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的中國,有一種廣爲流傳的說法,叫做“大學生的必修課就是玩和戀愛,其他的都是選修課。”
並不奇怪,中國的學生,從小就是這樣,學的時候在學,玩的時候還是在學,到了大學沒有人管了,當然要彌補一下童年的遺憾嘛。
高希爾也屬於這樣一類人,在同學都去上課的時候,他卻是一個人跑到球場練球,不過他並不是把這個當做玩,而是一種追求自我和釋放情緒以及獲得快感的方式,也是絕對的愛好。
但是有一點,高希爾表現的非常聰明,那就是,在之前的一段時間裡,他已經和每一位老師都把關係處理的非常好,所以,現在他才能肆無忌憚的逃課打球,也根本不怕掛科,信春哥不如信關係。
手機響了,坐在網吧的高希爾暫停了正在看的街球視頻。
“喂。”高希爾顯得一副懶洋洋的神態。
“在搞麼斯?”是高坤。
“你覺得咧。”
“網吧、街球、視頻。”
“簡單明瞭,有默契,知我者,莫若坤也。”高希爾打趣道。
“那是,晚上一起吃飯打球啊,今天有個朋友要過來。”高坤的聲音不緊不慢的從電話那端傳過來。
“必須的。幾點?”
“6點吃飯,7點開始打球,估計他差不多7點左右到。”
“明白。”
掛斷了電話,高希爾再一次點擊了一下屏幕,視頻再一次播放起來。
“還是不明白啊,哪裡不對啊,都是一樣的啊。”已經把同一個動作的片段看了n+1遍的高希爾心裡很是不痛快,“大鵬展翅”的動作他已經練了很久了,可就是不成功。這已經是連續第四天到網吧研究視頻了,相關的文字說明也看了不少。
“算了,快3點了。還是先應付完考試吧。”高希爾自言自語的說着,關掉了電腦。
從這一點來說,高希爾也算是一朵奇葩了。別的人面臨考試,怎麼說也會臨時抱佛腳的背背書,可他一早就跑到網吧看街球視頻,全然不顧下午的考試,而且還是英語四級考試。
但是也頗爲符合他的作風:不願意被分數決定命運。高希爾打了一個電話給劉龍,問清了考場後,徑直走向廁所,不是爲了方便,而是抽菸。本來他不沾菸酒的,可是自從開始打球以後,總是因爲動作練不會感到悶悶不樂,慢慢地也開始借菸酒排遣愁意。
抽完煙,來到考場,大部分的人都到了,偌大的教室總是在考試的時候顯得特別的空曠,學校爲了防止作弊,大家都懂的。隨着鈴聲響起,人人都奮筆疾書,唯獨高希爾悠然自得。
考試的時候,時間總是過的特別快,四級考試也不例外,伴隨着“啊,我還有好多沒寫”“這麼快時間就到了,還沒有寫完。”等等的掙扎聲,此次的四級考試順利的落下了帷幕。
高希爾掏出手機看看時間,已經5點多了,“電話該來了啊。”正這麼想着,高坤的電話就來了,高希爾按了一下接聽鍵。
“考得怎麼樣?”高希爾問。
“一般般吧,就那樣。不會還不是要考。”
“哈哈。我在球場等你。”
“我已經在球場了,你直接過來吧。”
“我擦咧。你確實快啊,老實交代,你剛纔真的在考試?”高希爾顯然是在開玩笑。“好,我馬上就到了。”
今天的球場不怎麼熱鬧,大概是考試的緣故吧,正是吃飯的時間,也許晚一點,球場會“人丁興旺”起來吧。正當兩個猥瑣的身影朝校門口走的時候,一陣電話的鈴聲響起。
“喂。你到了。好,我馬上來接你。嗯,我考完了,就這樣,見面再說。”高坤的朋友應該到了。
兩人速度走向門口,這是這個學校最大的好處了吧,校門口就是公交車終點站。
“高坤,這裡。”一個個子不算很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穿着運動感十足的衣服的學生模樣的人喊了一聲。
高坤徑直走向他,兩人互相擁抱了一下,高希爾就站在高坤的後面。
“這是楊樹維,我的好兄弟;這是高希爾,也是好兄弟。”高坤爲高希爾和楊樹維做了介紹,然後提起楊樹維的東西,三人就這樣往招待所走。
鳳凰樓,這所招待所高希爾和高坤之前也住過,那時候,因爲打球打的太晚,回不了寢室,兩個人就到這裡睡了一晚上。問過老闆,開了一個房間,放好東西,三人就去吃飯了。
物以類聚,人以羣分,這話說得一點不錯。飯桌上的三個人都是直性子的年輕人,修養都很好,一點也不做作,不虛僞,談得相當開心,沒有多久,高希爾和楊樹維就混熟了。
“我就說嘛,球是個好東西,你看,打球能結識多少的朋友啊。”楊樹維意指高希爾。
“誒,說說,你們兩個是怎麼混的這麼熟的?”高希爾對眼前的兩個人的往事倒是挺八卦的。
“還不時打球唄。說實話,我們因爲打球認識,但是關係也只是球友和朋友。後來發生的事讓我把他當成了兄弟看。”高坤接話。
高坤說,高中的時候,有一天休息就去籃球場打球,完了因爲他和楊樹維住的比較近,所以一起往家裡走,結果光顧着打球去了,中午也沒吃飯,肚子餓了,可是他身上沒有帶錢。這個時候,路邊有一個包子店,楊樹維搜遍了全身,也只有5毛錢,就買了一個包子。沒想到,楊樹維把這唯一的一個包子一分爲二,遞給了高坤一半。當時,高坤心裡就認定,這個兄弟值得交。後來兩個人就成了兄弟,一直到現在,任何問題的發生,兩個人都可以,也很依賴對方。
還是學生時代好啊,一個包子就能換到一顆誠心,不像現在,爲了名利,捅刀子都是小事。
高坤說完那一段歷史往事,楊樹維沒有出聲,而是默默的吃着東西,高希爾聽完,心裡倒是覺得自己很幸運。怎麼呢,都說人生難得一知己,現在可是被他自己碰到了兩個兄弟。高希爾纔不管世俗怎麼樣,也不管人心險惡,又或者,他心裡自有明鏡辨忠奸,無論如何,此時,他都已經和高坤、楊樹維成了兄弟。
“對了,說到高中的話,有一件事就不得不提了。”楊樹維突然看着高希爾說了一句。
“什麼事?”高希爾也好奇的反問。
“球王。”楊樹維一邊用餘光瞄着高坤露出笑容,一邊利落的吐出這兩個字。
“什麼球王?你們高中有人打球被叫球王?”
“是啊。”楊樹維接着說。“這位就是我們高中的球王。”他指着一旁的高坤說。
高希爾順勢看着高坤,沒有太多的表情,有的只是平靜,或許心裡還有點小激動。楊樹維告訴高希爾,他和高坤本來就是一個高中的,在他們學校當時也有很多人打籃球打的很好,甚至還有了自己的籃球隊,那些球隊的人,當然,也有一些“閒散人員”總覺得自己打球牛叉。所以,每天都霸佔着場地,有時候還佔用兩個場地。不過那時候,身爲“閒散人員”的高坤非常低調,從來不張揚,也不自傲,雖然打球打得好,但是對待別人都很溫和。只是讓老師很頭痛,就是高坤總是逃課打球,以至於在班上,他有一個外號“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塞外人士”。
有一次,高坤和校隊的比賽,結果一個挑五個,尤其是防守高坤的對手,被高坤打的稀碎,速度完全跟不上,前一秒還在對高坤微笑,一眨眼就被過掉了,自己都不知道怎麼被過的。內線的中鋒也是,怎麼樣都防不住,不是因爲個子不高,也不是因爲球技太差,只是高坤沒有固定的動作,對高坤根本無從下手。
就這一場比賽,高坤幾乎瞬間就成了他們高中的話題,後來只要他打球,保準都去看,特別是女生,被他的街球動作迷的神魂顛倒。後來有人問他叫什麼名字,他卻很囂張的說自己叫球王,漸漸的,就開始有人這麼叫他了。
“太誇張了啊。”高坤略顯不好意思。
“沒有沒有,事實陳述而已。”楊樹維輕描淡寫。
一邊的高希爾聽着這像故事一樣的高坤的光輝歷史,心裡對高坤的崇拜又多了好幾十分。三個人有說有笑,盡情的暢談着籃球,完全不顧周遭的眼神,即便旁邊有人也帶着籃球,他們也毫不顧忌的抒發着自己的厲害。
“怎麼樣,球王。要不要也在這個學校留下傳說?”楊樹維說着。
“那是必須的。”高希爾附和。
高坤沒有說話,全當犧牲自己,任憑另外兩個人調侃。
“走,差不多了,去打球。”楊樹維迫不及待,看得出也是喜歡籃球的傢伙。
“嗯”了一聲之後,高希爾和高坤還有楊樹維一起來到了球場。
果然,現在的球場要比剛考完那會兒熱鬧得多,每一個場地都有人在打3v3,不過勾不起高希爾和高坤的興趣,因爲都是熟面孔,不打也知道結果。可是楊樹維是第一次來這個學校,他顯得是異常的興奮。
走到熟悉的場地,已經有人在打了,“加一隊。”高希爾告知了一聲,對方一看是他們也就不再說話,不是因爲怕,而是因爲熟人熟事,就當是打着玩。此時,高希爾一個人走到旁邊的食堂買來3罐可口可樂。和高坤一起打球這麼久了,他們兩個人也養成了一個不好的習慣,那就是每次打球都要喝可口可樂,結果,就形成了一個類似於“變身”的系統,喝了可樂以後會打的更好,是不是因爲可樂裡面的某些化學元素起到了激素的作用呢?
把可樂放在一邊,和失敗者交換了位置,高希爾他們上場了。這個時候,高希爾和高坤發現有一個新面孔,看起來不像是學生。此人一米八左右,身材精瘦,穿着籃球衣式的小背心,穿着正規的籃球鞋。
“喂,這回我們可不會輸了,不然你們總是贏的話,也很無聊吧。”想不到對手開口挑釁。
“呃,哈哈哈,高坤,這是在誇獎你們?”楊樹維笑出聲來。
“喲系。”高坤和高希爾同時說出一句日語感嘆詞,兩人依然是那麼冷靜平靜,說實話,在學校裡,他們兩個還真沒遇到過對手,那麼這次,會不會陰溝裡翻船呢?
“球王。證明一下咧,看來這個球場也需要一段傳奇哦。”高希爾說着把球傳給了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