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台下來,我第一個要找的人就是李梅了.但我現在有點恨王雨了,都是他風淨塵的手纔會流血的,都怪他這條裙子才壞掉了,這可是風淨塵買的,完了,我看我真的淪陷了,竟然又關心起風淨塵的手了,而且沒說這裙子是十萬的,而說了是風淨塵買的,汗了。
“李梅,告訴你個好消息哦。”我壞笑着看着正在鬱悶中的李梅。
“什麼好捎息?”樣吧,還無精打采,我說完下一句李梅絕對就能樂了。
“王雨,喜歡你!”我壞笑的看着李梅。
果然不出所料,我剛說完這句話後她利馬精神百倍,哈哈愛情的力量真偉大,他能使得一個低落的人恢復精神,也能使得一個精神飽滿的人低落,而我和風淨塵之間呢?呵,似乎風淨塵總是低落的吧,因爲我……
“你怎麼知道的?";
“嘿,你別管了,我告訴你我有自信王雨他百分之八十喜歡你,所以做女人要主動,你在去表白一定能成功。”
做女人要主動,呵,這話我說的容易,但是叫我做起來就難了,我現在無法確定我是否喜歡風淨塵,但是我能確定一點,我纔不會向他表白呢。記得曾經有個姐姐跟我說過,兩個人的愛戀,先說出喜歡對方的人,就是輸家。先說出喜歡的人註定一輩子都要被他表白的對象遷着鼻子走,但是,我知道做李梅的性格是一個不怕被男人遷着鼻子走的人,而且以王雨的性格也不會遷着李梅,因爲他們兩個人都很簡單。可是我卻是一個完全怕被男人遷着走的人,因爲我不是一個溫柔的女孩,也不是一個小鳥依人的女孩。
我對李梅說完沒多久,李梅真的去和王雨表白了,而他們之間現今也成了一對情侶了,呵呵,陽光男孩配溫柔女孩真的是很速配,但是如果冰冷男人配潑辣女孩呢?我不敢想象,話說,我現在怎麼有點事就想到風淨塵呢,鬱悶。
放學後,我和風淨塵回了我的家,依着約定他要在我家住三天,如果昨天晚上算一天的話,那麼今天則是第二天,如呆不算的,那麼今天則是第一天。(你希望算不算呢?如果你希望算的話,我就寫今天是第二天,如果不喜歡我就寫今天是第一天。)作者?是你寫還是我寫?你聽我的啊,那行,今天是第一天。(樣吧。)
今天做飯的是笨蛋風淨塵,我又可以享受了他的美餐了,不過我也找到了一個兼職的工作,我役告訴風淨塵,因爲那個工作是半夜12點到凌晨6點的工作,大家別誤會啊,不是壞工作,是一家24小時營業的超市收銀員的工作,呵呵。看來我一會去完了雲晨睿的家後,我就必須半夜跳窗戶去上班了。雖然風淨塵說什麼叫我願意上班就上班,我要說我工作是半夜12點到6點,他能叫我去纔怪啊?說不定還會罵我,55555555555,我幹嘛老在意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