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論生物在地質上的演化 (4)

假若大量滅絕類型是位於中間的橫線之一,也就是地質層——比如No.VI——之上找到的,並且在這條線之下未發現任何東西,那麼各科中僅僅有兩個科(左邊a14等與b14等兩個科)可能一定合在一起;剩下的這兩個科彼此之間的差別要比其化石被找到之前少些。另外,在最上線上由八個屬(a14到m14)組成的那三個科,倘若假設通過六種主要的特性相區別,那麼曾經在VI橫線那個時代存在過的各科,必然要通過不多數量的特性來相互區分;由於它們處於進化的如此早期階段,從同一祖先分歧的程度或許要小一些。如此,古老而滅絕的屬在特性上就在一定程度處於其變異了的後代之間,或者處於其旁系親族之間。

在自然情況下,該經過要比圖解中所呈現的繁雜得多;原因是羣的數量會更多;其存留的時間會異常不同,並且其變異的程度也不會一樣。由於我們所瞭解的只是地質記載中的最末一卷,並且是相當不完整的,特殊情況除外,我們無權利去期盼將自然系統中的寬闊間隔填補起來,從而結合起不同的科或者目。我們所能期盼的,僅僅是那些在已知地質時期中曾經產生過重大變異的羣,應當在較古的地質層中相互略微相近些;因此較古的成員與同羣的現存的成員相比,在一些特性上的差別少一些;按照我們最傑出的古生物學家們的一致證實,情況往往如此。

如此,按照伴隨着變異的生物起源學說,關於滅絕生物類型相互之間、及其與現存類型之間的親緣關係的主要情形就能獲得完滿的解釋,而用別的一切觀點都是根本無法解釋這類情形的。

按照相同學說,顯然地,世界歷史上所有大時期內的動物羣,在普遍特性上將處於該時期之前和之後的動物之間。因此,生活在圖解上第六個大時期的物種,是生活在第五個時期的物種的變異了的後代,並且是第七個時期的越發變異了的物種的祖輩;所以,它們在特性上也基本上是處於前後生物類型之間的,但是我們應當承認一些之前的類型已經都滅絕了,應當承認在所有地方都從別的地方遷入的新類型,還應當承認在連續地質層之間的漫長空白間隔時期中曾有許多變化產生過。承認了這些事實,那麼各個地質時代的動物羣在特性上確實是處於前後動物羣之間的。對於這一點我們只需列舉出一個例子即可,就是在泥盆紀被發現之初,該系的化石馬上被古生物學家們看做在特性上是處於上部的石炭紀和下部的志留紀之間的。然而,由於在連續的地質層中存在不同的間隔時間,因而每一個動物羣並非肯定是完全處於中間的。

從整體上看,各時代的動物羣,在特性上基本上是處於之前與之後的動物羣之間的,雖然某些屬是這一法則之外的特殊情況,但不足以成爲撼動此說的真實性的異議。比如,福爾克納博士曾依照兩種分類法排列柱牙象和象類的動物——首先依照其相互的親緣,然後遵照其生活的年代,發現兩者並不一致。具備極其特殊性狀的物種,並非最古老的或最近代的;具備中間特性的物種也並非屬於中間時期的。然而在這種以及在別的相似的情況下,倘若暫時假設物種的首次產生與滅亡的記載是完整的(這種事不會存在),我們就沒有道理去相信持續形成的各種類型一定有一樣的存留時間。一個極古的類型也許有時比在別的地方後產生的類型存在得更加久遠,特別是生活在分隔地區內的陸棲生物會這樣。試用小事情來比大事情:倘若把家鴿的主要的現存族和滅絕族依照親緣的關係進行排列,那麼這種排列可能不會與其形成的次序嚴格符合;並且與其滅絕的次序更不相符;因爲,親種巖鴿到現在還生存着;很多處於巖鴿與傳書鴿之間的變種已經滅絕了;處於喙長這一主要特性極端的傳書鴿,比處於這一系列相對一端的短嘴翻飛鴿產生得稍微早些。

在一定程度上,來自中間地質層的生物遺骸擁有中間的特性;緊密關聯於這種看法的一個情況,是所有古生物學者所認同的,就是兩個連續地質層的化石相互之間的關係,比兩個相隔很遠的地質層的化石相互之間的關係,要緊密一些。匹克推特以一個熟悉的事實爲例;來自白堊層的數個階段的生物遺骸通常是相似的,儘管每個階段中的物種有所差異。只是這一個事實,因爲其普遍性,好像已經使匹克推特教授的物種不變的理念動搖了。所有熟悉世界上現存物種分散情況的人,對於緊密持續的地質層中相異物種的嚴格相似性,不可能想嘗試用古代區域的物理條件基本上維持相同的說法去闡釋的。我們不要忘記,生物類型,起碼是居住在海里的生物類型,曾經在整個地球上基本上一起發生改變,因此這些改變是在相當不一樣的氣候和條件下發生的。試想更新世包括整個冰期,氣候的改變相當的大,然而看一下海棲生物的物種類型所蒙受的影響卻是那麼的小。

雖然緊密持續的地質層中的化石遺骸被排列爲相異的物種,但緊密類似,其所有意義按照生物起源學說是十分顯著的。由於每個地質層的堆積常常間斷,並且由於連續地質層之間有着漫長的空白間隔,就像我在前章所闡述的,我們肯定不能期盼在任意一個或者兩個地質層中,發現在這些時期開頭和結束時產生的物種之間的所有中間變種;然而我們在間隔的時間(倘若通過年來計量這是十分漫長的,如果通過地質年代來計量就並不漫長)以後,應當找到緊密相似的類型,也就是有些作者所謂的代表種;並且我們確實曾經尋找到了。總而言之,就像我們有權利所期盼的一樣,我們已經有證據來證實物種類型的徐緩的、不易感覺到的變異。

古代生物類型與現存生物類型比較而言的發展狀態

在第四章中我們已經瞭解,成熟了的生物的器官的分化與專業化程度,是其完善化或高級化程度的最佳標誌。我們也曾看到,因爲器官的專業化對生物有好處,自然選擇就有讓諸生物的系統日益趨向專業化與完善化,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就是使其日漸高級化了;儘管與此同時自然選擇能夠任由大量生物擁有簡略的和未改進的器官,來適應簡單的生活環境,同時在一些情況中,甚至讓其系統倒退或者簡單化,從而使這類退化生物可以更好地適應生活的新曆程。在另一種而且更普遍的情況中,新物種變得比其祖先優越:它們在生存競爭中不得不擊敗所有與它們發生切身鬥爭的較古類型。所以我們能夠斷言,倘若始新世的生物同現存的生物在基本相近的氣候下鬥爭,前者將被後者擊敗或消除掉,就像第二紀的生物會被始新世的生物還有古生代的生物會被第二紀的生物擊敗一樣。因此,按照生活鬥爭中的這種成功的基本實驗,同時按照器官專業化的標準,根據自然選擇的學說,近代類型應該比古代老類型更爲高級。事實真的如此嗎?大部分古生物學家或許都會作出肯定的答覆,並且這個回答儘管很難被證實,卻好像一定要被當成是對的。

從非常遼遠的地質時代以來,一些腕足類只產生過細微的變異;有些大陸的和淡水的貝類從我們所能瞭解到的它們最初產生的時候以來,基本上就維持着相同的樣子,但這種情況對於上述的結論並不構成有力的反對意見。例如卡彭特博士所提出的,有孔類的構造甚至從勞倫系以來就未曾進化過,不過這並非無法克服的難點;因爲某些生物一定要繼續地適應單一的生活環境,還有任何其他生物能比低等結構的原生動物更適宜於此種目的嗎?倘若我的看法把結構的進化當成是一種不可或缺的條件,那麼上面的反對意見將會給我的觀點以致命的一擊。又比如,倘若上面提到的有孔類可以被證實是從勞倫系開始出現的,或者前面提到的腕足類是從寒武紀開始出現的,那麼上面的反對意見也會給我的觀點以致命的一擊;因爲在此情況中,這類生物還沒有充足的時間能夠發展到那時的標準。當進化到任意某個高度的時候,根據自然選擇的學說,就無再進化的必要了;儘管在每個連續的時代,它們一定會略微地發生變化,來適應其生活環境的微小改變,而維持其位置。上述反對意見與另一個問題相關,就是我們是不是確知這世界曾經過了多少年代,還有每種生物類型起初形成在何時;而該問題是不易討論的。

從總體上看來,結構是否改進,在很多方面都是非常交錯繁複的問題。地質記載在所有時代都是不完整的,它無法儘量追溯到更古的時代並毫無差錯地清楚指出在已知的地球歷史上,結構曾經極大地改進了,即便在現在,看一看同綱的成員,何種類型應該放在最高等,博物學家們的主張就不一樣;比如,有些人根據板鰓類也就是沙魚類的結構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與爬行類相近,就認爲它們是最高級的魚類;其他某些人則認爲硬骨魚類是最高級的。硬鱗魚類處於板鰓類和硬骨魚類中間;硬骨魚類現在在數目上是比其他類型的魚多的,然而以前只有板鰓類和硬鱗魚類存在,在此情況下,根據所挑選的標準,便能說魚類在其構造上曾經進化了還是退化了。試圖對模式不一樣的成員在級別上的高低加以對比,好像是毫無希望的;誰能判斷出烏賊是不是比蜜蜂更加高級呢?——傑出的馮貝爾認爲,蜜蜂的構造實際上要高於魚類的構造,儘管它們屬於不同模式。

在繁複的生存競爭中,完全能夠相信甲殼類在其自身的綱裡並非十分高級的,然而它可以擊敗軟體動物中最高級的頭足類;這等甲殼類儘管沒有高度的發展,倘若用所有考驗中最有決定性的競爭原則作標準,它會在無脊椎動物的體系中佔據相當高的位置。當判斷何種類型在體制上改進得最多的時候,在這類已有的困難之外,我們不應僅僅把任意兩個時代中的一個綱的最高級成員作比較——儘管這肯定是決定地位高低的一種因素,可能是最關鍵的因素——我們應該以兩個時代中的所有高低成員來作比較。

在遠古的時代,最高級的與最低級的軟體動物,頭足類和腕足類,數目極其多,這兩類現在已極大地減少了,而具備中間構造的其餘種類卻增加了很多;因此,有些博物學家認爲軟體動物以前要比如今進化得高些;然而相反一方也舉出強有力的事例,即腕足類的大大減少,還有現存頭足類儘管在數目不多,但構造卻比其古代代表高很多。我們還應該比較兩個任意時代的地球上所有高低各綱的相對比例數:比如,倘若現在有五萬種脊椎動物存在,並且倘若我們瞭解到從前某個時代僅有一萬種存在過,我們就應該認爲最高級的綱裡此種數目的增加(這意味着較低級類型的大量被排擠)是地球上一切生物構造的決定性的改進。所以,我們能明白,在如此極其繁複的關係中,要想完全公正地比較歷代不完全瞭解的動物羣的構造標準,是多麼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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