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7章 正文

第1857章 正文

正文第一千七百九十三章

“作者大人繼續講述在凡塵世界此生經歷和觀察到的一些家事故事,並不是沒有別的事情可講,想到一些,就說出來一些,家庭發生的事情也是一些故事劇情。有的事情可以不用說了,以前有提到一些事情,但還是會講出來一些家長裡短的家庭故事。按我媽的原話,她的侄女已經三十歲了,可至今沒有買過禮物禮品送給她的姑姑,一個冰淇淋都沒買過,幾塊錢都沒有的。她的侄女去年花幾十萬結婚,嫁給經濟條件不錯的人家,單算彩禮就收了二十萬,幫着還了債務,她前些年挪用單位的公款去投資,結果被騙,被單位老闆發現錢被挪用了,命令限期去借錢還錢,免得訴訟狀告,她的媽媽想辦法,可能是用親戚的錢或拿親戚的房產做抵押,把二十多萬的單位款還了,挺好的在牙科診所的導診的工作丟了,也是被人騙了去投資,因此欠了挺多錢。去年這是用彩禮把曾經借的錢平了,無債一身輕的開開心心的結婚,也是躲過一劫,沒有牢獄之災,二十多歲就敢挪用單位幾十萬的金錢,權限有限,能用多少就用多少,膽子很大的,與她的媽媽的一些所作所爲一模一樣,本來有查表的穩定工作,工作待遇良好,可因爲貪單位的錢,被辭退了,丟了那個年代的鐵飯碗,有了這樣的教訓,還不好好教育子女,讓子女錯誤的重蹈覆轍。已經有些現錢,經濟條件大爲改觀,男方是有房子的,還能做些生意,可結婚後,回縣城祭祖,沒有花錢,就是去看一個出過車禍的舅媽,那個舅媽的丈夫是我姥爺的小侄子。我姥爺的哥哥,因爲兒女不孝,下場很不好,雖然活的壽命長,卻沒有普通人應有的結局,令人唏噓不已。我媽對此很難過的,可大姥爺的五個子女,或許不是這麼想的,生養了兩個兒子,三個女兒,孫子外孫子一輩的人還有一堆,可父母把一堆兒女養大,卻沒有得到太多的回報,到了年老的時候,兒女互相推卸責任,父母有病不給治,怕多花錢的。我姥姥的同母異父的姐姐的家庭也是這樣的,因爲姨姥把丈夫的遺產全給自己養老,沒有把一部分的遺產分給女兒們,除了大女兒還算有孝心,偶爾能去養老院看看,其他女兒就是埋怨母親,覺得太過自私,把遺產全部佔有。按法律規定,男人去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妻兒都能分得財產,妻子分得財產會多一些,兒女也會分得應有的財產。姨姥至今還活着,都八十多歲了,常年在養老院生活,手裡握着錢,在養老院住單間的房間,即使幾個女兒不孝順,甚至斷絕來往,但自己有錢養老,不怕什麼,只是如果把錢分給女兒一些,可能不會有那麼深的家庭矛盾,難以化解。有的兒女不孝,父母很可能不會沒有任何責任,家庭的各種恩怨牽扯很複雜的,很難斷清家務事。如果父母把錢都給子女,沒錢養老,這也不行,自己有財產還是有指望的。像我姥姥當年拿養老的錢,全給兒子還債,兒子說是給養老給照顧,但只是說說。我媽當年對母親把錢都給兒子,還想把女兒的財產也拿出一些,幫着還債,我媽那時候得病住院,對她母親的這些想法,失望透頂,感嘆命太苦,前夫因爲她賠股票,讓她淨身出戶,而自己的孩子對媽媽也不好,常年啃老,那時候到了五十歲了,仍得有個哥哥要養,於是堅定的拒絕給兄長還債,又不是沒有勞動能力,有了困難,可以領救濟金的。她的哥哥那時候已經在開出租車,自食其力,逐漸能賺錢,當媽的拿養老錢給還的債務,而自己勞動還其他的債務,經濟狀況逐漸也就緩過來了,但還是多次故意的坑妹妹的錢,借錢不還,然後再找理由借錢。我媽做生意幾十年,頭腦挺好,不是不知道親戚的想法和把戲,只是把他們當親人,覺得生來有緣做親人,應該善待,纔不計較一些事情。不要把別人的善良和容忍,當做可以欺負的原因。很好的人難得難有,應當珍惜好的緣分。有的人對父母沒有孝心,那些人年老,或許兒女也不會多孝順。有的事情是循環往復的出現,換了劇本,但劇情的本質相近,種善因纔有可能得善果。對於有的家庭,養兒防老,至關重要,可對於有的家庭,卻不是這樣的。我媽侄女對於金錢的態度,遠勝於她的父母,據說從衆多親朋好友那邊得到了大量的婚禮隨禮,有的人出幾千,有的人出一萬,遠多於普通人家的隨禮規格。在這幾年,我媽多次參加親朋好友家庭子女的婚禮,有的時候,隨禮一千兩千,有的時候給三百五百,這是常態。因爲我媽的侄女,她很有白得錢的先進經驗,深得她的父母真傳,不愧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不管用什麼辦法,能讓一堆人多拿出錢給禮金,這是本事。只是不知道,有的隨禮,是不是未來陸續得還。如果是君子,應該有來有往,來而不往非禮也。因爲她的父親不給幾萬塊錢隨禮,連說好的給一萬塊錢都不拿,只給五千塊錢隨禮,遠少於普通人家的父親給女兒出嫁的錢,因此很不滿。今年過年她和她的丈夫,都沒搭理她爹,覺得當父親的太沒有擔當,平時說是多愛子女,可關鍵時候,不多拿錢,讓親家看笑話,覺得怎麼有這樣的人,兒女結婚,應拿出一定的財物,也許未來給錢或出力幫忙,可能會有些孝心。我姥姥當年認爲南方的房子,女兒能孝敬送給母親,等百年以後,再把財產留給兒子,或者讓兒女共同繼承遺產,這樣的想法,令人無語和憤怒,當然也只能是想想,不是那麼容易給一大筆錢的,我媽也這麼說過,把南方的房子給母親給哥哥,可只是說說,沒有籤法律文件,幾萬塊錢能給,可太多錢,不會直接給的。幾萬十萬與幾十萬一百萬相差太多了。幾年後,那個房子賣了一百多萬,用那些錢,我媽把欠的貸款還了,把其他的債務也還了很多,並沒有把錢給親戚,難有白得這種好事。有的話,還是不說的好,讓親戚白想,自然會憎惡和怨恨,說好了,能多給很多錢卻不給。在作者大人小的時候,家境還是挺富裕的,在九十年代的後期,家庭已有百萬的淨資產,那時候的百萬富翁,就是如今的千萬富翁,買幾百元的名牌奶油蛋糕也買得起。爲了姥爺的六十大壽,家裡可以花上萬幾萬的宴請姥爺家鄉的親朋好友,幾十人一百人的聚會。爲了孩子成才,父母花了幾十萬的贊助費,讓孩子去大城市的名校中學上學,可惜朽木不可雕,沒什麼好的學業,更沒有什麼好的事業。後來因爲一些事情,家庭條件逐漸變得不怎麼好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因爲家道中落,被一些親戚辱罵和貶低,那些人很惡毒的,在我父母有錢的時候,那些人有的是理由管我父母要錢花,得到很多好處,說是借錢會還,可錢借了,想要回來就難了,因爲是親戚,就不還了,連它們的孩子的一些花銷,也得由我父母花錢承擔,莫名其妙。可當作者大人的家境變得不好,變得窘困,有些人不但不幫忙,說些溫暖人心的話,給些支持和幫助,還罵罵咧咧的,出言苛責和羞辱,憎惡不再給錢的行爲,以爲能像曾經一樣的常年的給錢給物,卻做不到了。網絡有言論,說兒女在成年之後,總因爲債務打仗,有人總管兄弟姐妹借錢而不還,不還錢卻還想繼續借,不給錢就打仗,這很可能是父母的教育和培養存在嚴重的問題,總是偏向偏袒,兒女一方有錯,父母不但不教育,不糾正,還想讓別的子女多幫幫,強迫承擔不是自己欠的債務,久而久之,有的人就想白得好處,已經習慣了,能白得就白得,無法白得好處,就會厭惡和痛恨對方,可能不存在感恩感謝,覺得親戚有錢就得給,不想給也得給。可世上沒有白得的好處,拿過來的,未來總會用什麼方式補還回去的。我爸的親戚有管他借過幾萬塊錢,當年的幾萬塊錢,如今的十萬塊錢不止,那個人是他的親哥哥,每月工資挺高的,能有六七千塊錢,有能力償還不加利息的本金,卻拒絕歸還欠款,有錢也不給的。那人對別的親戚的借款都還了,可就是不還弟弟的錢,覺得弟弟有錢的時候,給兄弟姐妹一些錢,不是天經地義的嗎?後來,當弟弟沒有多少錢,想要回欠款的時候,不是都要回來,就是要回來一部分錢,也是不能的。那人還想侵佔父母留給兄弟姐妹的財產,本來四個子女一人一份,可那人希望把錢都留給其的兒子,直接跳過第二代的順序繼承,全給自己的孩子才行。可要走法律程序了,那人兒子說有爺爺的遺囑文件,仍沒有拿的出,由於不想對簿公堂,知道贏不了,於是終於同意由父母的子女們共同繼承房產,要房子的,得給錢,那人和兒子給親戚支付了金錢,這是應該給的。那人在幾年前去世了,活了六十多歲,本來得了癌症,還能再活一段時間,卻與生活很多年卻沒有結婚的女人打仗,因爲男人喪偶後,共同生活二十年,雖然沒有婚姻,女人認爲也應該得到一些錢,於是在家裡多次大吵大鬧,加速了那人的病情,而那人的兒子不給女人補償金的,要繼承父親的全部的財產。聽我媽今年年初的時候給我說,她年輕的時候,被婆婆和大嫂打罵多次,那時候年輕,不知道反抗。我對此挺驚訝的,覺得印象裡的四十多歲就去世的那個女人,也就是大伯的妻子,對小時候的我還是挺和藹的,可知人知面不知心,人情往來太複雜了。那個家庭的兒子對我充滿了敵意,我亦如此,其的父母坑人,還想坑對方家庭的後代,那是休想,拒絕往來。不像我媽對我橫眉冷對,可對外人卻總是心軟,我並不像外表看起來那麼好欺負,對於有的壞人惡人,遭到惡報嚴懲,付出應有的代價,我不會有什麼憐憫心同情心的。我姥姥很多次的跟我說,我的老姑,在我小的時候,說孩子長得醜,懷疑不是親生的,只是我的父母做服裝生意,逐漸累積了財富,纔對逐漸有了記憶的我,噓寒問暖,童年玩耍,留下挺好的印象。可我此生落難困家的那幾年,姥姥沒有拋棄,一直儘量陪伴,可當年慈祥友好的姑姑,一個關心的電話都沒打過,覺得有個侄子就可以了,另個侄子不孝順,不合羣,或許從來沒喜歡過這個胖胖兒,還生怕被連累。身邊真心待你好的至親的話語,有很多是真言真語,或是苦心良勸,有些話語,經得住考驗,可以去信的。作者大人此生通過這樣紛繁複雜的家庭體驗,很充分的看透了人情冷暖,糾葛恩怨。人活一次,但願有家庭圓滿的人生,想想有多少家庭不圓滿的人會羨慕,有着挺好的家庭,善始善終,真的是人生在世的很大很好的福報。”有了福緣福報,應當珍惜,不是誰都能有的,溫馨合美的家庭,會是很多人羨慕和嚮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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