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的人都會這麼說。”頓了頓,林尋道,“楊總經理,這些天我們要將藥送去給藥監局,到時候還希望您多多幫忙,等到準字號那些都弄下來,普天蓋地的廣告自然也就要來了,估計需要一筆不菲的廣告費。”
“都包在我身上!幾百萬上千萬都是小事!”
“非常感謝!”林尋起身想和楊偉握手,可想到楊偉剛剛到處亂摳,林尋就打消了這年頭,並道,“楊總經理還要去工地,我就先告辭了。”
“那藥還能多給我一點嗎?”
“很珍貴。”
“我晚上要用在我老婆身上。”
“好吧。”遞上兩份回雄散,林尋道,“一次一包,切記。”
“謝謝。”
“再見。”
離開欽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林尋就回了鋒林藥店,他聽到的最多的自然還是巴哥在抱怨生意不好做,又不願意當奸商,不過巴哥都是在林尋面前抱怨,從不在小潔面前抱怨,畢竟他是男人,他不希望自己所愛的女人還要和他承擔生活壓力。
而且,小潔放棄了富足生活,願意和他這個要車沒車,要房子沒房子的窮小子在一塊,他就沒打算讓小潔吃苦,當然就更不希望她壓力大。
林尋想給巴哥一個驚喜,所以對於巴哥的抱怨,林尋除了安慰外,壓根就沒有提及回雄散的事。
當夜九點,思明區中山路。
“爺爺,聽說晚上的廈大風景各位好看,要不要去看呢?”走在前面,雙手空空的採莎跑得比兔子還快,還時不時回頭對拎着兩大袋的林尋扮鬼臉。
“如果這兩袋你拿着,就算要去鼓浪嶼,我也陪你去。”
“爺爺好懶哦。”
“不是懶不懶的問題,而是負重。”
“那咱們就再逛一會兒吧,嘻嘻。”說着,採莎就繼續當兔子。
男人都不喜歡逛街,林尋也是如此,所以知道要和採莎來這邊買衣服,林尋就很不願意,不過考慮到確實有一陣沒有陪採莎出門,林尋還是出來了,只是他都是一路愁眉不展,迫切希望採莎能早點打道回府。
正乏味地走着,林尋突然像是菊花被黃瓜捅了般立了起來,並死死盯着馬路斜對面那對正有說有笑地走着的男女,一眼就認出那男的是野壽!
野壽死的時候,林尋也在場,距離不過七八米,他是親眼看到野壽的胸口被箭矢射穿,隨後被巨蟒吞吃,可爲什麼他還活着,還和那個小女孩有說有笑的,看上去完全不像是野壽的作風?難道這個野壽是2012年的野壽,而非2057年穿越到2012年的野壽?
野壽看上去在25到30歲之間,就算再這麼顯年輕,30年前的他不可能有這麼大了吧?最多也就是一個剛剛學會走路或者還在襁褓裡的小baby吧?
林尋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野壽,所以他就迅速穿過車來車往的馬路,並悄悄跟在採莎後面。
看着跑到對面的林尋,採莎起先還有些困惑,可當她看到笑眯眯的野壽時,她就像被電電了般,不僅嬌軀哆嗦了下,更是滿臉恐懼,甚至連邁開腿的力氣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