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她心裡最清楚了,只是以前李冰,跟她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之所以對法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栽贓陷害,其實這些都,是秦菲指使的,唐柔心裡很清楚,李冰整在秦菲的屁股後面,轉來轉去的。
秦菲有什麼事情,肯定會讓她去做,這件事肯定是她做的,不是她還能有誰?
“沒有任何人指使我,只是我昨天跟朋友去KTV,無意間看到了,順手就拍了兩張!”李冰非常堅決的說道,這件事確實是她,自己一人所爲,想着正好回來,利用唐柔,這樣的話,能夠害到她。
只是沒想到事情。這麼快就被人家知道了,早晨的時候,她跟秦菲有商議這件事情,但她不能把秦菲說出去,不然的話,就算唐柔不去告訴總經理,恐怕以秦菲的性格和脾氣,是不會饒了她的,這一點她心裡比誰都清楚,她怎麼可能供出秦菲呢?
就是唐柔再怎麼追問,她也說這件事情,自己是一個人所爲,根本沒什麼同夥,這樣的話,才能夠保住她,在公司的位置,就算被總經理批評一頓,候倒也不至於開除,秦菲就不一樣了,得罪她,肯定也是會死定了的。
她秦氏企業的千金小姐,卻又是一個小肚雞腸的人,真的惹到她,一定沒什麼好下場,會對她設計和陷害的,不知道哪一天就中招了,到時候自己死的會非常悽慘,李冰自然明白什麼事情。
對自己來說,什麼事情不重要了,她沒有到總經理那裡,她大概已經能夠想得出來,總經理是怎樣去批判聽嗎的?
“王姐,還是把她送到總經理那裡吧,至於總經理會怎麼處決,這個咱們兩個人說了也不算!”說着唐柔便帶着她,拿着手機去了總經理的辦公室,李冰不願去,不過她想這次,即便自己不想去,也沒有辦法。
唐柔跟王姐,抓到了證據,手機裡面的照片,可以證明這件事,就是她做的,她再怎麼推脫和解釋,也沒辦法推脫,這件事跟她沒有關係,畢竟照片在她手機裡,她怎麼狡辯也沒有任何意義。
“你們三個人這是幹嘛?”總經理見三人,拉拉扯扯的,把李冰拽了過來,看樣子李冰是不願進來,而王姐跟唐柔兩個人,硬是把她拖進來的。
“經理我有事,向你彙報!”唐柔走上前,把手機交給了他,有些事情自己說了可能經理也未必相信,只有把證據放在他面前,讓經理看到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經理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總經理拿起了李冰的手機,打開之後便看到了王姐的照片,就是發佈在網站上那幾張,王姐看到總經理,在看這幾張照片,也有些羞愧,自己是公司的領導,好歹她也是宣傳部的部長,作出這樣的事情,確實讓公司很丟臉。
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可能發生,其他的員工去談合同,陪一些老總吃吃飯唱唱歌,這事很正常的,現在男人本來都是比較色的,到嘴的鴨子,怎麼可能讓它飛呢?有些男人藉機佔點小便宜,這都是職場上,經常會發生的事情。
也許大家看到會,覺得很可恥,有很多人其實,都是用同樣的辦法,非常熟俗氣,還是很管用的,只是王姐這次的事情,被別人曝光在網站上罷了。其他的職員,也有過這種類似的事情,沒有人關注。
唐柔不在宣傳部,這件事自然也不會有人過多的關注,只不過是,李冰這麼做,只是爲了陷害唐柔罷了,她跟王姐遠日無冤,近日無仇的,職場上這些事情,大家也都很清楚,即便不說,心裡都很明白,哪有一個人,做到一絲不苟的。
每個人都是如此,可以爲了錢,爲了生活去做很多自己,不願做的事情,誰願意低三下四的去伺候別人,誰願意去讓別人,佔自己的便宜呢?這些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
“這事是李冰做的?”總經理拿起手機,看着李冰說道,唐柔跟王姐一直在拉着她,看樣子應該是她做的了,是唐柔的話,她不會跑到這裡,來自我檢討,不會拉上李冰的,總經理想來,也看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
雖然王姐一直低着頭,不過他知道,其實王姐還是蠻憤怒的,這樣事情被別人曝光,讓她在公司以後,還怎麼待下去了,先別說總裁,會不會開除她,首先他在公司,就擡不起頭來。
員工們對她肯定,也會指指點點的,這一點總經理是很清楚的,只給沈氏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損失,讓他們的名聲上,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是的總經理,就是李冰把照片公佈在公司的網站上,無論這件事,王姐做的對錯,她也不應該這麼做呀,這不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權嗎?”唐柔站起來爲王姐打抱不平的說道,這樣一來的話,也洗清了她的罪名,免的王姐認爲這件事,跟自己有很大關係。
她就算說破了天,王姐都不相信這事不是她做的,既然兇手已經找到,那她就可以洗清罪名,還自己一個清白了,李冰只是一時衝動,才做下這樣的錯事,可目的是什麼,她心裡應該很清楚,無非就是想把自己,趕出公司,對於這樣的女人,必須給她點顏色看看。
不然她下次還會搗鬼的,唐柔沒想跟她作對,她有些欺人太甚了,這次不給她點顏色看看,真拿自己當病貓了。
“李冰!身爲公司的員工,你怎麼能這麼做呢?先不要說這次她做的對錯,你是公司的員工,不應該把她的照片,發佈到網站上,也許你覺得只是影響的個人,難道你不知道這影響了,我們整個沈氏企業嗎?”總經理非常憤怒的,對李冰的說道。
這是王姐做的,不對李冰就不應該,把照片公佈出去,在職場上,很多事情,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別人不知道,這事也就算了,王姐這麼做,不也是爲了拿下這份合同嗎?
再說了,誰願意去犧牲色相,去陪一個色狼呢?李冰這種做法,就是讓公司的人很憤怒,也許大家會在嘲笑王姐,這事放在其他人身上,想想比別人也沒有辦法接受吧,總經理自然知道了李冰,這麼做肯定是有其他的想法。
可不管怎麼說,不應該侵犯個人隱私權,在沒有經過王姐同意,就把人家照片隨意發到網上,這確實是犯法的,只是公司內部處理解決到還好,王姐真的選擇報警的話,她還是被關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