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真的殺了他們?都是因爲他們,是他們害得我,他們該死,他們是禽獸!”
“我們一上大學,就和楊春豔分到了一個宿舍,上下鋪,她對人很好的,當然,那是我以前這麼認爲。我現在明白了,她對我好,可能是因爲我家的條件好,然後我經常的請她吃飯,給她買些這啊那的。我對花錢向來就沒有什麼概念,自小,媽媽、姥姥姥爺、甚至舅舅,都會不間斷地給我零花錢。其實我是不會狂花錢的,但對於朋友,我卻從不吝嗇,既然我有錢,爲朋友花些錢我很樂意。我們兩個人好得時候,就象一個人一樣,可是漸漸的,我發現了她有些缺點,主要是她的作風我有些看不慣。因爲她又換了一個男朋友,本來,她的那個前男友人還是不錯的,可她卻說丟掉就丟掉了,就象是丟掉一件舊衣服。因此我說了她幾次,因此而鬧得我們兩人之間有些不愉快,可這畢竟是她的私事,我雖然看不慣,也不再去多嘴了。
可是後來,我沒想到的是,她拉我去吃了兩頓飯,是據她所說的一位遠房表哥管的飯。雖然我不怎麼相信,因爲以前沒聽說過她有一個那麼有錢的親戚,那傢伙花起錢來大手大腳的,吃飯專撿着貴的點。可我一點也不喜歡她,因爲他一看就是個花花公子,對我太殷勤了,所以後來我就對楊春豔說,以後如果再和他一起吃飯,就別喊我了。可是後來有一天,就是在大約三個多月前吧,楊春豔又拉着我出去吃飯,到地了才知道,還是和那個傢伙,雖然我有些不高興,可看在楊春豔的面子上,也不好直接手甩手走掉。可就是這次吃飯,讓得我悔恨終生,是的,我太大意了,太單純了,面對楊春豔的勸酒,沒有一點的防範之心。可誰又能想到,我最好的朋友,怎麼可能會害我?
作爲女生,我平時喝酒自然不會多,只是偶爾喝一點,從沒有喝得太醉過。可那天,我就是喝醉了,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覺得自己喝得並不算太多,可我一生的幸福都因爲那一次酒醉而斷送掉了。是的,當我醒來的時候,我想死,我寧願自己立即死掉。我赤身裸體地躺在賓館裡,身邊是白光明那個混蛋。我寧願自己是做了一個噩夢,白光明那個王八蛋污辱了我,可我身邊那個閨蜜呢?我唯一的同伴呢?她去哪兒了?在後來我找上她譴責她的時候,你們猜她說了些什麼?她說這事與她無關,是你跟白光明之間喝酒喝醉了,她只是後來走掉了而已,至於你們之間後來幹了些什麼她管不着,你就算是報了警她也沒有責任。我說我真是瞎了眼,竟然會將你這種人當做好朋友,她居然說早就看不慣我了,你不就是命好會投胎麼?要心眼沒心眼要能力沒能力的。我就是再傻也明白了,她就是妒嫉我,以前是沒機會,現在卻是無情又快意地將我給賣給了白光明這個垃圾。而白光明這個垃圾口口聲聲地說愛我,讓我原諒他,聲稱要對我負責,可我怎麼會看得上他這種垃圾?我只想要殺了他,可我又打不過他。報警?我不是沒有想過,可這樣事情就鬧大了,而且會讓得我的父親,我的家族蒙羞;還有,我也有自己的責任,是我瞎了眼,與蛇蠍爲友,又不知自重自愛,與畜牲醉酒;不,我不可能喝了那麼點就醉酒,我應該是被下藥了。我自責,我只能選擇忍辱負重,只能夠一個人默默地舔舐傷口,承受痛苦。雖然我已經極力地掩藏自己了,可我的情緒變化還是被自己的爸爸媽媽發現了,他們愛我,他們就關心地追問我最近到底怎麼了?我只能咬緊了牙關來敷衍搪塞他們。可我卻沒想到,我的秘密還是被我的爸爸發現了,他竟然會爲了我而去殺人,我真的寧願自己死,寧願殺人的那個是我,求求你們了,你們放過我爸爸吧!是我害了爸爸,你們就把我抓起來頂罪吧!求求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