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反脣相譏:“機會?你以爲機會是那麼容易來的嗎?老天爺都不知道給了你多少機會,你不但不懂得珍惜,還把這些機會都給糟蹋了!
像你這樣的人,根本就沒有能力,就算我幫助你了,你也是一堵扶不上牆的泥!”
我誠懇的請求他:“不要!林總,請你不要一棍子打死人!以前是我不懂事,年輕氣盛的,但是現在經過了這麼多事情,我已經得到了教訓,也一直在反思。
我相信,只要有一個機會給我,我一定會超越以前的輝煌的!請你相信我好嗎?”
林飛不再看我,直接從口袋裡掏出一張支票,用筆在上面刷刷刷地寫了一串數字,然後把這張支票遞給我說:
“這一點小錢,你就拿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吧,至於其他的,我就幫不了你了!但是我希望你能夠從此以後離馨兒遠遠的,越遠越好!”
我看着眼前的這張支票,在心裡默默的數了數支票上面的數字,居然有七位數字!看來林飛對我也是捨得下了重本!
但我還是不太高興的說道:“林總,這是你的意思,不是馨兒的意思,我相信馨兒他不會這麼對我的!”
林飛的眼底透露出了瘋狂的神色,他仰天大笑:“哈哈哈,那又如何?我纔是她爹,她不聽我的話,聽誰的話?難道聽你這小子的話嗎?!”
我愣怔了一下,無論如何,都說婚姻大事,“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我再怎麼樣,也無法干涉他們之間的家務事,林馨兒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和什麼樣的人交往?和什麼樣的人結婚?
這些,都是林飛這個當爹的必須要過問的。而我不過是一個局外人而已,有什麼資格參與這一切呢?
就憑她愛我?愛情不能當飯吃,愛情也無法縮小這些現實的差距,愛情更不是拿來威脅對方的籌碼!越是富貴人家的婚姻,越要講究門當戶對!
所以,在林飛的眼裡,愛
情算個狗屁!他的女兒的愛情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已,只要他願意,隨時都可以斷了我和林馨兒之間的這份念想。
林飛停住了笑,輕蔑的看向我說:“你還不知道吧?林馨兒已經被我許配給了我們的老大魏天雷!相信,再讓他們接觸一段時間,就會愛上對方的,你就回去乖乖的等着喝他們的喜酒吧!”
我身形一僵,林飛早就在心裡做好了準備,我低聲下氣的求他說:“林總,能不能求你放棄這個婚約?我,我和林馨兒是真心相愛的,求你成全我們吧?”
林飛看都不看我一眼,嘲笑說道:“成全你們?我倒是很想知道,現在這樣一個你,拿什麼來跟她結婚?
你有住的地方嗎?有房子有車子,有權勢地位和財富嗎?如果我讓你拿出一個億的聘禮,你拿得出來嗎?”
我心下愕然,是呀,現在的我一無所有,沒錢,沒地位,沒車沒房,沒有人身自由。這樣的一個我,拿什麼來娶林馨兒呢?
我根本給不了她幸福!如果她跟着我,將來還要受苦受累。
我這個通緝犯的身份,都不知道什麼時候纔會被摘掉,或者終其一生都要受到這個污點的影響也未可而知。
一個身上有污點的人,憑什麼能過得那麼幸福呢?所以此刻的我,在林飛的眼裡一定是一個跳樑小醜吧!他憑什麼要看得起我?他又憑什麼要把他的寶貝女兒嫁給我?
而我卻不知天高地厚的,想要阻止林馨兒嫁給魏天雷,這不就是以卵擊石嗎?簡直就是螳臂當車,蚍蜉撼大樹!
見我默不出聲,林飛得意地笑了:“看來你這小子還有點自知之明!我最不喜歡那些不通情達理的人!”
“林總,我只是不希望她在魏天雷的身邊受苦而已!”我不滿地辯解道。
林飛不可思議的看着我說:“受苦?你怎麼知道林馨兒跟着魏天雷就是受苦呢?是享福還差不多?跟你纔是真正的受苦
!”
我不由得愣住了,不得不說,他分析的還真在理!林馨兒長得這麼漂亮,又有這麼一個後臺強硬的老爹,跟魏天雷倒也是門當戶對的。
魏天雷說不定會愛上她呢!如果這樣一來的話,林馨兒就不一定是受苦了,而是享福。
但是林馨兒跟着我,毫無疑問的,一定是吃苦而不是享福!就算是我有心想讓她享福,但以我現在的能力,根本給不了!
我默默的說了一句:“林總,我明白了,你不必多說了!”
林飛這才滿意的點點頭說:“我就喜歡像你這麼通情達理的人!那就請你拿上這張支持票,走吧!離林馨兒走得越遠越好!你們之間就不要再見面了,否則我見一次打一次!”
我心裡抖了幾下,沒想到這林飛竟然說出這麼狠的話!我真懷疑,他真的是林馨兒的親爹嗎?
明明知道我是林馨兒所喜歡的人,不但阻止我們在一起,還下令威脅我離她女兒遠遠的,否則見一次打一次!
那話讓我感覺到自己就像是一個落水狗一樣,被人見一次打一次!我在心裡爲自己哀嚎,原來我的地位已經低到這種程度了!已經完全喪失了主權和尊嚴!
我憤憤不平地站起身來,對林飛說:“這張支票你自己留着養老吧!我不稀罕你的錢!還有,我和林馨兒之間的事情不是你說了算!”
林飛冷笑着看我一眼,略帶威脅的口吻說:“這錢你必須給我拿着,否則,我就跟你沒完!”
我淡淡一笑,反問道:“好,那我倒是想聽聽,你怎麼個跟我沒完法?”
林飛不屑地說:“這還不簡單!把你逐出我們的道上,或者說把你交給警察?想讓你走投無路生不如死的辦法多的是,我不在乎這幾條!”
我心頭大震,這林飛真狠!我不能再跟他逞口舌之快了,否則,不但還在監獄裡的順子沒有被救的希望,連我和二牛都要受到牽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