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爲什麼能爲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爲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兩個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北司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爲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爲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爲“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爲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衆。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以及對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高度要求。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的擴大了。一般來講,錦衣衛的工作只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適逢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爲自己升遷的資本。如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緹騎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更爲可怕的是,這種恐怖的氛圍,與唐武則天時期的短期出現不同,終明一朝幾乎是綿綿不絕,這種無節制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衆、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
錦衣衛另一項着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始自明朝。《明史?刑法志》稱之爲:“明之自創,不衷古制”。一語道破了貫穿明皇朝的特別的酷政性質。一旦哪位倒黴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佈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在那裡,司禮監掌印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一左一右早已嚴陣以待。受刑者裹在一個大布裡,隨着一聲“打”字,棍棒就如雨點般落在他的大腿和上。行刑者爲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準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來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象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擡起後再重重摔下,此時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對士大夫的和心靈都是極大的損害,但明朝的皇帝卻樂此不疲,錦衣衛將校對它也是情有獨鍾。
縱觀有明一朝的錦衣衛,既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指揮使,也出過馬順,紀綱一類的走狗,酷吏。既有過對萬曆中日戰爭中出色的情報戰,及其對蒙古貴族策反等表現,也有過依附東廠,妄殺忠臣的卑劣行徑。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還是爲明朝皇帝監視,正面作用是制裁士大夫階層的行爲和預防可能的叛亂,同時負擔相當部分國防及情報工作。明朝的皇帝有了錦衣衛這樣高效率的工具,監督士大夫階層,文武官員的犯罪行徑顯得更加得心應手,也使得不法之人及文官集團更加忌憚。有明一代的錦衣衛,基本是文官,宦官兩大同治集團的***工具,主要作用總是隨着國家政策的變化而發生着變化。儘管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也有相當的負面影響。
明代的錦衣衛設立之初,乃是着名的酷政。《明史?刑法志》明確說,近於漢武帝時之詔獄。所謂詔獄,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級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詔書始能繫獄的案子。漢武帝與匈奴作戰多年,將國家拖入了戰時體制,多用法家酷吏,嚴刑峻法,《史記?酷吏列傳》等篇說,漢武帝晚年,詔獄多達二十六所,關押有郡守、九卿一級高官前後達百餘人,牽連對象至十餘萬人。不過,在漢代,這類酷政依然只是漢武帝晚年階段較短時期的現象。瞭解了詔獄的性質,明太祖朱元璋何以要設置錦衣衛也就容易明白了。《明史?職官五》說:“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勳戚都督領之盜賊奸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明太祖擔心自己死後,下一代皇帝駕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幾興大獄,假借了若干由頭,連殺帶整,把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滅了個乾乾淨淨。這類案子,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如果交給朝官們按法辦理,就有可能曠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所以就把這些案子作爲詔獄交給錦衣衛辦理。
這樣來看錦衣衛,性質就十分清楚明白了。“侍衛”,本就是皇帝的親兵;“刑獄”,自己可以斷獄;加之“密緝”,則又說明其特務機構性質。漢武帝時的詔獄,仍是由朝官辦案,只是嚴刑峻法的政策失誤;明太祖的錦衣衛,則以消滅功臣爲目的,羅織罪狀,置無罪者於死地。“幽縶慘酷,害無甚於此者,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繫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爲多。”《明史?刑法志》說:“胡惟庸、藍玉兩(大臣)案,株連且四萬(人)。”足見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維護皇權,剷除之心過關切的產物,所以其後遺症也特別嚴重。自然,明太祖自己也知道,此類酷政不可以爲常,所以,在藍玉案以後、也即是功臣都已殺得差不多後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他就下“詔內外獄無得上錦衣衛,大小鹹經法司”。不過,始作俑時心術已壞而造成的弊政,是難以斷根的,到他的兒子燕王朱棣,藉着京城文武功臣已經殺光、大傷元氣的特殊機遇,起兵奪了明太祖嫡孫建文帝的帝位,是爲明成祖,不免又要大殺忠於建文帝的正直官僚,這卻又需要特務機構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錦衣衛重又燦爛輝煌。明初兩代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
東廠的發明者是明成祖朱棣。在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侄子的皇位後,朱棣的精神一直處在高度緊張中,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時出現,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持。爲了鞏固政權,朱棣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機構,但他覺得設在宮外的錦衣衛使用起來並不是很方便,於是決定建立一個新的機構。在朱棣起兵的過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過很大力(如着名的鄭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還是覺得宦官比較可靠,而且他們身處皇宮,聯繫起來也比較方便。
就這樣,在明成祖遷都北京之後,建立了一個由宦官掌領的偵緝機構,由於其地址位於東安門北側(今王府井大街北部東廠衚衕),因此被命名爲東廠。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現在,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東廠的首領稱爲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主和廠督,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除此以外,東廠中設千戶一名,百戶一名,掌班、領班、司房若干,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相當於小隊長,也稱檔頭,番役就是我們俗稱的番子。
東廠的偵緝範圍非常廣,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一些重要衙門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種邊報、塘報,東廠都要派人查看;甚至連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鹽的價格,也在東廠的偵察範圍之內。東廠獲得的情報,可以直接向皇帝報告,相比錦衣衛必須採用奏章的形式進行彙報,要方便的多。東廠府衙的佈置比較搞笑,大廳旁邊的小廳,供着岳飛的雕像,廳右的影壁上,刻着胰式芏案的故事。歷屆東廠廠主的牌位,供奉在大廳西側的祠堂裡,堂前還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
可惜東廠人員的所作所爲與他們這些偶像實在相差太遠,東廠番子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裡面活動,並非完全爲朝廷辦事,更多的是爲自己謀私利。他們常常羅織罪名,誣賴良民,之後就屈打成招,趁機敲詐勒索。到了明中後期,東廠的偵緝範圍甚至擴大到了全國,連遠州僻壤,也出現了“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搞的舉國上下人人自危,民不聊生。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則是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既然嶗山四鬼跟錦衣衛有了勾結,這事還真不好處理了,總不能將來人全部都滅了吧?估計真要這樣做的話,女媧的後人會以破壞世俗界的罪名直接將自己給放逐了,看來這事還真得讓吳猛德出面解決才成了,不管怎麼說,現在東廠死死的壓着錦衣衛,相信錦衣衛的人見有東廠的人出面插手,會退縮的,想不到大都一行還真是收穫頗豐啊!想到懷裡那塊令牌,李玉龍的臉上就笑開了花,東廠也罷!錦衣衛也罷!只要別惹他,大家和平相處,誰也不犯誰,真要是惹火了,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不改變世俗界的歷史發展這規矩自己這樣做不算是破壞吧!自己又沒有親自動手,相信女媧後人就算知道了,也不能給自己安個“莫須有”的罪名吧!李玉龍倒是想親手滅了嶗山四鬼,替自己的二哥報仇,可一旦動手,很有可能會引起東廠和錦衣衛之間存在已久的矛盾爆發,到時候可能就真的改變了歷史的發展了。
達到自然之道大成境界以後約束太多了,總讓李玉龍感覺到有種束手束腳的樣子,在世俗界,現在他也只能當着威脅別人的籌碼來使用了,空有一身武功卻不能跟人動手,光是想想就覺得鬱悶之極,原本還想找以前那些追着他打的江湖正義人士的麻煩,現在看來,也只能在心裡想想罷了,根本就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