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
在後方,愛莎圖絲仇恨地看着夏末,咬牙切齒:“我一定要殺了你!”
第二天,夏末高興得到學校,卻看見世勳笑嘻嘻地和其他女生打招呼,正想走過去拍拍他的背,卻聽到世勳對那個女的說:“你們我都很喜歡啊,怒那說只要是我的臣民我都要愛他們。”手僵在半空中,原來是所有人都喜歡呢!
血瘟,是一把刀,血族的剋星,只要被捅,傷口就無法癒合,最後血流乾而死。這把刀曾經被上一世的吸血鬼之王藏在城堡中,夏末卻沒想到這把看起來讓人戰慄的刀竟然在愛莎圖絲手中,而正要像自己衝過來。死了,就死了吧!其實自己是被吸血鬼吸血感染的低等吸血鬼,死了也沒什麼,總比看着自己流落好。
想像中的疼痛感沒有,卻落入一個溫暖的懷抱。扭頭看,世勳的背部,一個傷口正在流血,止不住。“世勳…你!”你明明不喜歡我,爲什麼還要給我希望…“我要愛我的每一個臣民”世勳咧嘴一笑,鮮血順着嘴也流下來。夏末慌亂地用手遮住世勳的傷口。“世勳,撐住!救命啊!!!”手上糊滿了鮮血。愛莎圖絲不可置信地看着這一切,自己,捅了殿下!!!手上的鮮血告訴他這是真的……但是,下一秒她又笑了起來。
還好,傷口捅得偏,或許,半狼半吸血鬼對這個不懼怕,世勳奄奄一息躺在牀上。
魔法庫,藏刀的地方。讓以前的吸血鬼之王信任的魔法老人看到愛莎圖絲進來,:“小姐,刀,用完了嗎?還有何貴幹。”愛莎圖絲冷笑:“我要下咒。”順着把手上的鮮血抹在羅盤上。“這是!”老人訝異擡頭。“這是殿下的,老夫不會幹的!”“少囉嗦,給我下咒!我要他永遠喜歡我!”老人還是不肯,手起刀落,老人倒在血泊中。“對不起了。”把血瘟扔在地上,開始翻起記錄書。
這是世勳幾次受傷,鹿晗都不記得了。只是看着那個少年越來越危險,心也是一陣陣地痛。
不知道爲什麼,傷口很快消失了,世勳一切很正常,根本沒有生命危險,只有納在外面看着。“落,你用了那麼多精力,值得嗎?”那隻金色的兔子只是一笑:“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