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是說你見到一個斷臂少年進城了嗎?”顧浩在電話裡問道。
……
剛進城,丁傑就被城裡的景象給嚇了一跳。城裡高樓大廈,拔地而起,直聳天際。空中數十天條長長的黑道蜿蜒曲折連通整個城市,黑道上面和下面都有行駛的汽車(當然,丁傑看不到上面-,=)
陽光盡情的傾瀉下來,這座城市就像是電影裡的未來之城,總共分爲三層。街上行人歡聲笑語,建築藝術返璞歸真,樓上各種天線,人們手中拿着智能電腦,到處是廣告的大屏幕宣傳着清新神奇的未來產品。
這就是一座陽光之城。
“你現在打算怎麼辦?”冥王印問道。
“現在有幾件事情需要解決,身份證問題,怎麼去威遠的問題,現在先在城裡逛逛,看看哪裡能找到幫助再說。”丁傑笑着道,臉上洋溢着對這個城市的好奇。
“啵啵,先生,要搭的士嗎?”喇叭聲響起,丁傑面前一輛黃色的車裡探出一個人笑問道。
丁傑坐進車裡,對方很禮貌地回頭問道:“先生,你是要到哪裡?嗯,看來你很需要洗漱一下,去你好棒賓館還是去威爾斯酒店?”
“你還是太嫩了。”冥王印對丁傑嘆息一聲。
丁傑一頭霧水,還是對司機說道:“去威爾斯酒店吧。”丁傑不缺錢,冥王印裡什麼都有。
司機一句話都不說就開動了車子,地上的車子和頭頂上黑道上行駛的車子有本質上的不同,這些是普通車子,而頭頂上的則是磁懸浮轎車。
計程車在城市裡左拐右拐,最後拐進了一個偏僻的巷子裡。還沒等停車,就有好十幾個人圍向丁傑的車子,而司機好像沒看到似的,依舊慢慢地減速。
“這是怎麼了?別停車啊,外面那些人是怎麼回事?”丁傑看到情況不太對,慌忙問道。
司機笑了一下,一腳踩向急剎車,按了個按鈕,後車門就自己打開了,外面的人一把揪出丁傑。司機回頭笑道:“他說要去威爾斯酒店,哈哈。”說完就開車走人了,留下丁傑在這個陰暗潮溼、藏污納垢的城市偏僻角落。
周圍響起一陣鬨笑,一個高大的人剛好擋住射向丁傑眼睛的陽光,從丁傑的視角看來,就像是天神降臨一般。這人說道:“哈哈,孩子,你是從哪裡撿到了幾個錢吧……這樣的穿着也敢說要到威爾斯酒店?哈哈”
另一個上下連連打量丁傑的人也是不相信這樣襤褸穿着的丁傑會是要去威爾斯酒店的人,嘲笑道“就是,把身上的錢都叫出來吧,我們好免了你一頓揍。哈哈。”
“對對,老五,這樣的孩子我們一年揍幾個?”
“哎喲喲,記不得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吧,勉勉強強揍了三百六十六個吧。”
丁傑這下卻有點害怕了,本來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但是到了要獨自面對世界的時候,遇着這些兇險,一環扣一環,就算是個成人也會害怕吧?丁傑失神,顫巍巍不知怎麼地竟說道:“其實我沒錢。”
“沒錢?哈哈,你的笑話真好笑!”
“哈哈哈哈。”又一陣鬨笑響起,那個高大的男子手一按,忽然一下子所有人安靜了下來。高大的男子恐嚇道:“沒錢?你覺得我們會相信麼?你可是要去威爾斯酒店的大客戶啊!”
“大哥,這小子錢在皮裡,打打才能出來。”這個人說完一腳踹去丁傑肚皮。
“對對對,這小子是存錢罐,摔破了纔有錢啊。”另一個說完一把抓起丁傑再往地上扔。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每一句話一種打發。丁傑自然知道自己不是他們的對手,也沒有反抗,只是渾身發抖。忍一忍,這些流氓就會走的了,丁傑也不是沒有遇到過流氓。
“住手!”忽然遠處一聲怒喝傳來,“你們又在欺負人了!還是個孩子!”
“老大,是那個小魔女。”一個手下看到站在遠處叉着腰神氣兮兮地女孩警告道。
“哼,又是她,走!”高大的男人看了一眼丁傑,不捨地又踹一腳在丁傑肚子上。
那個女孩衝過來,把一羣人嚇得慌忙逃竄。看到那些人渣走後,女孩小心地用腳撥了撥丁傑,問道:“喂,死了沒?”
丁傑投去感激的目光,道:“就差你剛剛那一腳了,咳咳…”丁傑咳出了一口血,不小心濺到了一點點在女孩的鞋子上。
女孩聽到丁傑的話想笑,但是看到自己的白白的鞋子被這個人的血給染髒了,立刻就皺了眉頭,急忙掏出紙巾擦血跡,口裡罵道:“喂,人家救了你,你還弄髒人的鞋子,你們這些下等人真是沒禮貌。”
丁傑訕訕地笑笑,又是一個愛罵人沒禮貌的女孩,丁傑一邊頭疼,一邊小心的打量着這個女孩,這個女孩貌似比丁傑矮一頭,一身青衣舒適大方,認真擦鞋子又有點怪罪丁傑的神情——微微蹙眉,都表現出了這女孩子的美麗,當然最重要的是她出手救了丁傑。
“哎!擦不乾淨了!”女孩生氣地罵道,“你好討厭啊,快點走開吧。”
輕嗔薄怒,是誰發明的這個詞?丁傑心裡一陣心痛,心痛小姐的鞋子啊,白白的鞋子就被自己的紅黑紅黑的血弄髒了。丁傑連聲道歉,起身就走。
走了兩步,就聽到後面傳來叫聲:“喂,你要去哪裡?他們肯定還會再找你的。”他們當然指的是剛纔那羣流氓了。
丁傑回身道:“我也不知道,其實我沒有哪裡可以去的。”這也是實話,中了一次計程車的計,誰還敢搭計程車?再說,在這樣一個陌生的城市,丁傑能去哪裡?
“哼,明明自己就沒有地方可以去,叫你走就走,真是乖。”說完擺擺手道:“跟我來吧,你這樣的孩子我都救了不知多少了。”其實她自己都還是孩子,還老是孩子孩子地說話。
這裡本就是偏僻的地方,可能是個工業區,到處烏煙瘴氣,而這個女孩就是污泥中唯一的蓮花,出淤泥而不染。跟在女孩身後走着走着,似乎走進了一個貧民區,這裡房屋異常擁擠,過道狹窄,幾乎每寸土地都被充分利用到了。
四周環境人聲鼎沸,丁傑從沒見過這麼亂這麼滿的地方,就像是個罐頭一樣。走到一間略微顯大的屋子前,一個比丁傑年齡稍大的男孩對着女孩笑了笑然後看到丁傑,說道:“小姐又帶人過來了啊。”
“嗯,這個人討厭死了,你給他說說這邊的情況吧。”說完又看了一眼自己髒了的鞋子說道,“我要回家換鞋子。”
女孩一走,男孩臉色就變了,盛氣凌人地說道:“你叫什麼名字?知道你什麼身份麼?下等人!在這裡就先明確你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