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搶劫犯還沒有完全鬆懈,林尋就微笑地看着袁若霓,問道:“你願不願意當我一天情人?”
林尋話雖然沒有說得很明白,可袁若霓知道林尋想幹嘛,這讓她有些痛苦,因爲她不想爲了活下去而服從於林尋,履行那十分無理的承諾,不過之前確實是她自願和林尋打賭,沒有人逼她,所以她其實也有錯。
可是不管是誰的錯,要讓袁若霓獻出身體,袁若霓還是不願意,畢竟她不是那種被糜爛社會玷污過的女孩,她甚至就是怕被潛規則才選擇了當女董事長的秘書,而不是選擇更高薪卻是給男總裁經理之類的做秘書,所以要是這男人真的想玷污她,她絕對不會服從。
不過呢,這男人在搶劫犯面前還如此坦然,更是表現得比其他年長的男人還睿智,這是難能可貴的,這也證明這男人其實還是有點英雄潛質的,所以他應該不會做出什麼不軌舉動吧?
袁若霓想把眼前這男人往好的方向推敲,可她那脆弱的胸還傳來陣陣細微疼痛,這讓她的表情糾結得就好像站在前有狼後有虎的羊腸小道上,前進後退倒黴的都是她,不過她至少可以選擇是被肚子還飽飽的狼捕獲,還是被肚子餓扁繼續食物的虎捕獲。
對於存活時長,袁若霓知道得很清楚,所以她就點了點頭,道:“願意。”
“不許耍賴。”
“這次絕對不會。”
看了眼搶劫犯,林尋就繼續往前走。
林尋逼近,搶劫犯就有些害怕了,因爲他怕這個男人會突然在他脖子上劃出一刀,就像剛剛演示的一樣,所以他就抓着袁若霓往後退,並叫道:“不許再往前走!俺已經聽夠了!俺現在就是要地上那些!”
撿起一串項鍊,林尋道:“其實我是個窮光蛋,正想着怎麼撈錢,沒想到地上竟然這麼多值錢的,如果都賣出去,估計有二三十萬人民幣,而我要做的就是撿起來。”
“放下!”
冷笑着,林尋道:“你應該聽說過黑吃黑吧?”
“放下!俺叫你放下!”
撿起一個打火機,林尋揚眉道:“純金,這個值錢,等風頭過了,我就把這個當掉換錢花,而你這個搶劫犯就將被抓去坐牢,因爲是你挾持了人質,是你逼迫他們交出錢財,我只不過是順手撈一點而已。所以呢,你這個搶劫犯完全就成了鷸,收穫都落在了作爲漁翁的我的口袋裡。”
看着林尋將打火機塞進口袋,搶劫犯火了,叫道:“如果你再拿俺的東西!俺就給她放血!”
“那就就不是去坐牢,而是直接被槍斃,到時候你的家人,你的親戚,甚至是你的同學都會以你爲恥,更會將你從他們的記憶力抹去,那時候你知道你只剩下什麼嗎?”咧嘴一笑,目光冷得如同冰山的林尋幽幽道,“虛無,甚至都沒有人記得你的存在。”
“不要再說了!如果俺能活下去!我纔不會走到這一步!都是這個社會逼的!”
“其實是你自己不知道去爭取,只要手腳健全,智商不會太低,都有辦法得到一份讓自己溫飽的工作。”將項鍊打火機之類的扔到地上,林尋就往前走,道,“社會對每個人都很寬容,除非你對自己不寬容,而你選擇搶劫就是對自己,甚至是對你的家人不寬容,所以現在立馬把刀放下,我傳授一些在社會生存的技巧給你,讓你能自力更生。”
“自力更生根本沒有用!俺沒錢買房子!買不起房就沒辦法娶媳婦!俺不要讓俺媳婦跟了別人!”流出淚水的搶劫犯扔掉了菜刀,哭道,“在這城市買二手房都要三四十萬!俺這個打工仔這輩子都買不起!俺不搶劫!俺怎麼買得起房和俺媳婦結婚?”
上前將袁若霓擁進懷裡,並踩住菜刀,林尋道:“我是農村的,你說的這些我都懂,有空的時候咱們好好聊一聊,咱們都年輕,創業還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