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欣跟雷振聲說讓他去檢查的這天是週六,距離他和李清荷訂婚又分手已經是一個月之後的事情了。
一個月前,李清荷到他家來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就那樣悄聲無息的走了,而那天晚上,雷振聲在折騰完她之後才淡淡的說了句,李清荷提出跟他分手。
言下之意,是她把李清荷給趕走了,她當即氣得一腳就把正軟軟的趴在她身上的雷振聲給踢到牀下去了,這還是她有史以來第一次把雷振聲給踢到牀下去。
她當時還嚇了一大跳,以爲雷振聲會發飆,可沒想到雷振聲脾氣格外的好,慢悠悠的從地上爬起來,然後淡淡的說了句:“李清荷都不肯嫁給我了,沒有辦法,現在只能是你嫁給我了。”
轟隆隆,她當即就覺得頭上一下子響起了個驚雷,差點沒有把她給直接劈暈過去。
雷振聲一定是瘋了,她當時就這樣想,而她不可能陪着瘋子過一輩子的,所以,她必須要想辦法逃離這個魔鬼加瘋子的身邊。
她想要逃走,當然一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於是,第二天,她就給李清荷打了電話,然後把她和雷振聲的事情前前後後的說了一遍。
李清荷聽了雨欣的故事,在電話裡恨得咬牙切齒的道:“虧他在我面前還裝成一個謙謙君子,原來是一個衣冠禽獸,你爲什麼不早說呢?”
雨欣就在電話裡說,以前跟大家也不熟,而且她在臺灣沒有證件,因爲她的證件都是被雷振聲給扣留了,不知道藏在哪裡,她都試着找半年了,可一直找不到。
李清荷就說,找不到證件就算了啊,她有辦法幫她逃走的,問她知不知道偷渡一事?說她可以想辦法幫她偷渡出臺灣,甚至偷渡到韓國去。
偷渡?雨欣以前只在電影電視裡看過,沒想到生活中還真有這麼回事,而且她和李清荷見面後才知道,李清荷第一次來臺灣手續還沒有辦好,當年那老頭就是把她給偷渡過來的。
偷渡要一筆錢,而雨欣才領了一個月的工資,根本就不夠她偷渡的資本,李清荷聽她說有雷振聲的卡,但是必須要消費才行,於是又眼前一亮,說她可以去美容院,服裝店和餐館刷卡不消費,然後給對方一部分前,比如刷卡一千讓對方給自己七百現金,人家肯定會幹的。
這的確是個好辦法,雨欣只恨自己笨,以前怎麼就沒有想到這樣的辦法,於是就在李清荷的陪同下,她用半個月的時間刷卡消費了20萬美金,換回了14萬美金的現金。
而這一切,都是偷偷進行的,而她的班依然在上,晚上依然迎合着雷振聲,好在他那晚說了結婚後就沒有再提過了,省得她總是被驚雷枕得思維不全。
偷渡要七萬美金,雨欣幾乎沒有考慮就答應了,於是,半個月前的那個夜晚,她中午打電話給雷振聲謊稱晚上要加班,讓下班不要來接她,然後她人卻在下午就給醫院請假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