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這種存在,有時候還真的還是別得罪的好。手機端
有句話怎麼說來着,叫做千金難買我高興。
和普通人不同,有錢人很多時候,真的用不着有太多顧慮的。現在是明社會,普通人衝冠一怒當時爽了,回頭有相當不小的概率是要被制裁的。
開玩笑,你以爲小時候呢?打一架完事兒了?成年人是要看面子的。你打誰一頓,人家不得想辦法報復回來啊?
普通人是約人,約不到人也不能放過對方。如果有證據,可以直接報警。
但是有錢人無所謂了。不用自己動手,只要出錢,有的是人願意動手。
也別扯什麼買兇傷人這種事兒。有這種說法麼?當然是有的。可是實際哪是那麼容易判定的?
你說是我僱傭你的,證據呢?
所以只要不是虎逼的飛信轉賬什麼的留下證據,一般來說根本沒那麼多問題。
早些年的時候,還真有人因爲這樣的原因被揭發出來過。說到底,沒什麼別的原因,是請的那人太虎了。
什麼情況呢,殺人和受人指使殺人,其實是一樣的罪責。不會因爲你是受人指使而降低你的罪行。算來算去,也是多一個共犯罷了。
情況是這麼個情況,供出別人根本沒什麼用。
而這種情況都是如此,花錢找甄局司制裁甄局,更是完全不雅糾結後果的情況。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你讓甄局的司找個牽強附會的理由,把甄局發配到什麼犄角旮旯裡面。對於甄局來說,他受到的刺激絕對是巨大的。
現在的話,一個月八千死工資,但是一年還能拿起碼幾十萬的外快收入。
然而要是被髮配的話,這幾十萬可沒了。沒有了這一部分的灰色收入的話,甄局一年可只有十萬的常規收入了。連以前的五分之一都不夠。
所以說不定,得把甄局氣個半死不活。
可是說到底,這個過程算違法了麼?職場什麼的這些事兒,背鍋、發配什麼的其實很常見。有合同,當然不可能連個理由都不給,直接炒魷魚。
但是既然已經提前決定要動手了,隨便找個理由,那還不簡單?
所以最終的結果,是有錢人找甄局的司,甄局司隨便找個理由發配甄局。
你不爽?又不是給你降職了?這個工作需要你,你還有怨言?之前所說的願意爲華夏的崛起添磚加瓦的心氣哪裡去了?
而算不爽,人家也是有官方的理由的。確實是因爲有崗位變動的需要,才調動過去的。
所以算來算去,這不是犯罪行爲。
不是犯罪行爲,你扯什麼誰指使的有什麼用?
所以這種事情,還真是這麼個情況。甄局想要賺錢,肯定是要瞄準這些影視劇的製作方。簡單來說,能開這種公司的。算是混得再慘的,在普通人眼裡也絕對已經是有錢人了。
你要是小打小鬧的刮一層,人家做這一行的,也不是不知道這些規矩。直接給甄局錢,價位絕對是要遠遠低於找甄局的司的。
所以一般來說,只要能花更少的錢解決,也沒人閒的蛋疼一開始扔核武器的。
可是甄局這裡,要是太過分的話。萬一引起了別人太嚴重的反感,甄局這裡八成會被人制裁。
徐清已經表現了自己的誠意,這種情況下甄局還搞事兒的可能性已經不高。
而徐清既然已經通過這樣的辦法解決問題,當然不會再對甄局有什麼責難。
而王贇這裡的話,甄局也說的很明白了。是徐清直接把關係找到了甄局領導那裡。這種可能性本來是不小的,這樣的情況下,王贇又如何可能對甄局做什麼事情?
算來算去,甄局這裡是給徐清發了個通知,然後到時候帶人走過過場。結果徐清和王贇,還都得表示一下自己的誠意。
賺了個盆滿鉢滿,還用不着承擔一絲的風險。這一次,真要深究的話,其實是甄局一個人賺了。
王贇孝敬了甄局不少,如果是出錢那是三四十萬。但是王贇這裡提前有準備,八成是可以先拉拉關係的情況。找個熟人介紹一下,可能二十萬左右甚至連二十萬都不用花,可以說動甄局出手了。
可是說到底,肯定是花了錢的。人家甄局這裡,肯定不能白白答應你。
結果起碼二十萬的資金孝敬了甄局,最後卻連個水花都飄不起來。現在已經可以肯定,到時候的審查是個過場了。所以王贇,也是沒少虧。
而徐清這裡,還是被動防禦的情況。人家下達通知的時候,離具體的審查,本來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了。
徐清安頓好公司的情況,飛到海雲,本來已經浪費了不少時間。這點時間,想要找其他人拉關係,已經沒那麼容易了。
所以徐清這裡,花費了五十萬,才讓甄局滿意。這樣的情況,徐清心情當然好不到哪去。
但是算不爽,算明知道甄局間玩了這麼一手,擺脫了全部的責任。但是徐清這裡,還是不可能去把這件事情怪在甄局身。
歸根結底,這一次徐清遭受這樣的危機,停下工作之後來個別人送禮才解決的這一次危機。是由《仙狐傳說》背後的王贇引發的。
之前只是無關痛癢的競爭,王贇造謠,徐清都沒有放在心。
其實也不是徐清大度,實在是之前的這些事情,根本沒翻起多大的浪花,已經有了定論。而說到底,其實王贇的一套手段,還促進了《老爸老媽的浪漫史》更快的深入人心。
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的損害,徐清當然也不至於去找王贇的茬。
可是說到底,徐清其實不是一個大度的人。其實這個世界很葩,總有一些人對別人的要求高的逆天的高度。
兩人結怨了,一個人先是徹底得罪了另一個人。然後另一個人開始對第一個人展開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