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小友你.”
“付雪梅,別逼我破例。”
只看到原本想衝餘小友發火的付雪梅,看到餘小友雙眼冒火的時候,低着頭不敢做聲。
餘小友是退伍軍人,身手了得,付雪梅曾親眼目睹餘小友一人打跑了三個牛高馬大的大漢,要不是因爲放不下家裡年邁的老母親沒人照顧,也不會甘願窩在葉城縣。
“莫海,你不是他的對手.”
寶馬車裡的莫海捧着臉,這時已經下車,任憑低着頭的付雪梅再三勸阻,也無濟於事,衝到了餘小友面前,滿臉凶神惡煞:“敢打我,也不打聽打聽我是誰”
“你是誰,幹我鳥事!”
只見餘小友連莫海說出身份的機會都沒給,一聲怒喝,又是一拳打中莫海的另外半邊臉。
噗的一聲,莫海口吐鮮血被打倒在地,連聲哀嚎還在說着不會放過餘小友的話。
“麻痹,你聽着,我叫餘小友,葉城酒廠的保安,有種來找我。”
餘小友說完一聲冷喝,轉身揚長而去,返回葉城酒廠。
剛剛走進酒廠,餘小友的手機叮叮叮的響了。
正心裡暴怒不是滋味的餘小友連看都沒看,就接通了電話。
“餘小友,別忘了,你答應我的事,我提醒你,今天是最後期限了。”
電話是金全才打來的,只說了一句就掛了電話。
餘小友已經心亂如麻,正遭受着女友背叛的痛苦,這時走到了周芙蓉的辦公室門口,沒有看到周芙蓉的辦公室門口和辦公室,已經裝好了隱蔽的攝像頭。
看到辦公室沒人,餘小友又看了四周一眼,推開沒有鎖的門走進了辦公室。
而這一幕,被坐在監控攝像頭電腦旁邊的李小寧看到了。
李小寧心裡冷靜,靜靜的看着走進辦公室的餘小友。
走進辦公室的餘小友,在準備拉開周芙蓉辦公桌的抽屜那一刻,突然看到了放在辦公桌邊上的那根木棍。
那根木棍,餘小友一眼就能認出來是他老母親的,這一刻,李小寧當時給他老母親熱情治病的一幕幕,不斷在餘小友眼前浮現。
“小友,你們廠長是好人,今後你一定要踏踏實實給着你們廠長,好好幹。”
這一刻,老母親離開酒廠時給他說的話,又字字在耳,猶如昨日。
這一刻,餘小友伸向抽屜的手,慢慢的退了回來,只看到餘小友突然轉身,準備離開。
就在這時,李小寧推開了辦公室的門,到了餘小友面前。
當餘小友看到李小寧突然出現在面前的時候,撲通一聲跪在了李小寧面前,發自肺腑的說道:“廠長,我餘小友有罪,是我搶了酒廠的配方給金全才的,又是我偷了酒廠新釀的高粱酒送給金全才的,所以我特地回來給你們請罪,我不奢望能得到你們的原諒,但是請你們幫我照顧我的老母,我一定會去大風,拿回原本就不屬於他們的東西。”
餘小友是酒廠工人公認的孝子,在最後一刻被孝心感化,決定對李小寧說出一切,無論如何都要幫葉城酒廠,拿回被他拿到大風分酒廠的東西。
看到餘小友這一幕,李小寧雖說扶起了他,但是卻和他這樣說:“餘小友,你知道嗎?你有個善良的母親,也正因爲你的母親,這件事我不追究你的責任,但是你必須馬上離開酒廠,以後都不能再回酒廠。”
聽到李小寧要趕他出酒廠,剛剛被李小寧扶起來的餘小友又跪了下去,情緒激動:“廠長,求求你,除了老母親,我最愛的就是酒廠,我願意去大風追回配方液,求你別趕我走,廠長,我還知道大風現在的黴酒已經出了大問題.”
餘小友一口氣說出了上次去大風看到的聽到的一切。
李小寧這時扶起餘小友,說道:“既然如此,你就在酒廠待幾天,等我考慮之後再做決定。”
說完,看着餘小友從面前離開,李小寧拿出手機撥通了於青青的電話,把大風酒廠不能釀出黴酒的事情告訴了於青青,要於青青立馬帶人去大風,弄清楚事情的究竟。
“李小寧,行,我馬上帶人過去。”
電話裡的於青青答應之後,掛了電話,叫人馬上就開車直奔大風酒廠。
大風酒廠金全才辦公室外,於青青已經等了多時,在金全才進辦公室之後,走了進去。
“金總,你好,我是於青青,今天來貴廠提三百斤黴酒的。”於青青一切都照着李小寧昨晚打電話說的做。
聽到於青青來提貨,金全才滿臉難堪,帶着祈求的口吻說道:“於老闆,酒廠昨天出了點問題,沒能把酒釀出來,你可不可以再寬限幾天。”
“可以,那麼請金總說寬限幾天,只要金總給個話,寬限半年都不是問題。”
見於青青這樣輕易的就答應寬限,金全才連聲感激。
但是就在金全才連聲感激的時候,於青青又說道:“對了金總,寬限的時間最好不要太久,合同上寫着好像是拖延一天,賠償違約金就加倍什麼的,是吧!”
聽到於青青說出違約金和拖延一天就加倍,剛剛鬆了一口氣的金全才突然間雙眼打上風,張大了嘴露出發黃的牙齒。
“金總,你怎麼了,哪裡不舒服?”於青青也不是個省油的主,自從李小寧那兒得知金全才的惡行之後,就下過決心,絕不會輕易放過這種卑鄙小人。
看到金全才連連搖頭,於青青指着金全才嘴裡露出的牙齒:“金總,黃牙你今天早上忘記刷牙了?”
金全才先是點頭後又搖頭,接着滿臉充滿了祈求:“於老闆,別收延期的違約金行嗎?”
於青青想都沒想,默默搖頭:“於老闆,我們做生意的信用第一對吧!昨天我還再三聲明過,我會隨時來提黴酒送人的,而且其中利害關係也告訴了你,就不用我再重申了吧!我只有一句話,要麼今天賠償我們昨天約定的違約金,當然不賠也行,反正我是規規矩矩的生意人,一向按合同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