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唐人街紫衣莊園,辛丑與辛濤完成任務歸來後,回到了原本屬於他們的房間中。
當然,這二人,並非執行肅清杜天任務的‘辛丑’‘辛濤’,而是失去記憶的少年,和另一位來自華夏國的辛濤!
因爲是以‘偷樑換柱’的方式潛入到這紫衣莊園中,辛丑,辛濤兄弟倆的行事可謂格外低調和小心,不過……正如少年事先預料的那樣,殺手本身存在感就不是很強,而且沒人腦洞大到可以先入爲主地臆想出種種曲折,故即便他們的行爲比起過往稍有偏差,也沒人在意這種事情。
很快,兩人也安心了下來,開始試着融入這裡的生活。
莊園中駐紮的人員,總體分爲兩類,分工也很是明確,一種私人僱傭人員,像家丁和警衛這種的,家丁負責白紫衣的生活起居以及維護莊園整潔,警衛負責莊園的日常巡邏和看守,因爲幾乎沒人敢來這裡撒野,所以警衛的最主要作用就是充當門面,實力不是最重要,儀表和形象是最重要的。
另一種就是幫派人員,屬於洪門紫衣堂編制之下,包括戰鬥員,殺手,以及白紫衣的貼身保鏢,辛丑和辛濤就在殺手之列。
白紫衣外出時,一般都會攜帶部分戰鬥員和貼身保鏢,而殺手只在有任務時出馬,平時都閒置在紫衣莊園中,過慣了顛肺流離生活的辛濤一時地位和條件都得到改善,倒是樂意這樣的生活,但是辛丑卻不,他的目的乃是更多的瞭解林震,以便可以搞清楚自己和林震的聯繫,早日恢復自己的記憶。
所以辛丑,在莊園中總是想辦法有意接近林震所居住的區域,不過那裡……似乎都被林震隨行攜帶的青幫人員駐守,貿然接近勢必會引起懷疑,故只得作罷,事情一時陷入了僵局。
辛丑並不是安於現狀之人,他心想……也許,是時候提升下自己的地位,這樣就能獲得更高的自由度,最好能獲得白紫衣的信賴,成爲貼身人員。
所以,他最需要一個展示自我的機會,這個機會必須看起來自然而然,不能生硬,不能突兀,不能浮誇,不能刻意,起碼……‘看起來’必須是這樣才行。
因此,辛丑絞盡腦汁地想着各種辦法……只是怎麼都似乎都想不到,畢竟他手中可以利用的資源和人脈太少,巧婦難爲無米之炊啊!
辛丑一籌莫展,生怕林震就要走了,他都一無所獲!所以,他真希望……快出點事吧,什麼事都行,越大越好,正是唯恐天下不亂啊!
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還真他媽出事了!
晚上,白紫衣渾身是血,滿臉陰沉地回到了莊園之中,就連白天帶出去的貼身護衛都少了好幾個,原來……白紫衣是個志趣十分高雅的人,熱愛中華戲曲,傍晚時他去唐人街歌劇院聽最喜歡的‘黃梅戲’,正在興頭上,竟然就遇到了‘黑手黨’派遣來的殺手,如果不是他身邊有些厲害角色,且當時人多,白紫衣受傷後馬上混入人流之中,怕這將是他人生中聽得最後一場黃梅戲了!
很快,白紫衣查出了始作俑者——洛杉磯黑手黨‘喬治·布萊恩’,此人來頭可大了,乃是黑手黨‘黑桃系’頭目,在地位上與白紫衣洛杉磯洪門‘紫衣堂’堂主相對應,兩人可謂是死對頭,不過……白紫衣在與喬治·布萊恩的交鋒中,可謂盡處下風,這一次還差點丟掉性命,顏面盡失,登時覺得幹什麼的心情都沒有了,不拔掉‘喬治·布萊恩’這根刺,白紫衣坐立不安,心神不寧!
且他顧慮的地方還有很多,洪門派系龐大,每個位子下面,都有無數雙眼睛盯着,白紫衣同樣不例外,不知多少人樂見他出醜,等着他倒臺,好趁機上位,而且對於這種鬥爭,洪門歷來不禁止,反而推崇,因爲優勝劣汰才能擇優而仕,若是白紫衣不能很好地報復回去,將對方一軍,狠狠地崩碎對方一口牙,他的地位和威信都將大受影響。
所以……白紫衣當晚就下發通牒——麾下殺手盡出,自由行動!不管是誰,只要是取下‘喬治·布萊恩’的首級,將平步青雲,成爲白紫衣身邊的紅人!
一時間,紫衣莊園沸騰了起來,衆多和辛丑,辛濤一樣的殺手紛紛摩拳擦掌,躍躍欲試,不過……風風火火地去,卻都成了冷冷清清地屍體,唯一有命回來的,還是被對方剁掉四肢之後,扔在紫衣莊園門口的,並用血在地上書寫‘白死(發音和紫類似)衣’!
白紫衣,徹底怒了!他甚至放話出去,誰若能殺了喬治·布萊恩,今後就和他成結拜兄弟,賜予‘香主’之位!洪門的香主……那是多少人洪門基層弟子仰望的存在,所以……人們都瘋了!只是……失敗依舊!
於是,感覺時機已到的‘辛丑’,終於是行動了。
此時此夜,喬治莊園毗鄰的荒山頂,辛濤正半蹲在一棵隱蔽大樹上,用狙擊鏡觀看着喬治莊園的動靜,他們並沒有傻到兩個人就闖入全副武裝的莊園中取喬治的性命,那無異於自殺行爲,他們來此,是因爲得知了一個消息——喬治·布萊恩,每天夜裡只要無事,就會攜帶着部分隨從,開着他心愛的‘加長林肯’,來這座山上狩獵,屆時,他會將車子停在山腳下,提着槍械徒步上山狩獵,另外一提,喬治是個神槍手,槍法百步穿楊,彈無虛發。
所以……即便是知道他有這個嗜好,也沒有殺手敢挑在他打獵的時候暗殺,因爲進入‘狩獵模式’的喬治·布萊恩,堪稱最恐怖的獵人,不管是野獸還是殺手,都將淪爲他的獵物!
“離開莊園了!是喬治的加長林肯!這樣只要進入500碼之內,我就可以一槍爆了他的頭!”
這時,辛濤略顯激動道,辛丑雙眼一亮,能打500碼的狙擊手……已經很了不起了,沒想到辛濤的槍法,竟如此卓越。
不過,辛丑說道:“不要輕舉妄動,首先那保時捷的玻璃是深色的,塗料也是防紅外熱感應設備,油箱更是做了特別的裝甲處理,就算反器材*的子彈可以擊穿玻璃,也不能確定喬治具體坐在哪個位置,加長林肯可是有很多排座椅的,命中機率太渺茫,卻一定會暴露位置,到那時以對方的手段,開槍的殺手凶多吉少!”
辛濤點點頭說道:“嘿嘿,我當然知道……那種叱吒風雲的大人物,怎麼可能那麼輕易就被幹掉,我只是有些激動,沒想到前幾日我還在貧民窟杜天手下打雜,今天就有機會暗殺黑手黨的大人物!哪怕今天死了,也是揚名立萬了!”
辛丑卻搖搖頭道:“別多想,你的命比他值錢多了,就算暗殺不成功,咱們也可以撤離,沒必要在這一棵樹上吊死!”
辛濤感動地點了點頭,緊緊地攥了攥自己手裡的槍。
車輛漸漸接近了荒山,辛丑道:“尋找隱蔽地點,開戰時按照咱們事先的計劃,由我負責接近刺殺,你在暗處隱蔽千萬不要輕舉妄動,要開槍,只有一種情況纔可以,確保你自身安全,並且有一擊必殺的把握時,你明白嗎?”
辛濤鄭重地點了點頭,道:“明白,我會的!只不過……你也可以用槍啊,沒必要貿然近身吧!”
辛丑搖了搖頭,道:“我總感覺……自己對槍這種東西,並沒有任何天賦,不如不用!”
這個理由,辛濤並不以爲意,在他看來除非槍法爛到一米內都打不中敵人,打死隊友,槍這種東西就是有一定比沒有強!所以,他摸出隨身攜帶的手槍,將子彈填裝好之後,鄭重地交給辛丑道:“兄弟,帶着吧,以備不時之需!”
辛丑見辛濤那關切地眼神,點點頭,將槍收下。
這時,加長林肯已經在山腳下停住,一名身材魁拔,一干人從車內走下。
然後,一名金髮碧眼的白人大漢,手裡端着一杆迷彩AWP狙擊步槍,在一干保鏢的簇擁下,沿着山路向上走來,這名白人正是‘喬治·布萊恩’,他時不時透過瞄準鏡觀察四周,姿勢和動作極其專業,一看就是老手……
砰!砰!砰!
他每一槍,都都擊殺一到兩隻獵物,真可謂是彈無虛發!不管是在荒草中奔跑中的野豬,還是在夜空中飛行的鳥兒,還是兇猛的獅子,皆只有被一槍幹掉的份,不過……他似乎並不熱衷於回收獵物,只對殺死獵物這件事本身感興趣!
在喬治·布萊恩到達半山腰之時,辛丑與辛濤對望一眼中,悄然潛行過去……
終於……辛丑接近了喬治·布萊恩二十步之內,停下隱蔽,靜待時機!
砰!
喬治·布萊恩又是一槍脊背一頭野豬,就在他準備換備用彈匣之時,密切留意他舉動的辛丑化作一道鬼影閃現而去!
而喬治·布萊恩,那身爲頂尖獵人的直覺,還是發現了細微的風吹草動,他當即停止了換彈的動作,憑着感覺猛地甩出一槍!
砰!
槍響了!
原來……喬治·布萊恩,有個習慣——他從來不等子彈打空才換彈,總是在彈匣中留一發,曾經他換彈瞬間,險些被一隻獵豹奪取生命,從此就養成了這個習慣!
轟!
那道奔跑中的黑影,身軀猛然一顫,有鮮血滴落,瞬間閃身沒入旁邊草叢消失不見!
喬治·布萊恩乾脆地將步槍丟下,從腰間掏出一把手槍,皺眉向着那血跡走去!
辛濤在暗中看着這一幕,雖然擔心少年,但知道少年不是那麼容易被幹掉的存在,所以並沒有輕易開槍。
喬治·布萊恩在血跡旁停下,看着附近零星腳印,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因爲……那是人的腳印!
他用手槍警戒着,向草叢踱步而去!
情形漸漸有些不妙,擔心辛丑安危的辛濤,手指已經緊貼在扳機上,額頭上大汗淋漓……
嗖!!
“嗷!!”
這時,異變突起,另一邊的草垛中,突然跳出一條髯狗,撕咬到了喬治的保鏢,那髯狗出乎尋常的敏捷,連續攻擊數人,在子彈中自如穿梭,喬治都被迫回頭望去,一槍開出,竟是……前所未有地打空了!
而草叢中潛伏的辛丑並未放過這千載難逢的良機,起身拔出辛濤給的手槍對着喬治就開槍,距離只有……一米!
砰!!
槍響了……!
一米……他瞄準的是喬治,但不知爲何……那迅捷奔跑中的髯狗,倒地身亡……!
呼~!一陣風吹過……
場面……一度陷入了尷尬之中!
辛濤怎麼也想不到,一米的距離……原來真的有人槍法爛到,打不中敵人,還打死隊友(髯狗),拋開此刻尷尬的處境,他內心對開槍那位騷年,那真是大寫的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