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真是好眼力!”豎起了一根大拇指,胖店主道:“這可是成色最好的了,客人要是想要的話我給你打個折扣,只收你一千金幣!”
這個價格讓凌峰吃了一驚,金幣的數目對此時的凌峰而言倒是不值得驚訝,關鍵與火彈對比起來看就足以令人驚訝了。
盧森點點頭:“價錢還算是公道。”
“二師兄,別賣關子了,快給我們講講這暴雨梨花彈是怎麼用的?”景雲性子飛揚跳脫,率先按捺不住地問道。
呵呵一笑,吊足了衆人胃口,盧森才道:“暴雨梨花彈只是對外行人用的名稱,對我們火系天行者而言,它還有一個別名——火彈!因爲元素晶章的難得,請術鍊師幫忙煉製更要花費頗多,不少較窮的元素天行者甚至陷入無元素靈技可用的窘境。爲了擺脫這種受制的情況,不少驚採絕豔之輩就想出了種種代替之法,這火彈就是其中之一!”
“火系天行者只要以最初級的火球力量撞擊火彈,火彈便會爆裂炸開,裡面儲藏的精鐵釘尖會在巨大的力量衝擊下四散射出,狀如梨花!所以它因此得名。最頂級的火彈能夠一次性射出一百二十根釘尖,猝不及防下一般高手根本無法抵抗。當年——”他嘿嘿一笑,不再往下說,想必當年沒有少用這玩意坑人。
想象着一百二十根在強大爆炸力作用下飛射的釘尖,凌峰腦海中出現了一幕“刺蝟人”的景象,不由渾身一寒,喃喃道:“這火彈力量如此強大,火系天行者對元素靈技的依賴看來會小上許多。”
“那怎麼可能!要想使用這火彈,首先必須利用到火球靈技,這就需要元素晶章的支持了。其次,火彈屬於一次性消耗品,而元素靈技可以反覆利用。最後,火彈的力量一旦使用根本無法控制,完全不如元素靈技那樣收放自如,歷史上甚至出現過使用火彈反而自己被釘尖扎到的情況發生。”盧森感嘆道:“煉化元素晶章,配合元力印施展才是正道啊!”
凌峰暗暗汗了一把,身爲一名術鍊師,自己卻總是不經意間輕估了術鍊師的作用。
盧森一連串說了這麼一大堆劣處,胖店主臉上肥肉顫啊顫啊,偏偏一條他都反駁不得,只好露出了沮喪的神情。就在他滿心以爲生意要泡湯時,盧森一揮手:“給我來十顆火彈,成色的話比照這顆就行!”
胖店主大喜,頗有點柳暗花明之感,他連忙道:“好,貴客您稍等。”取來十顆火彈,他信誓旦旦保證:“這十顆火彈保證給貴客您的都是最好的成色!”
“行了,劃賬吧!”盧森爽朗地道,身爲麥柯的弟子,本身又是鍛造兵器的大師,他自然不缺錢。爽快地劃賬交割了貨款之後,盧森將火彈放回了節紋之中:“嘿嘿,回去元力塔這些東西可以夠那些小子們喝一壺的了!”
凌峰等人齊齊默然,看來元力塔內的元素天行者要倒黴了……
又隨意逛了幾家店鋪,購買了幾件稀奇古怪的玩意之後,無意間盧森瞥見了一旁的一家攤位,當看到上面標註的售賣物事時他面色驚變,立刻停了下來。凌峰等人隨之停住腳步,不知道這位二師兄又看到什麼稀罕物事了。
攤主是個年輕人,看起來二十許,身材瘦削、臉上帶着一絲蒼白。他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售賣的物品,似乎生怕有人搶走一般,這物品形似玉片,呈鮮豔的紅色。玉片的顏色紅得非常鮮活,彷彿液體一般在裡面流動。在玉片表面有一片黑色的斑點,宛如美玉上的瑕疵,令人看了分外惋惜。
盧森注視着紅色玉片,身體竟然在微微地顫抖。
……
夏納緊張地看着面前的粗豪男子,擺設攤位至今他還是第一個在攤位前停留這麼長時間的人,其它人大都是掃了一眼後立即不感興趣地離開,即使有少部分人願意停下來,也在聽到開價之後也用看瘋子一般的眼神看着自己。
或許,這粗豪男子會是願意買賬的人?
……
“你這東西怎麼賣?”盧森緊張地問道,他沒有發現自己的聲音竟然有些顫抖。雖然貌似粗豪,但是能夠修煉至七星元素天行者,盧森自然不會是蠢笨之人。一看到玉片他就與腦海中的記憶反覆對比,最後得出了肯定的答案,如果這玉片確實是那東西的話,眼前年輕人除非不知情否則絕對不會拿出來售賣!所以他勉強保持了平靜,不敢讓對方看出一點端倪。
“我想換一枚中級風系晶章。”夏納的臉紅了,此前他已經遭受了數次白眼,對那些只是想將玉片當做珠寶飾品買回去的人而言,這開價確實高得太離譜了。他不敢擡頭,用蚊蚋一般的聲音道:“請問可以嗎?”
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盧森現在敢確定了,這夏納確實不知道這玉片的真實價值!
似乎生怕盧森拒絕,夏納補充道:“這東西是我師尊流傳下來的,據師尊說這是一件難得的寶貝!雖然我不清楚它的用途,但師尊是不會騙我的。”
“我買下了!”盧森斷然道,可是當摸向節紋時,他傻眼了:中級元素晶章對他而言雖然算不得稀奇,但是因爲自身巨靈的屬性關係,他根本沒有特意儲備過風系晶章!
愣了一下,盧森問道:“我可不可以用火系晶章跟你交換?你可以用這枚火系晶章去換得風系晶章。”見少年疑惑,他連忙道:“你放心,我的火系晶章是用六星魔核作爲原料的,你如果只是想要一枚普通的中級風系晶章,應該很容易就能換到。”
以六星魔核的靈魂物性煉製出來的晶章幾乎是中級晶章中的極品了,換得四、五星魔核煉製的風系晶章應該不難。
“這個——”夏納遲疑了,這麼長時間下來,盧森是唯一一個願意與他深談並且做出可行性交換的人,他有點猶豫是否應該接受。
“呵!我當是誰,這不是盧森麼!”一名白衣青年把玩着一塊白玉走來,他眉心一點淡淡的紅痣,皮膚透着一絲絲不正常的白淨,身後跟着一名滿臉傲氣的紫衣男子。
(950,1234,nba,你們這些壞銀……
古語有云,富貴不能X,說更四千五就就絕不更一萬二,咔咔
Ps:希望大家的意見主要針對本書情節展開,例如招式設計、懸念佈置等等,萬望勿針對主角的性格。不然今天來兩位書友痛斥——主角怎麼這麼沒人性,怎麼可以一招打得人吐血?明兒又來兩位,指着俺的鼻子,你丫的主角是不是有受虐癖,路上被人撞了一下居然不滅了人全家,你這主角也太窩囊了吧?
那樣我會很糾結的,刪書評的話感覺對不住留言的書友,辛苦打字不容易。但要是留着,又會誤導後面點進來的朋友。兩相權衡,我只能忍痛當劊子手了。爲了和諧社會,大家千萬別讓我再爲難了。
上傳之始我便有一個最大的心願——本書的書友不需要是最多的,也不需要是最狂熱的,但我希望是最理性最寬容的。響應中央號召,和諧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