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爲慕容雲海創造了逃跑時間。
慕容雲海簡直猶如是少年英雄小哪吒踩着風火輪,跑的那叫一個飛快,這種速度,去參加奧運會都不是問題了。
“怎麼辦?慕容雲海跑了!”王元道。
“快!殺了這些人,去追!”楊小天沉聲道,“她跑不了,今天她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插翅難飛!”
楊小天不急。
慕容雲海跑的方位很明確。
耽誤幾分鐘沒什麼問題。
凡有腳印,必有痕跡。
順着痕跡找到慕容雲海並不難。
楊小天已經下定了決心,今天就算把整個紐約城刮地三尺,也要把慕容雲海給抓住,或者殺死!
噗!
轟!
卡!
幾個高手倒在了地上!
有人殘廢!
有人失去了生命。
有人運氣好,只是昏厥了過去。
楊小天麾下的高手,已經解決了攔路的慕容雲海的高手,直接朝慕容雲海的方向追蹤而去。阿凡提帶隊,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阿凡提是超一流的獵手,而慕容雲海又是他心儀已久的獵物,他是不會讓他的獵物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
楊小天再一看酒吧之中的戰鬥,洪門戰士已經佔據了上風,壓着酒神幫的年輕人打,打的酒神幫的這些年輕人潰不成軍。酒神幫的年輕人,氣勢已經不在了,除了幾個有點功夫的傢伙,大部分人已經落到了抱頭鼠竄的地步。
尤其是那個角色扮演李小龍的傢伙,整個人躺在地上,雙截棍夾住他自己的脖子。他躺成了一個大字型,一直有酒神幫的人和洪門的戰士在他身上踩來踩去,他已經面目全非不用說,身上的米黃色運動服也變成了黑色,看上去像是有二百年沒有洗了。
楊小天一見這情況,就知道這邊勝局已定,酒神幫的覆滅,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不過楊小天心懷慈悲,此時囑咐衆人一句:“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殺人亦有限,列國自有疆。苟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儘量還是不要殺人。你們幾個,跟我一起去擒賊先擒王!”
說罷,楊小天揮揮手。
他一馬當先,帶着自己那幾名撐着黑傘的保鏢,也去追蹤慕容雲海去了。這整個酒神幫對於楊小天都沒有任何意義,慕容雲海對於楊小天意義重大!
楊小天不喜歡有敵人時不時噁心自己,儘管這些敵人不能對楊小天造成什麼致命危險,但也足夠噁心,擾人清淨。想一想,一個夏天清涼的夜晚,你躺在冰冰涼涼的涼蓆上,剛喝下了一杯冰鎮牛奶,正要進入夢鄉的時候,一隻討人厭的蚊子突然在你的耳邊嗡嗡嗡嗡嗡嗡個不停。更氣人的是這蚊子還無時不刻想要吸你的血,咬你一口,固然這隻蚊子是殺不死你,但是你難道就不想一巴掌呼死這隻蚊子嗎?
大凡是一個正常人,在面對蚊子侵擾的時候,第一個想法就是一巴掌把這蚊子呼死。如果這隻蚊子不死,一個美妙的夜晚就會這隻蚊子給毀掉。
慕容雲海對於楊小天而言,就是那隻討厭的蚊子,雖然不能對楊小天造成致命傷害,但是卻一隻能噁心到楊小天。
不殺了這隻蚊子,楊小天不舒服斯基。
楊小天就是這樣一個人,不喜歡敵人存在,凡與楊小天爲敵的人,都已經被記在了楊小天的仇人本本上。
一個個剷除,遲早可以剷除乾淨。
楊小天順嘴慕容雲海撤退的方向,進入酒吧後面的房間。
這居然是一個健身房,健身房裡面器材齊全,古老的留聲機還在播放着膠制唱片,音樂居然是《茉莉花》。不過聲音很低,在健身房外面,基本聽不見。
健身房裡面沒有路,但有另一個房間,楊小天的保鏢很識趣的一馬當先,爲楊小天探路。
“沒有危險。”保鏢說。
楊小天走進這房間。
這房間昏昏暗暗。
一盞白熾燈照的房間裡慘淡。
房間的地面,是一個又一個的井蓋。
“我怎麼覺得,這裡有血腥味,很刺鼻很讓人不舒服的那一種。”楊小天皺眉道。
“這裡應該是酒神幫處理屍體的地方,這地下是紐約最深的下水道,殺了人之後,用強酸等腐蝕性液體,把屍體腐蝕之後,衝擊下水道!”一名保鏢指着牆角的水龍頭上面綁着的水管說,“這應該就是沖刷屍體的水,牆角的那些塑料桶,也有殘留的亞硝酸和硫酸的味道。這是罪惡的味道。”
楊小天頗感意外,道:“你居然對這這麼門清,你之前幹過這個?”
該保鏢道:“我曾經是一名偵探。”
楊小天笑道:“我的隊伍之中,還真是臥虎藏龍啊!這扇半開的門,通往……下水道?”
原來這房間之中,也沒有路。
只是房間左邊的牆壁,是一個設計精妙的機關,是一個僞裝成牆壁的水泥門。現在這水泥門已經半開着了,要麼是慕容雲海逃跑的時候,來不及關閉,要麼是蘇葉等人故意留給楊小天的。
打開的水泥門裡面黑漆漆的,傳來一股腐臭的味道,藉助白熾燈的燈光,楊小天能夠看到,裡面顯然是下水道。
“紐約的下水道系統十分龐大複雜,甚至有不少人住在下水道之中。”剛纔那名保鏢又道。
“居然有人住在下水道之中?”楊小天有些奇怪。
“美國政府公開的流浪漢數目是二百萬人,實際上北美一共有五百萬流浪漢,這種資本爲王的國度,有錢人活在天堂,活在聚光燈下,享受一切的榮光。赤貧之人,就流落公園的長椅和城市的下水道之中。”這保鏢說,“現在冬天到了,公園的長椅和帳篷都不堪用,晚上容易凍死人,地鐵那邊最近出現了殺人事件。於是暖和的下水道,就成了不少流浪漢最好的選擇。”
楊小天嘆息道:“資本主義國家,還真是殘酷,我以後要在美利堅辦點實業,給這些可憐人提供一些工作。生而爲人,大家都不容易啊!呃,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那保鏢道:“我叫李志,洪門成員,以前是私家偵探。”
楊小天拍拍李志的肩膀說:“我記住你了——對了,你帶手電筒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