笑道,“以前你都是騎自行車來的,回頭我把電驢子借你,反正我最近不騎。”
“那感情好。”童巖也沒拒絕,童順堂伯是和童爸關係最好的堂兄弟,而且他也是童巖在老家最熟悉的長輩。
在樹林裡穿行了十米左右,童巖見到了林子當中的一個小屋,“咦,我記得以前這裡就是個小茅屋啊,怎麼變成磚瓦房了。”
樹苗剛種下的時候,有些外村的皮孩子搗蛋,總是跑來折他的樹苗,老頭氣急敗壞,後來乾脆在樹林中建了個茅草屋,守着他的樹林住。堂伯告訴童巖,原本就是個茅草屋,後來他在林中小屋的時間漸漸超過了村子裡,於是漸漸完善,接了電,盤了炕,有模有樣的在林子裡過起了日子。
當年的小樹苗經過十年已經長大,再也不用擔心小屁孩們會傷害到它們了,除非動用斧子和鋸,所以這兩年堂伯就不怎麼去小屋住了,只是偶爾過來轉轉,看有沒有人傷了他的樹。
堂伯打開門上的大鎖,屋裡很乾淨,還有一張桌子挨着炕,炕上有褥子,沒被子,感覺有點冷。
童巖也不用在小屋住,他只是每天來這裡寫小說,三餐和睡覺還是在家裡解決,可還是打了個哆嗦,這樣的環境,只怕寫小說也難吧。
堂伯像是看穿了他這個作家大侄子的想法,“房子後面有一堆幹木柴,林子裡也有不少枯樹枝,覺得冷你就把炕燒起來,屋子裡馬上就能熱起來!”堂伯對他的這間房子還是很自信的。
童巖不好佔用堂伯太多時間,“大伯,這地方真不錯,環境也好,太適合我了,那我以後就在這了,您回去忙吧。”
“行,桌子的抽屜裡有火柴,你等會兒自己把火生着了就好,你爸讓我和他一起去石碑場給你爺爺挑石碑,我就先走了,哦,對了,電閘已經關了,我給你打開再走。”
堂伯走後,整個小樹林只剩他一個人,童巖把筆記本的電源插上,等待開機的過程中,他找來幹木柴,開始點火,這種事他小時候在老家經常幹,那會兒爺爺還在,多年不幹,不太熟練,童巖一時半會兒點不着火,又從林子裡搜刮了一下枯樹葉做引火,這才艱難地把爐膛燒着了,然後把小柴,粗柴慢慢往裡面塞。
火燒旺了,炕熱了,屋裡也暖和了,童巖盤腿坐在炕上,開始碼字。
童巖努力讓自己不去想宋嬈,這是提高手速的關鍵,心無旁騖,只有碼字,童巖才能把他腦子裡的情節和手指敲擊的節奏做到最完美契合,他從九點開始碼字,11點的時候已經寫完了兩章,完成了主角仇策出山門歷練的一次小規模戰鬥,順便得了點寶物,是讀者們喜聞樂見的情節。
有些疲了,童巖出去在爐膛裡填了兩塊木頭,開始在樹林子裡轉悠,如果是夏天,這個林子肯定特別熱鬧,蟬鳴鳥叫肯定是少不了的,現在是冬天,童巖只能看到稀落的枝幹上停着幾隻小鳥,比較高的地方還有幾個鳥窩,當年他和黑子來這裡玩的時候,一點意思都沒有,只有幾棵一人高的樹苗,連個人都藏不住,所以他們更喜歡在樹林旁邊的一個大土坑裡玩。
童巖又走了幾步,出了樹林的範圍,看到了那個大土坑,這幾年因爲民間建築用土很多,土坑更深更大了,童巖看着都不敢下去了。
走了走,看了看,回憶了一圈童年,童巖的腦子舒坦了,不過時間也不早了,他收拾電腦,準備回去吃飯,這時他看到一溜塵土在旁邊的土路上揚起,好像是奔着他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