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案子差點就成了冤案。
所謂冤案,還不至於死刑。
但是,還是先介紹一下里面的人物關係吧。
第一個報案人,也就是,當然被抓了。理由是第二個報案人,人家是正主。人家家裡的東西丟了【還是需要備註一下:不涉及文物哦。準確說法是字畫,瓷瓶【青花】,古董佛像【銅,鎏金,不是純金的】之類吧。】。雖然這些都找到了,沒有丟。可是私闖民宅,不經過主人同意,拿走東西,就是盜竊。就按那些價值,判個十年以上都正常。如果沒有找到,槍斃都有可能。還是先介紹人物吧。
第一個報案人,姓名:李汝南。職業:某大學老師,酷愛書法,古玩等等。也是某市古玩收藏界玩家,收藏家,鑑定家等等吧。家裡也有一些收藏,不能說是大商人,富裕吧,那肯定要比普通工人,上班的,甚至當時公檢法收入都高。也是簡單說,李汝南雖然愛好收藏,但是也是有點家底,也沒有債務糾紛,欠債之類,所以不至於去盜竊的程度。
第二個報案人,姓名:鄭北周。職業:商人,小企業家,文物愛好者,收藏者。有海外關係【不是特意強調這一點】。這次是全家出國探親,旅遊。
鄭北周跟李汝南沒有交集,所以不可能陷害他。
而對李汝南的調查是:由於,大學老師,不是從早上到下午或者晚上的。所以相對自由。而本身還有學校安排的出差,學術交流之類。而他又有收藏愛好。所以市場離開,可能一週,可能十來天的都有。
學校以爲他請假【因爲接到了他說老家有急事的電話請假】。老婆以爲他又去下鄉淘貨,或者別的。
所以,學校和他老婆都不知道他來到了雲市,竟然是在別人的家裡。
李汝南提到了家裡有很多人,但是,就要說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附近鄰居說沒看到這家有這麼多的人。但是這不是重點,而是就要說到了技偵,指紋,毛髮等等證物提取下,整個房子【你猜到底多大?就當時來說,就相當於現在的獨棟別墅、跟北方的四合院,還是要比那個大。就是南方的那種私人花園,比如某某園的那種。當然是偏小一點的那種】。整個房子哦,裡面沒有提取到別人的指紋,只有李汝南一個人的。或者說,有原來鄭北周一家的指紋,還有李汝南的,除此以外,就沒有別人的了。
那麼按照正常邏輯,那就是李汝南進了這個房子,但是是一個笨賊,竟然留下了最關鍵的證據,指紋。竟然沒有戴手套?
另外一個關鍵人物,就是鄭北周託的熟人給照看房子的,他叫六子。很多人叫他六哥。職業:不詳。或者沒有穩定的工作。但是穿着,吃用,一點不愁。而且,據說活得很滋潤。
公安,警方當然要傳喚他,問個究竟。
六子說不認識李汝南,從來沒見過。他就僱傭了阿姨幾天過來打掃一次,還有喂喂宅子看家的狼狗。
李汝南對六子也沒什麼印象。
當然,公安,警方也是對失主鄭北周負責,也要對嫌疑人李汝南負責。雖然所有證據都不L於李汝南。據周圍鄰居說,有人看到過這個人李汝南出入鄭北周家裡。至於是不是小偷,還是朋友,就不知道了。
那麼即使這樣,公安,警方還要拿着鄭北周【一家】的照片,六子的照片去找李汝南的妻子。
李汝南妻子看了半天,一個人都不認識。
但凡能認出來一個,那麼李汝南的嫌疑,或者叫罪行就相對講要輕,或者叫裡面有蹊蹺。
這樣一來,那麼李汝南的問題就大了。等於是坐實了他私入民宅,盜竊他人財物。價值不菲。那可是要重判的。
李汝南,那個時候,早就蒙了。
因爲還沒有判決,所以親屬,妻子,父母都不能探視。校方已經知道了他的糗事。正在商議,是否開除公職,並且上報給教育局。如果法院一旦判決生效的話,那必然要走那一步。
李汝南,當然是關押在雲市某看守所內。
李汝南的城市,遙北市。
那裡,還有十天,將有一場鑑定會。李汝南還是特邀嘉賓。
這下好了,火了。
特邀嘉賓成了罪犯,關押在外地某市的消息不脛而走,成了遙北市第一大新聞。
如果沒有一次偶然地聽到號子裡的犯人談話,或者可能獄警之間的談話,或者獄警跟犯人的談話的話,李汝南徹底完蛋了。名聲全部毀了,前途也徹底毀了。
當然是提到了林貴生。
要伸冤,得找林貴生。但是你得保證你沒犯罪,否則他也幫不了你。
李汝南妻子一直在雲市某看守所外面,想要跟警察通融能跟老公見見面。
當然,這不可能。
不過,裡面還是有警察給行方便,就是出來給李汝南老婆帶了信,你得去找某某人【林貴生】、我們也只能幫你到這個地步了、
李汝南老婆當然千恩萬謝,要表示表示、
警察沒收。
這個警察,也是受過林貴生的好處,提攜的。要不然,他也是一個無名小卒,活幹得最多,結果功勞都是別人的。他永遠沒有出頭,還可能挨處分,背H鍋。
可以簡單說一下,他原本就是派出所的一個小警察【他原來還是刑警隊的呢】,就因爲什麼案件,立功了。給調動到了看守所。
至於李汝南老婆怎麼找到林貴生的,那可以忽略了。
關鍵是林貴生也沒有職務,他能隨便翻案嗎?
所以啊,得找對人。
哦,對了,這個案子得提一下。那是好多年前了。不是丁四案件那會兒。應該是丁四一夥當年在雲市逃脫之前的什麼年份裡。
這裡有一個人物,就是丁未的老子,實際是一個老好人。就是太好的老好人,有的時候,就稀裡糊塗給人一起帶溝裡去的那種。
這個案子,就是丁未前老丈人主抓的。他定調了,這個案子就是李汝南摸清了鄭北周的規律,趁着他全家離開,偷配了鑰匙進入鄭家,拿走了東西。
因爲害怕事情敗露,所以報假案。
性質,極其惡劣,應該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