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晶他們下了車,從後備箱拿出祭品。香燭紙錢、瓜果酒肉,都是他們前天逛超市時買的。
每人拿了一兩樣,往山上走去。
付晶的心情有點輕快,對柏斯宸說:“媽媽看到你們,一定會很高興。”
“當然,她看得到我們對你好。”
“對了,我還沒去拜祭你的爸爸媽媽——”
“嗚嗚嗚……”前方傳來一陣哭聲,在墓園裡顯得毛骨悚然。
付晶一個激靈,停止說話。
其他三人也聽見了,看過去,見一個男人蹲在一塊墓碑背後,一邊哭,一邊……用雙手在地上刨,好像在挖墳。
四人目瞪口呆,被這詭譎的場面嚇到了。
“詐、詐屍啦?”柏斯容害怕地問。
付晶呆了一下,叫道:“那是媽***墳!”說完就衝了過去,拿手上的紙錢往那個男人背上打,“你給我住手!”
“嗷——”男人慘叫一聲,抱着頭從墳頭滾了下去。滾到路上後,他顫巍巍地爬起來,看着付晶,眼神先是呆滯,繼而明亮,然後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個扭曲笑容,瘋癲地笑了起來:“哈哈哈……丫丫……丫丫……還在……”
柏斯宸急忙把付晶護在身後,警惕地看着他。
“嗚嗚……”男人笑着笑着,又哭了起來,“嗚嗚……對不起……對不起……我害了你……”
還沒哭完,他又笑了:“哈哈……丫丫……”
“是個瘋子?”柏斯容問。
付晶看着岑麗雅的墳,半個墳頭都被扒平了,扒出來的土撒得到處都是。如果不是她幸好來了,不是要被這個瘋子扒光?!她纔不管他是不是瘋的,對柏斯宸說:“抓住他!我要報警!”
柏斯宸一聽,給柏斯宇使了個眼色。柏斯宇點頭,小心翼翼地從側面走過去,打算和柏斯宸分兩面把人堵住。
那個男人似乎感覺到危險,看了他們一眼,侷促地扯着衣角。
柏斯宇撲過去——
男人一矮身跑開,直接撞向付晶和柏斯容!兩人尖叫一聲,下意識地躲開。男人彎身提走一袋放在地上的祭品,飛快地往山下跑。
“臥槽!”柏斯容指着他,“他搶了伯母的烤雞!”
“抓住他啊!”付晶氣急敗壞。
柏斯宸和柏斯宇追上去,那個男人抱着祭品,跑得並不快。柏斯宇飛身一撲,就把人撲倒了。
付晶和柏斯容急忙追上去,把掉在一邊的祭品撿了起來。祭品裝在籃子裡,雖然從籃子裡滾了出來,但外面用保鮮袋裝了一下,並沒有碰到地上的灰塵。
“嗚嗚嗚……”男人啃到了地上的泥,難受地嗚咽。
柏斯宇按住他的手,突然一愣,只見他的手瘦骨嶙峋,幾乎完全看不到肉,只是皮包骨頭。
柏斯宸踹了他一腳,他身子往前撞,又啃了一嘴泥。
“先別動手。”柏斯宇說,“估計是個流浪漢。”說完把人翻過來。
男人吐了吐嘴裡的泥,帶着怯意看着他們。
大家仔細觀察他,見他臉髒兮兮的,顴骨很高;非常瘦;從脖子的顏色看,人很白,是一種病態的蒼白;頭髮半長,有點亂,卻像刻意做的髮型,額前的劉海垂下來剛好遮住眼,顏色整體灰白,如果是自然形成的,應該歲數不小了;衣服穿得很單薄,一件簡單的襯衣套了一件單薄的外套,褲子是洗得發白的牛仔褲……現在可是冬天,他這樣穿沒問題嗎?
“他沒什麼力氣。”柏斯宇雖然這樣說,仍然把人按在地上,等着哥嫂發落。
“咕嚕……”男人盯着柏斯容手上的祭品,嚥了咽口水。
柏斯容默默地把祭品藏到背後:“他難道是餓了,纔去……挖伯母的墳?那裡面怎麼可能有吃的?”
“他精神好像不太正常。”柏斯宇說。又哭又笑的,初步可以這樣判定。
付晶激動地說:“我報警!叫警察來處理!”說完就打110。
電話響了一會兒,被接起。
“你好,這裡是110報警中心……”
“你好!我要報警!有人挖我媽***墳!”
“呃……”那邊愣了一下,平靜地問,“小姐你好,請你重複一遍。”
“有個瘋子挖我媽***墳!”
“挖墳?”
“對。我來給我媽媽上墳,結果看到他蹲在墳頭上。我一喊,他就跑,不過現在已經被我們抓住了。我看他精神好像有點問題,你們能不能派個人來?”
“呃,那個……請問他有做別的什麼?”
“他搶了我帶給媽***祭品!”
“搶祭品?”警察同志被嚇到了。
“我又搶回來了。”
“……”警察叔叔心說:姑娘你真是條漢子!
“你們管這事嗎?”付晶問。
“這個……如果是平時,我們肯定來看一看了。可是現在過年,很多同志都放假了,我們這裡值班的人很少,剛剛接到電話有人飆車,這邊人手已經不夠了。所以你看是不是……你自己處理一下?”
“我自己?我自己怎麼處理?”
“你先把人放了。不過要確保你自己的安全。然後看看他有什麼動作,他要是繼續挖墳,你就再把他抓住,然後送到派出所來,如果真的有精神問題,我們把他送精神病院去。”
“那要是他不挖呢?”
“那他願意去哪,就先讓他去吧。等他下次被人抓住、報了警,我們再處理。”
“…………”付晶默默地掛了電話。
柏斯宸擔心地問:“怎麼樣?”
付晶委屈地說:“警察放假,值班的人手不夠,沒人來。”
“別急!”
付晶突然看着那個男人。
男人盯着她,雙眼明亮。
付晶走過去,低下頭,慢慢靠近……
男人閃躲地移開眼,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付晶站直身子,問柏斯宸:“他剛剛一直說‘丫丫’,該不會……其實是‘雅雅’吧?”
“你是說……”
“他可能認識我媽媽。”
柏斯宸看了一眼那個男人,用一種不同的眼光去看,發現並不是那麼糟糕。他的衣服質量很好,不像流浪漢;而且頹敗的表象下,給人一種精緻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