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美元溢價10%也就相當單價0.25美元,總價3千萬美元,
這點錢芳芳根本不給高盛討價還價的機會,
你不要,那麼她就直接結算,在她心目中2億都放棄了,差這3千萬嗎?
沽空合約結算相當於買入,這對若基亞是一個利好的消息,而高盛也是下重注沽空若基亞的一員,眼看若基亞要破產,
他們自然不能容忍芳芳半途搗亂,再說他們也窺視芳芳的合約,所以基本上沒費多少時間雙方達成轉讓協議。
芳芳在香港,阿牛特意請了一天假,躲在家裡炒股,
他的賬戶資金動向自然瞞不過芳芳,
芳芳對阿牛是絕對信任,阿牛買阿里巴巴,她在香港自然跟着買阿里巴巴,
她一不看阿里的業績也不看市場動態,因爲阿牛買,所以她就跟着買,
阿里巴巴B2b市值24億美元,流通在港股只有27.03%,總市值不過才6.48億美元,
而芳芳轉讓合約,還掉借高盛的10億RMB和抵押阿夢公司的五千萬貸款,返回給阿夢公司的連本帶利的1億美元,還擁有5.8億美元,
這些錢差不多能把港股流通的阿里巴巴股份一掃而空,
這麼大的資金量,顯然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入倉的,所以芳芳留下團隊長期買入,自己飛回了首都。
阿夢公司,毛曉燕收到芳芳轉過來的結算,發給私募羣后,整個私募基金羣爆炸了,
羣信息以一秒數十條的速度在刷新,
毛曉燕本來以爲大家都在感謝阿夢公司給他們賺錢了呢,
畢竟1.2億RMB的私募基金,不到一年連本帶利收回8億RMB,等於獲利600%,可以說年收益非常之高了,
然而羣信息是,
:黑心的公司
:曹尼瑪了個逼薛夢琪你爹死了
:心裡長了蛆的薛夢琪
:這麼坑投資人利益薛夢琪不得好死
:腦子有坑的薛夢琪
:舉報走一波
:舉報+1
:舉報+2
:舉報+3
:舉報+10086
:祝薛夢琪全家爆炸
……
事實上在知道阿夢公司和阿芳公司的投資分成是2:8後,很多人就對薛夢琪不滿了,
投資市場是沒有這種分成比例的,調過來纔是正確,
畢竟這不是借錢給你炒股,不管輸贏,都要還我本息,
大家都是實實在在拿錢去賭的,輸了一無所有,
而阿芳公司只是負責操作,虧了也就虧點時間,憑什麼她佔大頭,
阿夢資本和投資人的分成纔是合理的。
這個羣都是投了錢的人,在阿芳公司沒有結算前,大家只是在私下抱怨,
股市千變萬化,如果在結算前舉報,萬一封停了兩家公司,沒能及時結算,導致虧損這是沒人能接受的。
按理來說一年6倍收益,換成任何人都會感激不盡,
然而投私募的基本都是賭徒,畢竟這不是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再虧也有一個限制在,不會讓投資人血本無歸,
而私募基金主做的是不公開多元化投資,而且最多的是在做天使投資,
華夏新創辦的公司能生存三年的只有1%,成功的不到0.2%,
賭中了千百倍收益,賭輸了自然一無所有,所以6倍收益遠遠滿足不了他們胃口,
截止2012年華夏申請註銷的私募基金超過百家,實際倒閉的基金至少比這個數字要多十倍,
投資在私募基金中的損失資金至少超過1萬億!
所以說投私募基金的人基本都是賭徒,都有眼紅病。
阿夢資本的1.2億資金是分批的,封盤後阿夢公司又接受場外買賣,
導致大家收益率也不一樣,高的超過10倍,低的只有3-4倍,最後買入的甚至不到1倍,
薛夢琪之前做的私募是沒有門檻的,也就是說不是合法的,
等她申請私募基金牌子正規後,必須按監管部門設置的每個投資人最少100萬的投資門檻,
這不是國家限制投資者,而恰恰是爲了保護投資者。
一般來說,越成熟的高端投資者,其風險識別能力更強,風險承受能力也更強。
因此,設置100萬的投資門檻是以資金量爲指標,隔離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普通投資者,
而阿夢公司都是普通投資人轉化而成的,錢不夠轉投了阿夢公司的本身,當阿夢公司的股東,比如薛夢琪父親,
也有轉投阿夢資本的公募基金,但更多的是湊錢,七姑八姨親戚朋友同學一起湊起來的,這個錢又是一批亂賬,
阿夢投資阿芳沽空若基亞雖然不對外公佈,但對投資人是需要公示的,
總投資1.7億,阿芳自有資金只有5千萬,剩下1.2億來自阿夢的私募,
而利益分成阿芳公司連本帶利拿走了近7億美元,阿夢公司連本帶利卻只分得1億美元,
這懸殊太大,正常應該是阿夢資本按資金分配70%,然後在這70%中分配30%勞務費給阿芳公司纔是合理的。
所以分配給阿夢資本的資金,應該是4億美元利潤+1.2億RMB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