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均分,每個人九百萬。
他又把洪長慶打給他的五百萬對分,每個人兩百五十萬,他直接把錢打到了靜雅的銀行戶頭。
她又氣又急,熱不住落淚。
忍不住,她又與他大吵了一場,他見到她大吵大叫,對她搖了搖頭。
“你別這樣泄氣,我把東西變成現款,對大家都好,我們之間的諾言,最重要的是彼此有個信字,這個信字之外,還要公平,明白麼?”他說。
“我不知道你在放什麼屁!”靜雅大罵。
“有前車可鑑,我知道你是一個貪心的女人,上次,你不是把自己的錢吞吃了麼?這一次,我不會讓錢經過你的手裡了!”林志明說。
靜雅生氣的是他賣了她的禮物,但是,至於刮錢,他還不是她的對手。
她吞吃了李察的現款,那是小事,而現在洪長慶給她的長期戶口,這纔是真正的長期飯票!
他以爲她與他之間很公平,只不過是他自己愚蠢罷了。
“下次洪長慶來的時候,他要我戴這一串項鍊,怎麼辦?”她問他。
“擔心什麼?他還沒有來,就是來了,他未必會記得。”林志明真是一個無賴。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是這樣子的,一切都是人算不如天算。
纔不過隔了一個星期,洪長慶的電話已經打過來了。
靜雅接起電話,他的聲音十分清晰。
“你在什麼地方?”靜雅問。
“從我的別墅裡打給你的!”他說。
“哪個國家的別墅?”她問。
“香港。”他回答。
“啊……你……又到香港啦?”靜雅說。
“你一定想不到吧?我們分開纔不過一個多星期,對麼?”他在那邊笑着說。
“你不是有生意……要籤合約的麼?”靜雅問。
“已經簽好了,所以,我立即飛到這裡來,你明白爲什麼嗎?”他問。
“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