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正濃,淡淡的月光灑在大地上,天上星空燦爛。
小鎮上,雖然各家各戶都點上了燈,但周邊的街道上依舊不是很亮堂,在這個電燈還沒用普及的時代,很少有人用得上電這種洋玩意兒。
一間不起眼的兩層小樓的屋頂上,微風吹過索羅頭頂上根根立起的綠『毛』,徐徐青煙從口中緩緩吐出,帶着清風向後飄去。
索羅前方兩三裡之處便是九叔的義莊了,而那位被九叔救回來的白人大漢,此時正待在義莊裡翻箱倒櫃,四處尋找着免費的除魔道具,地上滿是凌『亂』的衣服鞋帽、鍋碗瓢盆。
“真是貪得無厭的傢伙!九叔好心好意救了他,那就是他的恩人,現在他卻趁着恩人不在家,撬人家的東西,還真是個白眼狼,喂,你說我說的對不對?”說着,索羅有意無意的撇了撇身旁的尼祿。
“綠『毛』,想找死就說,別指桑罵槐的,在我面前說什麼‘白眼狼’,你當我聽不出來你是什麼意思麼!”
“怕什麼,反正你又打不過我。”索羅不屑道。
“平常你是比我厲害那麼一丁點。”尼祿狠狠地盯着索羅,然後指着天空,冷笑道:“可是……今天的月亮特別的圓,特別的亮,嘿嘿,老子可是高級狼人,變身的能力不是普通狼人能比的!”
“那又怎樣,我照樣……咦?”索羅說着徒然臉上神『色』一變,口中的半截香菸被他一口吐掉,雙眼緊緊地看向義莊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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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毛』,怎麼,你是啞了還是知道錯了?”
索羅鄭重的看着尼祿:“你有沒有發現,義莊現在靜的有點過分了?”
尼祿聞言,臉『色』一正,旋即鼻子微微抽動,好像聞到了什麼般,點了點頭:“多出了兩個生人的氣息……奇怪,照理說,雙方見面不是因該打一場纔對嗎?怎麼這麼安靜?”
索羅身爲武者,聽力比尼祿強,所以能首先發現異常,而尼祿,身爲高等狼人,嗅覺介乎人和狼之間,尤其是此地乃是義莊的順風之處,中間也沒幾棟建築,風一吹,義莊內的氣味就被吹了過來,生人的味道極爲特殊,尼祿鼻子一嗅就嗅出了不同。
就在這時候,尼祿肩膀上的通話機想起了丁亮的聲音:【索羅,尼祿,你們現在悄悄的過去,如果我沒猜錯,他們因該已經開打了,不過,我判斷對方因該有類似於‘防護罩’之類的隔絕裝備,不過只是低級的,只能隔絕聲音,連氣味都不能隔絕,所以你們聽不到聲音,而且很容易就能破掉那層防護罩,能量也不會很充足,快過去,慢了就來不及了!】
爲了方便聯繫,像這種短距離的通話設備,丁亮等人每個人身上都帶來一個,價錢也相當的便宜。
“明白了!”
尼祿和索羅一向對丁亮的話頗爲信服,丁亮的話音剛落,他二人便已躍下了屋頂,小心翼翼的朝着義莊潛伏過去,憑着他們過人的體能,那速度依舊比普通人要快上一線。
果不其然,二人一靠近義莊,耳邊靜悄悄的,卻能看到義莊裡不時地往外飛出幾顆子彈,很明顯,裡面正有着一場激烈地打鬥。
尼祿對索羅打了個手勢,索羅點了點頭,二人開始對照着子彈飛掠的痕跡分開站位,居然憑着打鬥的痕跡,大致是判斷出了三人大致是的位置,過了不一會兒,只見屋外再無子彈飛出……
“就是這個時候!”尼祿一聲低喝,開始進行狼人變身,旋即破窗而入。
盈盈月光下,尼祿變身之後,無論是戰鬥力還是防禦力、恢復能力都有了極大的提升,身體各處開始冒出的一大片黑『毛』,變成了一個兩米出頭的肌肉男,腦袋除了『毛』發茂盛了一些,耳朵長了一些,其餘的和人類並沒有多大不同。
一破窗,尼祿便出現在了一個綠『色』皮膚的怪物身後,二人距離不過四五米,他二話不說,劈頭蓋臉的就是一陣猛砸。百戰拳法大開大合,綠『色』怪物手裡拿着一對奇形怪狀的短火槍,哪裡想到身後會忽然冒出一個人來,一瞬間便受了他好幾拳。
這綠『色』怪物身高不過六尺,肥肥胖胖,哪裡是尼祿的對手,不一會兒,便被尼祿打趴在地,眼看再過幾下就要被尼祿生生錘死。不過,也不知道這綠皮怪物是什麼生物,吐出的鮮血腐蝕『性』極強,尼祿手上的拳套擋下一口綠皮怪吐出的黑血,只聽拳套上響起一片‘吱吱’聲,直冒青煙,眼看這上好的拳套就要報廢了,嚇得尼祿再也不敢順便攻擊,只打他關鍵的部位。
好在這綠皮怪估計是個火槍手,近戰能力實在不怎麼樣,一被尼祿靠近便完全沒有了招架之力,死那是早晚的事情。
另一邊,尼祿纔剛剛破窗而入,索羅便對着房門連劈數刀,濃烈的一道道刀氣肉眼可辨,瞬間便將厚重的大門劈成碎片,木屑紛飛,一個躲在大門旁邊不遠處的精靈美女,不防之下,更是被一刀劈斷了一隻握着法杖的玉臂,腹部被刀氣劃過,撕下了一大片皮肉,頓時將她染得鮮紅一片。
精靈族,是一個擅長魔法和弓箭的種族,一個個長得萬里挑一,美不勝收,近戰能力是弱項。
和那綠皮怪一樣,她也不善近戰,正是因爲這點,當初他們二人躲在遠處對付那任老太爺,發現不對,遠遠的就要逃命,這才留得一命。
若說那綠『色』怪物長得極醜,那麼這位皮膚細嫩,身材婀娜的精靈美人就是個絕『色』佳人,傾國傾城,但在此刻,佳人已被自己的血水染紅,看起來猶如帶血的牡丹。
此刻,但凡是一個稍有憐香惜玉之心者,就一定會停下手,花個一兩秒來考慮考慮,可惜她碰到的是索羅,這傢伙連半秒都不會猶豫。
索羅是一個愛刀之人,一生鍾情於劍道,丁亮就曾經評論過索羅,說他是個‘寧愛指甲刀,不愛傾城貌’的標準武癡,和他談武可以,和他談情說愛就如同對牛彈琴,這話當真半點也不假。
剛剛破門,索羅一眼便看到了精靈美女,還不等這淒涼可憐的美女開口求饒,便舉刀殺了過去,連給對方說話的機會都不給,令得這美貌女子連唸咒的時間都沒有就香消玉殞了。
尼祿的動作極快,不過短短半分鐘不到,便解決了手下的冒險者,待到他將注意力放在那個恩將仇報的白眼狼的時候,才發現這傢伙早已經虛脫的倒在了地上,腦袋上『插』着一把三尺有餘的太刀,死得不能再死了。看屍體上的痕跡,應該是被兩個敵對冒險者重傷之後,連戰鬥的能力都喪失了,才被索羅一刀『插』死。
整場戰鬥,居然不過經歷了短短的幾分鐘時間,三個冒險者就這樣完蛋了,真是快速異常。這固然有三人大意受傷,不善近戰的緣故,但索羅和尼祿的偷襲同樣功不可沒。
不過,一打完架,這兩人就又吵起來了。
“綠『毛』,你這混蛋,怎麼能搶怪!”
“切,誰叫你動作那麼慢,對付一個胖地精都浪費那麼多時間,我等得黃花菜都涼了。”索羅撇嘴道。
“我對付的那個那麼肥,皮厚,當然久了,你那個嬌滴滴的,一下就被滅了,這不公平,那個‘白眼狼’因該給我纔對!”
“那是因爲你無能。”
“你無恥!”
“……”
不說二人的爭吵,就在索羅和尼祿清理那三個冒險者的時候,任府的戰鬥也幾乎在同時打響了,丁亮哪裡還顧得了他們,加上他根據九叔的介紹,在尼祿和索羅出發之前,便大致的判斷出了三個冒險者的能力,因此並未對二人的行動有無危險有所擔心。
在丁亮看來,大晚上的,對付三個遠程職業的冒險者,對索羅和尼祿二人而言,那簡直是輕而易舉,小菜一碟。
事實上也正如他猜測的那樣。
任府是小鎮上最有錢有勢的一個大家族,單是廚師、家丁、女僕以及侍衛便有上百名,就是在省城,這樣的大家族也不多見。
不過,現在任府上下卻處在不安之中,即便任府裡多了二十多個保安隊的戰士,大家心裡也沒多少底,畢竟他們這次面對的可是傳聞中的吸血殭屍,面對這種魔物,普通人心裡自然害怕,不過卻沒有多少人逃跑,這主要還是任老爺和九叔的緣故。
就在索羅和尼祿開打的同時,任老太爺的殭屍部隊也跟着出現了。
任老太爺的出場方式有些特別,他是直接從大門的方向過來的,這並沒什麼好稀奇,不過,跟在他身後的殭屍隊伍可就不一般了,至少在視覺上相當的震撼,小鎮那筆直的街道上,一窩蜂的就跳出了幾十個。
低級的殭屍只能慢慢往前跳,高級點的能跑,就好像原劇中的任老爺,在剛剛變成殭屍的時候,他就能跑能跳,再高一級的,在跳起的時候,甚至有一種‘飄’的感覺。
現在這羣殭屍中,大半都能邊跳邊飄,他們之中,最弱的一個居然也有鐵甲屍的實力。
好在這些殭屍都是一羣死腦筋,即便是金甲屍,也只知道正面攻擊,一點出彩的手段也沒有。
“九叔,你能看出他們的實力嗎?不說那些能跑的,單單任老太爺就不止是個銀甲屍吧?”丁亮擔憂地看着九叔。
“看來任老太爺咬了不少人,而且咬的人都有些血緣,我看多半是他的表親。不過,我看任老太爺因該是剛剛纔變成的金甲屍,所以還不會飛,要不然他一打就逃,我也拿他沒轍。”說着,九叔轉頭看向丁亮:“除了任老爺,其他銅甲和鐵甲屍,你一個人估計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滅掉他們?”
“鐵甲銅甲大約有四十個,殺起來的話,我自信在五分鐘內結束戰鬥,不過九叔……你確定能擋住金甲屍五分鐘嗎?”丁亮不傻,立刻便明白了九叔的意思,不過,他對此並不抱太大的希望。
金甲屍有多厲害?
主神給出260金幣的獎勵,也就是說,依照主神的半價獎勵原則,任老太爺的實力至少也有520金幣,絕對是實打實的黃金級別,還是高端的那一種。
秋生也不傻,等到丁亮說完,他也明白了過來,臉『色』不由得一陣慘白,這便意味着,身爲九叔的徒弟兼職助手,他也要硬抗這個金甲屍。
“師傅,我可不可以不跟你一起動手啊,或者你們先上,我殿後?”秋生曾經在任老太爺剛剛出現的時候吃了個大虧,現在敵人的能力明顯提升了不少,他非常心虛。
“好說好說……我可以先讓你上,還有問題麼?”
“沒了,師傅。”秋生虎軀一震,激動地淚流滿面。
“沒有就好。”九叔說完,看向全身顫抖的文才:“你上樓看着婷婷和任老爺,千萬別出差錯。”
“謝謝師傅,我去,我去。”
文才整個人頓時精神了,幸災樂禍的瞥了眼秋生,得意洋洋地上樓去了。
就這樣,樓下只剩下了丁亮、九叔、秋生三人,至於保安隊的人,在殭屍出現的那一刻,全部都躲在了三人身後,好在阿威還有點膽氣,指揮着這羣兵痞,否則早就逃光了。
“哐當……”
衆人佈置完畢,結實的大鐵欄只擋住了幾秒鐘時間,就被前面的殭屍炮灰給撞開了,任老太爺變成金甲殭屍後,居然恢復了一絲人類的智慧,讓手下擋在前面做肉盾,也不知道這是他的不幸還是幸運。
“開槍!!”
阿威果斷下了命令,所有士兵立刻開槍,不過卻沒什麼用,好在丁亮也跟着他們一起開槍,這樣一來,任憑任老太爺怎麼分辨,也分不清能夠殺掉自己手下的那個傢伙到底是誰了。
“砰!砰砰……”
隨着槍響,一個個殭屍接二連三的倒在地上,不過數息時間便滅掉了十幾個,兵痞們看到‘自己’的武器真的能消滅殭屍,原本低沉的士氣開始漸漸提升,卻不知道,丁亮的真氣正隨着手中的槍響而一點點的下降着。
殭屍的行動能力極差,而且害怕眼光,動作遲緩僵硬,思維能力還不如一隻麻雀,攻擊方式更是隻有近戰一種,但是它們卻擁有其他種族所沒有的恐怖的防禦力,普通人『射』出的子彈自然是傷害不了銅屍鐵屍,即便是黃金一階的混沌槍,也只能讓它們輕傷,除非連續數槍擊中同一個致命的部位,否則很難擊殺。
好在丁亮修煉的金鐘罩乃是正統的佛門武學,在上面殘渣了不少佛門真力,否則哪裡能有如此犀利的殺戮效果,幾乎是一槍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