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兵器詳解(精裝版)

一弓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諸葛弩、斗子弩、俚弩。

三槍長槍、叉槍、火槍、蛇槍、看槍、標槍、線槍、神槍、戟槍、勾鐮槍、拒馬槍、飛槍。

四刀大砍刀(長刀)、斬馬刀、腰刀、桿刀、朴刀、鉤刀、眉刀、匕首、刀、三尖刀。飛刀。

五劍。

六矛。

七盾。

八斧。

九鉞。

十戟。

十一鞭。

十二鐗。

十三槁(撾)骨朵、錘、錐、椎、鏈子錘(流星錘)、蒜頭錘、骨朵錘、臥錘、重錘。

十四棍雙頭棍、操鉤棍、狼牙棍、悶棍、腳棍、齊眉棍。

十五叉。

十六鈀鐺鈀、鈀、扒、省鈀、鏟、月牙鏟、馬叉。

十七綿繩套索。

十八白打。

十八般兵器——弓

弓爲古代兵器之一,激弦發矢,可以及遠,考此法之由來最古,黃帝戰蚩尤於涿鹿,純用弓矢以制勝,此爲有弓矢之最早者;惟當時之弓矢,都以竹木爲之,雖能及遠,終未能完善,迨後推闡其理,互相發明,加以精密之改造,於是乎弓矢逐成爲戰爭之利器,非但發古人射抉之技,抑亦開後世火器之端,雖曰此皆由後人推闡而來,其創作者之功,要亦未可遽沒也。按照弓箭之第一人爲揮;考工記雲古傳黃帝臣揮作弓,荀子則稱倕作弓,而山海經則謂少皞生般,是始爲弓。按年代考之,當以揮爲創造者,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在當時弓箭之用,誠十百倍於其他兵器,非但力勁及遠,擅是術者,精研而熟嫺之,穿楊貫蝨,百步射人,萬無一失,較之現代之火器,無多讓焉,故十八般武藝,以弓弩始而以白打終,其重視之也宜矣。

漢劉熙《釋名#83;釋兵》「弓,穹也,張之穹隆然也。其末曰簫,言簫梢也;又謂之弭,以骨爲之滑弭弭也。中央曰撫,撫也,人所撫持也。簫撫之閒曰淵,淵,宛也,言宛曲也。」

93年,山西峙峪遺址發現二萬八千年前舊石器時代的燧石鏃頭。用很薄的長形石片製成,尖銳周正,已具備鏃頭的形式。

《吳越春秋#83;勾踐陰謀外傳》「於是范蠡復進善射者陳音。音,楚人也,……曰『臣聞弩生於弓,弓生於彈,彈起古之孝子。』越王曰『孝子彈者奈何?』音曰『古者人民樸質,飢食鳥獸,渴飲霧露,死則裹以白茅,投於中野。孝子不忍見父母爲禽獸所食,故作彈以守之,絕鳥獸之害。故歌曰「斷竹續竹,飛土逐」之謂也。於是神農、黃帝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黃帝之後,楚有弧父。弧父者,生於楚之荊山,生不見父母,爲兒之時,習用弓矢,所射無脫。以其道傳於羿,羿傳逢蒙,逢蒙傳於楚琴氏。琴氏以爲弓矢不足以威天下。當是之時,諸侯相伐,兵刃交錯,弓矢之威不能制。琴氏乃橫弓著臂,機設樞,加之以力,然後諸侯可服。琴氏傳之楚三侯,所謂句、鄂、章,人號麋侯、翼侯、魏侯也。自楚之三侯,傳至靈王,自稱之楚累世,蓋以桃弓棘矢而備鄰國也。自靈王之,射道分流,百家能人用,莫得其正。臣前人受之於楚,五世於臣矣。臣雖不明其道,惟王試之。……夫射之道,身若戴板,頭若淚卵,左蹉右足橫。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兒。舉弩望敵,翕心咽煙。與氣俱發,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離。右手發機,左手不知。一身異教,豈況雄雌。忑正射持弩之道也。』」

《易#83;繫辭下》「古者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世本》「探作弓,夷、牟作矢。」

《左傳》曰「楚靈王次於乾溪,右尹子革夕,王與之語曰『昔我先王熊繹,僻在荊山,唯桃弧棘矢,以供御王事。』」

《初學記#83;武部#83;弓》《韓詩外傳》雲「齊景公使人爲弓,弓人之妻曰『此弓者,泰山南烏號之柘,燕牛之角,荊麋之弭,河魚之膠。四物者,天下之精材也。』」

《周禮#83;夏官司馬》「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質者;夾弓、庾弓,以授射侯鳥獸者;唐弓、大弓,以授學射者。……凡弩,夾、庾利攻守,唐、大利車戰野戰;凡矢,枉矢、矢利火射,用諸守城車戰;殺矢、堠矢,用諸近射田獵。」

周時有王弓、弧弓、夾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種。它們的形制各有特色,用法各自不同,王弓、弧弓用於守城和車戰,夾弓、瘦弓用於田野狩獵和弋射飛鳥,唐弓、大弓用於習射。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身長和體力,區分爲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下弓(六尺)。

漢代有虎賁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強弓。弓身多半鑲有銅飾或玉飾。

《史記#83;周本紀》「楚有養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

《孟子》「逢蒙學射於羿。」《荀子》「羿、逢門者,善服射。」《史記#83;龜策列傳》「羿名善射,不如雄渠、逢門。」

《史記#83;李將軍列傳》武帝朝之飛將軍李廣,「出獵,見草中石,以爲虎而射之,中石沒鏃,視之,石也。」

《漢書#83;藝文志#83;兵書略》《逢門射法》二篇、《陰通成射法》十一篇、《李將軍射法》三篇、《魏氏射法》六篇、《強弩將軍王圍射法》五卷、《望遠連弩射法具》十五篇、《護軍射師王賀射書》五篇、《蒲苴子弋法》四篇。共計八種

《魏書#83;李安世傳》廣平人李波,宗族強盛,其妹雍容尤善騎射,百姓爲之語曰「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疊雙。」

十八般兵器——弩

弩亦弓屬,相傳爲黃帝所造,亦名窩弓、其發矢不仗人力,而用機括,力強而及遠,較弓爲烈,獵人恆設置叢莽閶,使虎豹等誤踐其機而中矢,於此可見其力之強也。惟弩之形式,與弓略異,弓背之中,橫置一臂,發矢之機,即置於是,發時先架弦於機,此處名弩牙,然後捩其弩鼻,牙與此處本一木,不過方向相異,此上則彼下,此下則彼上,有如捕鼠器之機括然,故一捩弩鼻,牙與此處本一本,牙即脫弦,而弦激矢出矣。弩之大小不同,名亦各異,小者以手攀捩,其大者須用足踏,蓋非手之力足以勝任也。其名則有神臂弩,花裝弩,穿鐙弩等,大概皆以其用法不同而異名。至弩之搆造,依然如是也,大概此等名目,皆出於唐宋之間,固非古代所定之名稱也。弩之功用較弓箭爲巨,及火器興,弓弩之位置遂一落千丈,以至今日,非但習此者少,並其名稱及形式而忘之矣。惟北方多山林,毒蛇猛獸時出爲民害,山居者猶多設窩弓以自衛。獵戶以獵獸爲生,火燒之外,亦借窩弓以設伏,一旦火燒失效,亦有以弩殺獸者。故弩箭雖不見用於戰爭,而山陝口外之人,尤多習此者,自衛謀生,兩利之道也;至若南方之人,孱弱素蓍,今雖稍注意武事,而此道則無復能之者矣。

漢劉熙《釋名#83;釋兵》「弩,怒也,有執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鉤弦者曰牙,似齒牙也。牙外曰郭,爲牙之規郭也。下曰縣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機,言如機之巧也,亦言如門戶之樞機開闔有節也。」

弩的射程比弓遠。

戰國時期有四弩夾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夾弩、瘦弩較輕便,發射速度快,多用於攻守城壘;唐弩、大弩是強弩,射程雖遠,但發射速度較慢,多用於車戰和野戰。

《戰國策#83;韓策一》「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溪子、少府、時力、距來,皆射六百步外。」許慎注《淮南子#83;真篇》南方溪子蠻夷柘弩,皆善材。韓有溪子弩。」少府,官府名,少府所造之弩。時力,作之得時,力倍於常,故名時力。距來,當爲「距黍,《荀子#83;性惡篇》「繁弱、鉅黍,古之良弓也。」

《漢書#83;藝文志#83;兵書略》《望遠連弩射法具》十五篇。

漢代的弩,有用雙臂拉開的「擘張弩」,和用腳踏的「蹶張弩」兩種。

諸葛亮在蜀時,曾製造一種連弩,稱爲元戎,弩箭用鐵製,長八寸,將十枝箭放在一個弩槽裡,扣一次板機,就可由箭孔向外射出一枝,弩槽中的箭隨即又落下一枝入箭膛上,再上弦,又可繼續射出。(武術論集4)

晉代的弩較漢代大,有「萬鈞神弩」之號。如晉安帝義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0)劉裕用萬鈞神弩,連破盧循。

宋神宗熙寧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發明踏張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說「身長三尺二寸,弦長二尺五寸,箭木羽長數寸,射三百四十餘步,入榆木半箭。」具有射程遠,重量輕的優點,所以一直流傳到明代。

北宋時,牀弩盛行,《武經典要》載有雙弓的雙弓牀弩、大合蟬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代末年,弩漸衰落,清朝軍隊已經不用爲戰鬥武器了。

十八般兵器——槍

長槍之物,由來最古,車戰時代,將士利用長兵,弓矢之外,惟以矛爲最適宜,故矛有丈八之稱,槍之來,實始於此;惜當時雖爲戰鬥之具,惟無一定使用之法;兩陣相對,不過藉此兵器,遙相擊刺而己。相傳槍實傳自苗蠻,槍譜載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論男女,都嫺武藝,藝精者王,羣衆慴服,莫敢有違;故武吃氏之族,小兒五六歲,即令習武,孱弱不能軍者,父母棄之,里人不與伍;其族尤以長槍法着,槍長七尺至八尺,金其鋒而以木爲柄,舞動時,寒星點點,銀光皪皪,潑水不能入,用以臨敵,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槍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於此法於何時傳入中原,則又各異其說,亦不必深究。總之槍法之起於武吃氏也,可以無疑。

槍和矛一樣,是古代戰場上使用最廣的長形刺兵,後漢已有載錄,但是刀刃銳長,還未脫離矛頭形式。因爲長矛使用不便,晉代開始逐漸流行用槍,當時所用的青銅矛頭,體制也較以前略小,已與後世的鐵槍頭相類了。唐代善槍者甚多,《五代史#83;王彥章傳》說「彥章爲人饒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鐵槍,騎而馳突,奮疾如飛,而他人莫能舉也,軍中號王鐵槍。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槍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經總要》就列舉了十八種宋代長杆鐵槍,其中有搗馬突槍、雙鉤槍、環子槍、單勾槍、拐槍、拐突槍、錐槍等。南宋抗金名將岳飛,極善使槍,至今尚有岳家槍法。

《宋史#83;李全傳》李全「以弓馬矯捷,能運鐵槍,時號『李鐵槍』。」全妻楊氏,「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戚繼光《紀效新書》說「長槍之法,始於楊氏,謂之曰梨花,天下鹹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則心能忘手,手能忘槍;圓精用不滯,又莫貴於靜也,靜而心不妄動,而處之裕如,變幻莫測,神化無窮。」金庸的《神鵰俠侶》中,楊康用的就是楊家槍法。

明代是武術發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槍術在這個階段,理論和技術都有明顯的提高,各家槍法,相競爭豔。何良臣《陣紀》說「馬家槍、沙家竿子、李家短槍,各有其妙,長短能兼用,虛實盡其銳,進不可擋,速不能及,而天下稱無敵者,惟楊氏梨花槍法也。」當時推崇楊家槍法,是因爲楊家槍「有虛實,有奇正;其進銳,其退速;其勢險,其節短;不動如山,動如雷震」。明崇禎八年(西元35),兵部侍郎畢懋康《軍器圖說》,載有一幅噴火燒灼的梨花槍,並說明道「梨花槍以梨花一筒,繫縛於長槍之首,發射數丈,敵著藥昏眩倒地,火盡則用槍刺敵。」這種槍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現之前,顯然是一種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長槍趨於簡單,偏重扁鏃形刃,圓底筒,直到今天武術運動就是使用這種類型。目前流行的槍有大槍、花槍、雙頭槍、短槍、雙槍、鉤、槍等。槍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撻、抨、纏、圈、攔、拿、撲、點、撥、舞花等。

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爲車戰時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初無制敵之種種神化也,與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後代,戰爭變法,易車而馬而步,用大刀之將士,知成法之不足制勝,乃各本其戰之經驗,而想出種種利用大刀之法,俾爲殺敵制果之助,於是乎有種種變化矣。大刀之最着者,爲關王刀,蓋即關羽之刀法也;三國志載關王刀,重八十二斤,長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較今爲短,合之今度制,長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蓋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變化之也。考大刀之種類,亦正不止關王刀一種,如撥風刀、大斫刀、九環刀、兩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樣不同,而名亦因之而異。至其用法,則殊途同歸,初無若何之大區別也;故關王刀。可謂之爲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脫胎而出者,雖各有變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徵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編爲講義,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漢劉熙《釋名#83;釋兵》「刀,到也,以斬伐到其所乃擊之。其末曰鋒,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環,形似環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殺,裹刀體也。室口之飾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飾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帶時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見也。」埤玉+卑

郭子橫《洞冥記》「黃帝採首山之金,始鑄爲刀。」(《初學記#83;武部#83;刀》)

《初學記#83;武部#83;刀》歷代有吳刀、赤刀、容刀、鸞刀、鄭刀、孟勞、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鳴鴻刀、百辟寶刀、百鏈、青犢、漏影三刀。

曹丕《典論》「魏太子丕造百辟寶刀,一曰靈寶,二曰含章,三曰素質,又作露陌刀,一名龍鱗刀。」

樑陶弘景《古今刀劍錄》(收入《漢魏叢書》中)p747。

《初學記#83;武部#83;劍》《春秋繁露》「禮之所興也,劍之在左,青龍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漢劉熙《釋名#83;釋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無刃,備儀容而已。」

刀是我國最早出現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劃、刮,或割獸皮之用。殷商的銅刀就脫胎於原始的石刀,並出現了大型的戰刀。周代所用的環首長刀,不僅漢代亦用,而且傳至日本、朝鮮。漢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復佩劍,可見刀之作用在漢代尤爲突出。

《三才圖會#83;器用》卷六「關王偃月刀,刀勢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無不屈者。刀類中以此爲第一。」

唐代漸改爲無環的裝柄刀,刀在軍事上的應用,已超了過劍。

《唐書#83;杜伏威傳》「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兩刃刀,其長丈,名曰拍刀,一揮殺數人,前無堅對。」

宋代,承襲三國、兩晉、隋、唐之制,傳統單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鐵刃也寬。其餘大刀則廣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雙手握柄砍殺的長刀,可以削斷或砍損對手的長兵之柄,。戚繼光《紀效新書》「長刀,自倭犯中國始有之。倭善躍,一進足則丈餘,刀長五尺,則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難接,長器不捷,身多兩斷。」

武術家們常用「刀如猛虎」來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屬於長兵器,俗雲「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斬、刺、壓、掛、格等工夫。單刀、雙刀都是短兵器,語謂「單刀看手,雙刀看走」,所以單刀講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攔、截等刀式,而雙刀則講究兩手用力均勻,刀式清楚,步點靈活,上下協調,以顯出「葉裡藏花,雙蝶飛舞」的姿態。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兩刃、雙環刀、長刀(雙手刀)等。

十八般兵器——劍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候,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爲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爲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雲「帝採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雲「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爲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爲兵。

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爲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系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爲古遠,歷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袓」,確可當之無愧。

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製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制,詳言制劍之法。周禮考工記雲「周官桃氏爲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爲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爲一鏘﹞,謂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又考古記雲「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由上文可知,劍爲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爲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己。故爲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苟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爲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爲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爲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既亦爲仕宦書生所同好,於是流爲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彫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歷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極爲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爲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干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初學記#83;武部#83;劍》「其後楚有龍泉,秦有太阿、工,吳有干將、鏌耶、屬鏤,越有純鉤、湛盧、豪曹、魚腸、巨闕諸劍。」

《管子》曰「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爲劍鎧,此劍之始也。」

《吳越春秋#83;勾踐陰謀外傳》「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將北見於王,道逢一翁,自稱袁公,問於**『吾聞子善劍,願一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執林於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爲白猿,遂別去。見越王,越王問曰『夫劍之道則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騰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復不聞。斯道者,一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越王即加女號,號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劍術之要。所謂「門戶陰陽」,即鬥劍時進退縱橫之法。而「內實精神,外示安儀」,則是描述鬥劍時精神貫注,從容不迫,觀變進招的形態。)

金庸更將此段傳奇,寫進了他的武俠小說《越女劍》中,將劍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劃與探討。

在劍的演練中,一般分爲「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一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沉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練劍要求身與劍合,劍與神合。《綠水亭雜識四》中說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爲之柄,微州目連猷人之身法,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裡說的「以身爲柄」,就是說以身領劍,這是練劍之要。

《吳越春秋#83;勾踐伐吳外傳》「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帶步光之劍,杖屈盧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爲陣關下。」(《典略》「周有屈盧之矛。」)

漢劉熙《釋名#83;釋兵》「劍,檢也,所以防檢非常也;又斂也,以其在身拱時斂在臂內也。其旁鼻曰鐔,鐔,尋也,帶所貫尋也。其末曰鋒,鋒末之言也。」

《戰國策#83;韓策一》「韓卒之劍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陽、合膊。鄧師、宛馮、龍淵、太阿,皆陸斷馬牛,水擊鵠雁。」鄧師,鄧國有工鑄劍,因名鄧師。宛馮,宛人於馮池(滎陽)鑄劍,故號。龍淵,河南西平有龍泉水,亦名龍淵,可以淬刀劍,特堅利,故名。太阿,《吳越春秋》吳有干將,越有歐冶,

《吳越春秋#83;闔閭內傳》闔閭「請干將鑄作名劍二枚。干將者,吳人也,與歐冶子同師,俱能爲劍。越前來獻三枚,闔閭得而寶之,以故使劍匠作爲二枚,一曰干將,二曰莫耶。莫耶,干將之妻也。干將作劍,採五山之鐵精,之金英。候天祠地,陰陽同光,百神臨觀,天氣下降,而金鐵之精不銷淪流。……於是干將妻乃斷髮剪爪,投於爐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裝,金鐵乃濡,遂以成劍。陽曰干將,陰曰莫耶。陽怍龜文,陰作漫理。干將匿其陽,出其陰而獻之。闔閭甚重。」

《吳越春秋#83;闔閭內傳》「湛盧之劍惡闔閭之無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盧之劍於牀,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風胡子而問,……風胡子曰『臣聞吳王得越所獻寶劍三枚,一曰魚腸,二曰磐郢,三曰湛盧。魚腸之劍已用殺吳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盧入楚也。……臣聞越王允常使歐冶子造劍五枚,以示薛燭,燭對曰「魚腸劍逆理不順,不可服也,臣以殺君,子以殺父。」故闔閭以殺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無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盧,五金之英,太陽之精,寄氣託靈,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衝拒敵。然人君有逆理之謀,其劍即出,故去無道以就有道。今吳王無道,殺君謀楚,故湛盧入楚。』」

《初學記#83;武部#83;劍》趙曄《吳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劍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燭善相劍,王取豪曹示之,薛燭曰『實非寶劍也。今豪曹五色,黯然無華,已殞其光,亡其神,此劍不登斬而辱,則墮於飲中矣。』王曰『寡人置劍盧竹上,過而墜之,斷金獸之頸,飲濡其刃,以爲利也。』」

《初學記#83;武部#83;劍》《吳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名劍五枚,一曰純鉤,二曰湛盧,三曰豪曹,四曰魚腸,五曰巨闕。秦客薛燭善相劍,越王取豪曹、巨闕、魚腸等示之,薛燭皆曰『非寶劍也。』取純鉤示,薛燭曰『光如屈陽之華,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觀其文如列星之行,觀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純鉤也。』取湛盧示之,薛燭曰『善哉!銜金鐵之英,吐銀錫之精,寄氣託靈,有游出之神,服此劍,可以折衝伐敵,人君有逆謀則去之他國。』允常乃以湛盧獻吳,吳公子光弒吳王僚,湛盧去如楚。」

《史記#83;蘇秦列傳》裴《集解》引《吳越春秋「楚王召風胡子而告之曰『寡人聞吳有干將,越有歐冶,寡人慾因此請二人作劍,可乎?』風胡子曰往見二人作劍,一曰龍淵,二曰太阿。」

《初學記#83;武部#83;劍》《賈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帶劍,無事不得帶劍。」

《初學記#83;武部#83;劍》《春秋繁露》「禮之所興也,劍之在左,青龍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爲劍,臘(兩刃)廣二寸有半寸,兩從半之(劍脊兩面殺趨鍔者),以其臘廣爲之莖圍,長倍之,中其莖,設其後,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謂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語#83;好生》「子路戎服見於孔子,拔劍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劍自衛乎!』」

《莊子#83;說劍》「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餘人,日夜相擊於前,死傷者,歲百餘人。」由此可見,當時劍術是作爲主要武藝存在的。

《史記#83;項羽本紀》「范增起,出召項莊,謂曰『君王爲人不忍,若入前爲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張良曰『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漢書#83;藝文志#83;兵書略》《劍道》三十八篇。

漢代劍術已甚精備,鬥劍中顯示了武藝造詣的深淺。曹丕《典論#83;自敘》「餘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爲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餘從阿學精熟。嘗與平虜將軍劉勳、奮威將軍鄧展等共飲,宿聞展善有手臂,曉五兵,又稱其能空手入白刃。餘與論劍良久,謂將軍非法也,餘顧嘗好之,又得善術,因求與餘對。時酒酣耳熱,方食芊蔗,便以爲杖,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爲之。餘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願復一交,餘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僞深進,展果尋前,餘卻腳,正截其顙,坐中驚視。餘還坐,笑曰『昔陽慶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術,今餘亦願鄧將軍捐棄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盡歡。」(《三國志#83;魏書#83;文帝紀》裴鬆注引)這段有聲有色的記載,反映了當時劍術的高超和鬥劍風的興盛。

楊泉《物理論》「阮師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靈,七月庚辛,見神於冶監之門,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齊,五精之鏈,用陰陽之候,取剛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夾刃,方口洪首,截輕微不絕絲髮之系,斫堅剛無變動之異。」

但自唐開始,士大夫心理充滿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說,劍乃變爲鎮邪兇之器,一若此數尺剛鐵,鑄成劍形,即具有無上魔力者。於是家懸一劍,即以爲祥,不習劍術,而以爲劍自可以禦敵而勝。所以自唐以後,劍類短兵,有一支爲釋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從徵軍士多用刀而鮮用劍,佩刀者漸多於佩劍者,這顯然對劍術的發展有相當的阻作用。

舞劍在唐代興盛起來,杜甫<舞劍器行>描述公孫大娘舞劍絕技「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爲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羣帝驂龍翔;來如江海凝清光。」劍的聲光,似聞如見,精湛技藝,如呈眼前。

明唐順之《武編》說宋太宗「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以舞劍,皆能擲劍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妙絕無比。會北戎遺使修貢,賜宴便殿,因出劍士示之,袒裼鼓澡,揮刃而入,跳擲承接,霜鋒雪刃,飛舞滿空。」這些高超絕技,對後來劍術套路及表演技藝的發展,影響很大,至今我們演練的武術套路中,亦有所見。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衝靈劍法」,就是驚絕的特技。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云「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爲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云「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爲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劍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攪、壓、掛、雲等爲主。它的特點是剛柔相濟、吞吐自如,飄灑輕快,矯健優美,正如拳諺所形容的「劍似飛鳳」,由此可知其妙。

十八般兵器——矛

矛爲兵刃中最長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稱;惟所謂丈八者,以周尺計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則矛之由來,實在周代,或周代以前,來歷亦甚悠久,惟當時戰術未精,各種兵刃使用之法,亦極簡單,非若後之武術,以繁取勝,以多矜奇也。車戰時代,兩陣相對極遠,非長兵不能及;故利用槍矛以爲進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長丈八者,亦由於是。至馬戰時代,矛已覺其太長,不免有周轉不靈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槍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兵刃淘汰殆盡,即習武者亦類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槍等法,尚未絕傳也。茲在舊書攤上得抄本一,題曰「長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圖繪以示後人者;考其使用之法,與長槍略同,槍中有八母槍,蓋即脫胎於此,槍出於矛,其信然也。

矛屬於刺兵,是槍的前身。原始社會,人類就用獸角、竹片、尖形石塊刺殺動物,後來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佔其二,可知爲主要兵器。

馬衡《凡將齋金石叢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長,二爲刃、一爲。刃之脊隆起,脊之兩旁微陷,以通空氣,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禮#83;考工記#83;廬人》「廬人爲廬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長尋有四尺,車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尋。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也。而無已,又以害人。故攻國之兵欲短,守國之兵欲長。攻國之人衆,行地遠,食飲飢,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國之人寡,食飲飽,行地不遠,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長。」

《周禮#83;考工記#83;廬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玄注「八尺曰尋,倍尋曰常。酋、夷,長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長矣。」

《周禮#83;考工記#83;廬人》「凡爲酋矛,參分其長,二在前,一在後,而圍之;五分其圍,去一以爲晉圍,參分其晉圍,去一以爲刺圍。」

974年在陝西臨潼秦始皇陵的秦俑從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鏃、矛、戈、鉞、吳鉤等。就是兩千兩百年前,秦代軍隊武器裝備的再現。戈、矛、戟這三種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長木柄,下端裝有銅,有的矛柄長達.3公尺。

漢代,矛的形制甚多,漢劉熙《釋名#83;釋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頭曰入地也,鬆櫝長三尺,其矜宜輕,以鬆作之也。櫝,速櫝也,前刺之言也。」

漢劉熙《釋名#83;釋兵》「矛長丈八尺曰俏,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殺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敵陣之矛也。仇矛,頭有三叉,言可以討仇敵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長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滅敵,亦車上所持也;矛,長九尺者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長丈二尺而無刃,有所撞於車上,使殊離也。」俏犬+肖

漢劉熙《釋名#83;釋用器》「仇矛,仇,讎也,所伐則平,如討仇讎也。」

漢劉熙《釋名#83;釋兵》「(小矛),延也,達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吳越春秋#83;勾踐伐吳外傳》「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帶步光之劍,杖屈盧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爲陣關下。」(《典略》「周有屈盧之矛。」)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爲古兵器,其發明也,較弓箭爲後,且竟謂爲因有弓箭之後,始有盾牌,亦無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殺人於百步或數步之外,其利用較之長矛大戟,止能於對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語,而戰爭之時,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雙方如用弓箭以爲戰,實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戰爭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後可以自護而取人;甲冑之堅,不足以禦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檔箭也;於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終於何時,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後,始有之也。按時代推之,當在春秋之世;當時之有盾,不過專爲抵禦敵人之弓箭者,後世稱之曰擋箭牌,其取義至爲明顯,護身禦敵,誠足以傲諸兵刃而有餘矣;蓋非特不能傷盾之毫釐,即其他一切兵刃,亦不難爲於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鹹斂其鋒芒,而爭相習尚矣;惟當時止用以擋禦,極爲呆滯,此非盾之不良,實因無靈妙敏捷之法以運用耳;其後逐漸演進,施用亦漸得法,至漢而盾法昌明,習者亦多,非但足以自衛,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着於世,光武部將馬武,有弁目數十人。皆擅盾牌。每戰輒先軀,衝鋒陷陣。所向無敵。矢石如雨。不能傷其毫髮,大小數十戰,累建奇功,此可見盾之爲功,非但自衛已也。當前之堅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耳。其後人知此物實爲戰爭利器,爲將者且於一軍中挑選精銳,專練盾牌,另行編爲一隊,以爲戰爭時之用,亦有全軍習此者,盾之見重於世也如此,累世相傳,以至於清中葉。尚有馮子才劉永福所部之盾牌軍。數與外人戰。皆賴此以取勝。雖外人火之猛,槍械之精,無所懼也。後竟爲列強所忌,由海牙和平會禁止編號練,盾牌君隊從此絕滅,殊堪痛惜,今茲已無復擅萴哦讋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禦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爲完善。《周禮#83;司兵》明周時已有五種盾。士卒用手執盾,可以遮擋敵人兵器,尤其弓箭的進攻。如《韓非子》上說「趙簡圍街,犀盾遲櫓,立於矢石之所及。」說明盾之堅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離無傷。

《周禮#83;夏官#83;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鄭玄注「幹櫓之屬,其名未盡聞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禮#83;夏官#83;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禦武器,所以類繁雜。如下

漢劉熙《釋名#83;釋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隱遁也。大而平者曰吳魁,本出於吳,爲魁帥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約脅而鄒者曰陷虜,言可以陷破虜敵也,今謂之露見是也。狹而長者曰步盾,步兵所持,與刀相配者也。狹而短者曰孑盾,車上所持者也。孑,小稱也。以縫編版謂之木絡,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爲名也。」

曹丕《典論#83;自敘》「夫事不可自謂己長,餘少曉持復,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爲坐鐵室,鑲爲蔽木戶。」(《三國志#83;魏書#83;文帝紀》裴鬆注引)

唐代時有一種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質的盾,其名有膝排、團牌、漆排、木排、聯木排、皮排六種。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爲馬戰和步戰用,大盾攻城時可用,且有木盾、鐵盾之分。大盾《宋史#83;趙贊傳》「世宗移兵趨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83;曹利用傳》「利用至嶺外,遇賊武仙縣,賊持健標,蒙採盾,衣甲堅利,鋒鏑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長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83;宗越傳》「家貧無以馬,常刀盾步出,單身挺戰,衆莫能當。

明代槍、炮已有相當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發揮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戰場上,戚繼光採用輕捷的藤牌兵屢勝倭寇。戚繼光《紀效新書》盾牌「其來尚矣,主衛而不主刺,國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爲牌,銃子雖不御,而矢石槍刀皆可蔽」。至於演練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陣紀》說道「賴禮衣勢、斜行勢、仙人指路勢、滾進勢、躍起勢、低平勢、金雞闖步勢、埋伏勢」八種,至於姿勢,則要求「盾牌如壁,閃牌如電,遮蔽活潑,起伏得宜」。都是靈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軍入關時已有藤牌軍,牌用堅藤製,呈反荷葉形,因其堅又有伸縮性,所以抵禦刀劍槍斧及矢鏃彈丸,頗有效,多爲衝鋒陷陣之步兵用。今天這古老的防禦武器,卻成了我們武術鍛鏈中的器具,用盾牌進行的對練項目,如盾牌刀對單刀、盾牌刀進棍、盾牌刀對朴刀等,不僅在國內表演時受到大衆的歡迎,而且在國外表演也到好評。

十八般兵器——斧

與戈矛同時,亦爲古仗之一。黃帝時即有斧銊之名,在當時非但用爲兵器,抑且用爲刑罰之具。刑書釋名載黃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鋸、鑽鑿、斧銊、鞭撲、是也。由此推之,則斧之始於黃帝時也,其理甚明;惟當時並無所謂三十六法,對敵時不過亂砍亂劈而巳;迄漢時,南中蠻人創斧法,亦如槍法之創於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創者之爲何人,則不可考據矣。其法初亦無三十六手之多,後之武師,從而增益之,使變化不測,成爲戰陣之利器,故今傳板斧有三十六法也。

漢劉熙《釋名#83;釋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將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類,即知拾利石爲劈器。而最早之銅斧,見於商代,不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鏤,極爲精美,已爲儀仗之用。周代用斧風氣不如商代,到了雙鋒劍出,與刀並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爲砍迤工具,或爲樂舞儀仗及斬殺之器。斧雖不作爲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區的民族,喜練斧類兵器。

宋曾公亮《武經總要》載有大斧、鳳頭斧,都是隋、唐遺制。元代軍隊喜用小斧、大斧和寬體大斧。清代將士喜用雙斧,斧柄僅有尺餘,斧刃甚小,雙斧均可插腰,戰場上使用靈活。

我國史籍中鮮見斧兵的記載,而古典小說中則多有描述。《三國演義》第五十二回「道榮出馬,手使開山大斧,……斧竟奔孔明。」《水滸傳》第三十八回說黑旋風李逵,「使兩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說李逵「拿著雙斧,大吼一聲,跳出店門」。從這些小說反映的情況,我們可以看出,斧是歷代廣爲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間武藝小說中一般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摟、截等,舞動起來顯得粗獷、豪壯,可以顯出劈山開嶺的威武雄姿

十八般兵器——鉞

銊爲斧之由來,以時代論則爲同時,以形式論亦正彷佛;書曰「王左杖爲銊,注銊大斧也。」按此可見斧銊本無甚巨大之分當,惟銊與斧,如完全相同,何不徑名之曰大斧,而必名之爲銊,此顯見其相似而不能相混也。銊頭較斧大三之一,桿端比斧多一矛頭,長約一尺六寸,故銊桿長於斧桿者亦尺六七寸;斧桿末端無鑽,故三十六法中無點逗各法也;銊則亦如槍桿,末端有三尖之鑽,以備匆忙時作點格之用;至其餘之搆造,則完全與斧相同,重量亦彷佛。斧之與銊,亦猶槍之與矛,箭之與弩,形式之不同者,僅毫釐問耳;至其功能,亦不甚判別,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銊斧可並用也。

鉞是斧的一種,但比斧大。

漢劉熙《釋名#83;釋兵》「鉞,豁也。所向莫敢當前,豁然破散也。」(釋名未見)

春秋、戰國時,鉞出土較多,但已漸失其戰器性質,而變爲儀仗飾品及明堂禮樂舞蹈之用。這是因爲刀劍廣泛應用在戰場,而使笨重的鉞退伍了。

十八般兵器——戟

戟爲古兵器之一,創於弓箭之後,形與戈略同,皆橫刃也;舊說爲直刃,不知何本?其所異於戈者,援略昂起,成斜出形,而內上亦有刃。古顯貴之家,皆立戟於門,以示官勳,是則又以兵器而兼爲儀仗矣。其後又略變形式,援與柲之間,架以橫樑,而援成反裝之新月,形變橫刃之內而爲直刃之槍尖,且有架橫樑於柲上,兩面各作一倒裝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畫戟;橫樑之下,又裝以鐵製古錢或古錠,不知其何用,豈後人矜奇眩異,即兵器亦加以裝飾耶?惟今日武器中所見之戟,皆用方天畫戟之式,或單刃或雙刃不一。至古戟則非但不可見,即圖其形以示武師,或且瞠目而不能稱其名,於是而嘆古器之失傳,古法之不可多得也。至戟之變體,不知始於何時,而後入竟棄古器而就此,諒有合用之處,然亦儘可另立名目,何必定借戟以爲名,若二器相類,猶有可說,今二物回乎不同,絕無相似之處,沿習用之,未可不合。着者非必求奇異,實不能隨俗,亦未敢苟同也;依次錄之,縱人非我,所弗計也;世之精嫺武事者,或不至盲從耳。

戟爲戈、矛合體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敵,旁有橫刃,鈳勾啄敵,具有勾刺的雙重作用。

975年北京近郊發掘周初(約西元20年)木槨墓,出土青銅兵器中,有「戟」九支,證明了「戟」這種中國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歷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說明在周時已廣爲使用。古籍所載「棘」即傳#83;隱公十一年》「潁考叔挾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預注「棘,戟也。」戟又爲戰國時的五兵之一,可知戟爲當時常見的兵器。

974年在陝西臨潼秦始皇陵的秦俑從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鏃、矛、戈、鉞、吳鉤等。就是兩千兩百年前,秦代軍隊武器裝備的再現。戈、矛、戟這三種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長木柄,下端裝有銅,有的矛柄長達.3公尺。

漢劉熙《釋名#83;釋兵》「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稱常也。手戟,手所持之戟也。」

《周禮#83;考工記#83;廬人》「廬人爲廬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長尋有四尺,車戟常。」

漢劉熙《釋名#83;釋兵》「戈,句孑戟也。戈,過也,所刺搗則決過,所鉤引則制之,弗得過也。」

漢代長兵重戟,長度在長兵與短兵之間。《漢書#83;東方朔傳》「武帝坐未央前殿,東方朔執戟立。」說明漢代文臣亦執戟。(?)又有雙戟,《三國志#83;吳志》「孫權乘馬射虎,投以雙戟」、「甘寧執雙戟舞」、《魏志》「帳下壯士有典君,提一雙戟八十斤。」。可見當時戟不僅廣用,而且較重。

曹丕《典論#83;自敘》「夫事不可自謂己長,餘少曉持復,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爲坐鐵室,鑲爲蔽木戶。後從陳國袁敏學,以單攻復,每爲若神,對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狹路,直決耳!」(《三國志#83;魏書#83;文帝紀》裴鬆注引)

晉代,長兵重矛槍,戟已降爲儀仗之器,軍士均執槍,而不執戟了。《晉書#83;王浚傳》「浚起宅門前路,令廣數十步,曰吾欲容長戟幟旗。」可知戟已不在戰場上應用了。

唐代戟已廣用於舞具。《唐書#83;禮樂志》「太宗制舞圖,命呂才以圖教樂工百二十八人,披銀甲,執戟而舞,每三變,每變爲四陣,象擊刺往來,歌者和曰『秦王陣樂』。」此雖是銀甲執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性質,淪爲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戰場。《武經總要》在長柄鐵刀類中,繪有一種「戟刀」,可知其形制爲適應戰場而變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雜兵中有一種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鋒、曲鉤,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練戟者,戟的練法與刀槍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掛擄、磕,爲主要的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馬上戟、步戰戟、雙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樣形制的戟,各種武術流派,亦有各種不同練法。

十八般兵器——鞭

鞭亦爲短兵之一種,其由來與鐗相同,惟戩必雙用,鞭則有單雙軮硬之分;考諸古籍所載,大都系單鞭硬鞭;稽之現在,則都重軮鞭。軮鞭之制,不知起於何時?創自何人?至雙鞭之法,疑後人因見於戩法雙用,攻禦並行之便利,故竊其法,易單爲雙。然鞭戩同爲無刃之短兵,不過形式稍異;至若掄舞攻禦之法,主力點既完全相同,自不能大異,彼創雙鞭者,亦正見其矜奇眩世耳。鞭之區別如是,而名稱亦至不一,即就硬鞭而言,有竹節鞭,虎尾軮等數種,其餘無論矣;大概皆就其形式而釐定其名耳。然因名之不同,其法亦因之而門戶雜出,多少不同,惟尉遲鞭法爲世所崇尚,但近巳不得其傳,甚堪惋惜。此外即尋常之硬鞭法,亦大都拾各短兵之唾餘,勉強組成,亦正不可爲訓故本編以軮鞭補其缺,不願以魚混珍珠也。

鐵鞭爲六角形,鐵鐗爲四楞形「大小短長,隨人力所勝用之。」有的鞭首上聯綴一條短鐵鏈,上系兩節鐵棍,稱做聯珠雙鐵鞭。還有一種鐵鏈夾棒,出自西北地區,是受農家打禾連枷啓發創制而成的。

鞭、鐗二者,始源甚早,但鮮見出土文物。《史記#83;伍子胥列傳》「及吳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然後已。」說明春秋、戰國時期已開始用鞭。

《初學記#83;武部#83;刀》古者用革,以撲罪人,亦以驅馬。故其文從革。《書》曰「鞭作官刑。」此則施於民也。《傳》曰「左執鞭弭。」又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此則施於馬也。其後以竹代革,則策、二文,又並從竹,蓋因驅策擊之義以立名也。

後樑戰將王彥音,不僅善槍,而且善鐵鞭。馮雲鶻《金石索》中,圖示了王彥章鐵鞭一幅,「長僅六尺二寸強,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節,每節以銅條束之,柄飾木而束以銅,柄端如槌,四面環列『赤心報國』四字」。(《中國兵器史稿)可知鞭雖屬短兵類,但其形制較長,而且較重,需大力演練。

宋丁度、曾公亮《武經總要》「鐵鞭多節,系襲晉代遺制。連珠三節鞭亦系胡人器形。鐵唐代已廣用之。」

宋人喜歡用短小的打擊兵器、主要靠重力打擊敵人,使用者必須是力氣大的人,多在馬上使用,徒手持用則重了一些。

明代出現了兩節鐵鞭,其形略如宋代鐵鏈夾棒,但宋器鐵鏈頗長而短棒怍方體;明器則中鏈甚短,而上下棒均系細圓體,所以其名叫鞭。其他鞭,明代甚多,何良臣《陣紀》說「鈀尾鞭、丈八鞭、連珠鐵鞭、豹尾鞭、鐵鞭,各有專門,但身法、手法、步法,皆由拳棍上來。」此可知,明軍中多有用鞭者,而且重視以拳棍技術爲基礎,來提高高鞭的實戰能力。

清代鞭形制已有軟硬之分,但軟硬之廣用,是在清軍入關之後,因爲當時滿族人及北方人喜練這種鞭。當時爲九節鞭,每一節長僅三至四寸,聯以鐵環,不用時,可以收小握於一手之中,或圍繞腰際。用時抽開鞭頭,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擊、笞、勾、縛,善用者常可勝敵人之刀劍,一擊而可拖拉敵頸或腿,使其倒地。

還有一種木質鞭杆,其長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寬度之,亦稱「短鞭」。因其形短小,用時極方便。

鞭有單、雙、軟、硬之分,其質有銅、鐵、鐵木、純木之別,與用皮革製成,驅趕牛馬的鞭子,是完全不同的器具。但軟鞭類的七節鞭、九節鞭、十三節鞭等,與趕牛馬的鞭子,在來源上,可能有一定的關係。

鞭與鐗使法相似,主要以擋、摔、點、截、掃、盤、板、戳、攔、撩、撥,以及絞壓等主。它要求演習者在身法上轉折圓活,剛柔合度;步伐輕捷奮迅,與手法緊密配合。

軟鞭是軟硬兼施的兵器,其特點是身械協調性強,演練者強,既要有擊打速度,又要體現靈巧的方法。尤其舞動時,上下翻飛,相擊作響,如銀蛇飛舞,使人眼光撩亂,因此有極好的表演效果。

十八般兵器——鐗

鐗爲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連把約長四尺,因形似簡故名。鐗無刃,每距六七寸有節者,名竹節鐗;自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鐗;蓋以形之不同而變更其名也。考鐗之由來,與劍爲同時;至二十四法之出,則在秦漢以後,創自何人,亦不復可考;惟以短兵利於步戰之故,後人多有習之者,即今南北拳家,類能嫺之;亦正如單刀軮鞭之攜帶便利,可隨身防護也。惟鐗無單用,法重雙行,故後人有雌雄鐗鴛鴦鐗等名,亦矜奇胘異,增減原有之二十四法,而另立門戶者;然終脫不了此母法也。且有用長兵之人,而藏鐗腰間,以防不測者;是則鐗爲短兵而兼爲暗器矣,此大都皆後人之自作聰明,立僞欺人,不可爲訓也;世之學武者,宜遵古法行之,庶不至多所皆謬。

鐵鞭爲六角形,鐵鐗爲四楞形「大小短長,隨人力所勝用之。」鞭、鐗都屬短兵器,因爲二者形制相似,所以歷代都把鞭、鐗相提並論。宋《武經總要》「鐵鞭、鐵鐗二色,鞭,其形大小長短,隨人力所勝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謂之鐵鐗,謂方棱似形,皆鞭類也。」明《武備志》亦同。

清王《兵仗記》說「與劍相類者爲鐵鐗,無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與爲類者爲鐵鞭,純鐵爲之,狀如竹根節也。鞭、鐗大小長短,各隨力所勝用之。」由以上歷史專著,我們可以瞭解,鞭形戕如竹根節,而狀爲四棱體,二者長短因人而異,以力量大小而權衡。

鞭與鐗歷代視之爲雜兵,因爲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劍用之廣,除雙鞭雙鐗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戰,尤其和長兵爲伍來使用。

唐初的戰將秦瓊善使雙鐗。

十八般兵器——鎬

撾亦爲古兵杖之一,形式奇特,長一丈三尺,柄端安一大拳,拳握一筆,純以鐵製,其重量不亞於斧銊,舊式儀仗中時見之。此器大約赤始於周秦之世,非猛勇之將,不得其用也,近來習此者,巳寥若晨星,蓋古法失傳矣。惟錘钂之法,皆脫胎於此,略能想象耳。嵩山拳叟李傑,曾從名武師真傳,轉輾傳授,故北方健兒多能之者。法只十五手,而各勢不同,非若刀槍劍斧等法之有重複,意古人隨勢換法,並未加以組織耳;然按掄舞,亦並不覺其散漫無序,而每手換勢,尤見其神化敏捷之妙;惟器重無鋒,尃以猛攻見長,毫無含蓄之意,未始非微疵也;故力弱之人,決不宜用筆撾,因易遲鈍而受算也。

鎬(撾)、骨朵。錘、椎。

《後漢書#83;獨行列傳》溫序「素有氣力,大怒,叱宇等曰『虜何敢迫脅漢將!』因以節殺數人。」《舊五代史#83;唐書#83;李存孝傳》「陣中易騎,輕捷如飛,獨舞鐵,挺身陷陣。」宋洪邁《夷堅丙志#83;婺州雷》「面醜黑,短髮血赤色,蓬首不巾,執如骨朵狀。」

骨朵,本名胍肫,訛爲骨朵,現代人猶稱這種兵器,類似錘頭,木柄上安裝一個蒜頭或蒺形的重鐵器,憑藉重力錘擊敵人。

明代的與宋代的骨朵相似,但柄較短。

椎,在著名的「竊符救趙」故事中,魏國公子信陵君無忌,竊得虎符,矯詔命將軍晉鄙發兵援趙,晉鄙尚有所疑,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鐵錐擊殺。過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遊至博浪沙時,張良使大力士懷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鐵錐埋伏路旁,企圖行刺,而誤中副車。這種可以隨身攜帶的鐵錐,沒有固定形狀,隨使用者的力氣而制漢初淮南厲王劉長,刺殺闢陽侯審食其時,用的是一種小型的金錐。

錘,是一種帶柄的狀打擊兵器。元朝蒙古騎兵善用鐵錘,一種六棱形,稱「西夏帕耳」;一種錘頭爲六角形,用短鐵鏈系於柄上,稱「佛來爾」。

清軍入關前也很喜歡用錘,成立過鐵錘軍,定鼎中原後,遂不復用。

撾是一種構造較複雜的兵器。宋代有兩種長兵,一種抓槍,長二丈四尺;一種抓子棒,無刃而有鐵爪,都有擊抓之作用。但這種「抓」與「撾」是否一物呢?明茅元儀《武備志》上圖示了一種雙飛撾,「用淨鐵打造,若鷹爪樣,五指攢中,釘活,穿長繩系之。始擊人馬,用大力丟去,著身收合,回頭不能脫走。

撾兼有抓勾之作用,與宋之抓槍、抓子棒相似,但撾要拋,而抓則不離雙手;同時撾五指活動具有機械能力,被抓住即難逃脫,可輔助長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陣記》亦提到明有抓槍與抓子棒,說明「撾」與抓」是有明顯區別的兵器。

清代有一種飛爪,脫胎於棉繩套索,《中國兵器史稿》說「此器僅一繩一爪,爪以鐵製,與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節。第一節之端銳利有如雞爪,每一節相連之處,皆活絡,裝有極小及靈活之機關,能使各節伸縮活動,蓋每節小機括,亦有絃索通於總索也。飛爪著人,將索一抽,小機括使爪深陷入人體,敵掙奔則愈深,萬難逃脫。」估計,飛爪可能是承襲《武備志》之雙飛撾而制,而且因明之雙飛撾不便,而改爲單爪。

十八般兵器——棍

殳(棍)之由來已久,古人山居穴處,不免爲毒蛇猛獸之侵凌,又無銳兵利刃以禦敵;山間樹木叢雜,隨處皆是,往往折之以爲自衛之器;故別種兵器,或全用鐵製,或鐵器而以木爲柄,惟殳則完全木質,且搆造亦異常簡單,自首至尾,並無機括,不過一渾圓堅質之木桿耳;於此可見古時各事之簡單,而原人之無機械心也。殳長約一丈二尺,粗細不等,蓋亦視人力而爲標準者;其實多用檀棗慄檜等木爲之,或取其堅實,或取其柔韌,總以不易損折者爲上品;若白蠟桿等,後已嫌其太軮矣。

殳法初無一定之組織,任意撲擊耳,後人實創之,惟嫌其太長,使展不甚便利,故改爲八尺,易名爲棍,後又以人體之長度爲準,使殳及其人之眉間而止,名之曰齊眉棍,始有棍之傳世。按棍之有法,實始於魏;孝文時沙門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傳入,惟非僧不授;唐之曇宗,宗之明性,又繼其宗派而闡發之;故少林寺僧,至今以棍法爲護教之袓,秘而不傳,而世之言棍者,亦莫不崇少林,於此可見殳法乃出自禪家與拳術有相擊之關係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蓋因其更名巳久;而長短又絕不相同,即雖知有殳,而疑爲與棍非一物,其實棍之制,則由於殳,殳之法創於棍,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於矜奇眩異,而必謂之二物,而殳另有其法,則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創自何時也。

十八般兵器——叉

叉之由來,較各種兵器爲後,宋元以前,初不見用諸戰陣,或謂漢時蠻人,皆以此爲利器;又謂叉爲古時獵獸之器。如上說,則叉實創自南蠻;如後說,則叉創於獵戶;孰是孰非,亦未能斷定,始自何時,亦無從稽考,姑置不論。

至飛叉之法,宋代以前,迄無所聞,相傳創之者爲宗澤偏將張純。純爲花縣人,力猛侞虎,善使飛叉,能於二十步外取人,發無不中;時行伍中從而習者,頗不乏人。據此說,則叉始於南宋,以法之創始而推諸叉,即謂爲叉亦創於是時,亦無不可;惟其法初甚簡單,不過掄、盤、飛、擲、打擊、搶接諸法而巳;其後代有增減,然皆從以上各法中變化而出;即今日所傳之飛叉法,雖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雜亂而復疊行之耳。惟習此者,以南人爲多,北派武術中習此者甚少;豈發源之處,視爲不足貴乎?抑以南渡之後,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傳乎?

十八般兵器——鈀

鈀頭本爲農具之一,並非兵器,乃神農之遺制;其來歷亦甚悠久,與弓弩矛盾,無分前後,蓋即今日農家用爲翻盼米麥之具也。本用木質,其更爲鐵質而爲兵器,則不知始於何時,因年代過遠,實無從考究。虞喜志林載,賀齊好軍事,兵甲器械,極爲精好,鈀爪叉棍,鹹取上材,此即古人用鈀之明證,而亦見鈀之在武藝中,爲不可缺者也。

至西遊記載豬八戒用釘鈀事,雖屬小說寓言,不足爲據,然鈀頭盛行於當時武藝中,概可想見。良以鈀有齒,可以築擊,齒上有盤接柄,形略如钂,可以衝擊,反手則如用斧腦,擊捶等法,無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擊,實較他器爲便,其盛行於鐵器時代也,亦固其宜;惜乎鐵器進爲火器,人都視武藝爲不足重輕,其法隨至失傳,今無論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無一人,亦可見國人之不能保存國技也。

十八般兵器——索套

綿繩套索,不知始於何時,亦並非兵器,臨陣時用者絕鮮,蓋一尋常之綿繩,兩端結作錘形,長約一丈二尺,搆造至爲簡單,用法亦止九勢,爲一種暗器,似飛鏢袖箭之一類也;若用爲架格攻擊,則非所宜。

此物法雖簡單,用之者非功力充足不可;古人云斷鋼易、而斷水難,用硬器只須力足以舉其器,即可指揮如意;用軮器者須貫其力,使軮者亦變如鋼條,然後始可以臨敵,故軮鞭流星錘等之不易習也。習軮器者,須能將兩臂之力,運入其械,此則非精於軮功者不能也。綿繩套索爲器中之尤軮者,較諸軮鞭流星錘爲更難。

十八般兵器——白打

「白打」一名、始自隋唐,王建詩云「寒食內人(作府中人解)嘗白打,庫中先散與金錢」,蓋其以表演搏擊爲度節之餘興也。又事物紺珠雲「兩人對踢爲白打,三人角踢爲官場,勝者有采」,可知白打之風,自古有之。但就字義而解,白打乃空鬥之謂,亦即僅恃空拳,不持器物,「徒手搏擊」之藝;就國術範疇而言,乃運用拳套以應戰,而成爲實用之拳術,蓋其既可憑手腳功夫以禦敵,亦能藉其精練技術以傷人。觀於古今之擂臺比武,泰皆以徒手較勝負,足證白打爲諸藝之首。況乎學習其他器械,其用法均不出「劈、剁、扎、拿、滑、壓」等六字,如欲使此六字功夫運用融通,精妙入化,必先於白打痛下功夫,蓋一切技擊來源,均由拳中化去,由熟生巧,變化無窮,因之白打爲武術之基。

白打雖即拳術,但亦非「赤手空拳」,乃系包羅足、膝、臀、肩、背、肘、掌、拳、指、頭在內,故有拳術家周身均是拳頭之說。因既其練就一身功夫,則無處不可以當拳用也,即一鼓大腹之勁,亦足頂人後退尋丈。白打在技術上固爲拳套之活用,但其內涵則包括功力之施展,故國術行家常謂「練拳不練功、到老一場空」,當此本理。練拳要領,重在訓綀手、眼、身、心、步之聯合動作,而其運用方式,有打、踢、點、拿、跌等。至於練功,一般分爲內功、外功、氣功、硬功、軟功、輕功等。初學武術者,必須拳術和工夫同練並進,以牶術爲用,以工夫爲體,兩者缺一,不足以言武藝。

抑有進者,無論何門拳術,要不離「上下左右前後渾然一勁」之秘訣。以「精、氣、神」爲內三合,「手、眼、身」爲外三合,是爲,始可以克敵制勝。動手要老辣,意志要和緩。攻擊要「準、穩、狠」,應敵要「顧、伴、定」,此六字互用,始可以穩操勝算;所謂「進打中、退打肢」,「手似兩扇門,全憑腿打人」,要皆提示於動手於毋忘用腿,於攻擊上身時,毋忘攻其下肢之要訣。腳不可站死,要鬆動靈活,手不在出呆力,重在用之技巧耳;苟不注意一手一足之熟練,並常作實地對打練習,到後來必將勞而少功。故謂欲使功夫臻於「巧、妙、化、虛、神」之境界,須以熟字爲基礎。俗說「拳打千遍,身手自然」,即此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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