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什麼是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要負主體責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作爲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無旁貸,必須履行好監督責任。
(本章完)
468.什麼是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要負主體責任。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解決好不想抓、不會抓、不敢抓的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委作爲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無旁貸,必須履行好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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