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說再狡猾的狐狸也會給好獵手留下痕跡的,任何一個作案現場都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可是這個案子確實挺令人費解,一個多月過去了,一點進展都沒有。這幾起兇殺案明顯都是一人所爲,但他們似乎只是幾個截點,明知應該連在一起,卻怎麼也連不成線。不僅我弄不清,連警察也束手無策。
這件事再次震驚了我,我問泠芮,警察爲什麼一點線索都沒有?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他們就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找到嗎?你說是他們笨還是兇手太狡猾?
“難道這樣不好嗎?我認爲很好啊!”泠芮反問我,她的眼神異常犀利,“我必須給你糾正一個錯誤,他不是兇手,是愛情保護神,我們都叫他‘情癡’!”
真是恐怖,一羣女孩子追捧一個殺人犯,他破壞了多少人的幸福,她們居然崇拜他爲愛神,這可真是時代變了,變得越來越瘋狂,越來越叫人不認識了。
泠芮寢室的這四個女孩,都是那麼特立獨行,思想與正常人有些不同,或許她們的思想更接近於九零後,那種張揚、放縱的非主流。芮芮今年二十一,是八七年出生的,按理說也搭上了八十年代的末班車,可是她的有些思想確實很前衛,不是一般八零後女生能做到的。比如說在性的方面很開放。
我在大學裡也曾先後交過三個女朋友,時間最短的也交往了半年多,可是沒一個真正做過肌膚之親的。或許是那個時代的侷限,或許是我擇偶標準的原因,因爲我的每個女朋友都是既漂亮又文靜的女孩,這樣的女孩很內斂,很含蓄,雖然詩情畫意,卻很難突破傳統,弄不到真格的。
芮芮就不同了,從相識到相愛完全是她主動的,她說喜歡我就跟我上牀了,什麼時候想做就來找我做了。
我說:就這麼簡單嗎?
她反問我:不這麼簡單還要怎樣?愛需要理由嗎?
很顯然,愛不需要理由,上牀也不需要理由,只要喜歡就行了,只要滿足了生理需要,一切繁瑣的禮儀都可以不管不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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