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

春天到了

四個月份過去了

之前的主人公慌慌張張的過了個不增肥的新年,馬馬馬在新年間手指頭也恢復差不多了。醫生隨便給他接了個新指頭,就是用基因藥物註冊到他已經損壞的指頭根部令其重新生長出新的指頭的技術。

馬馬馬過年期間一次也沒和紅說話,反倒是自己玩的很嗨。認識了兩個比自己小很多的小妹妹,感情纏綿了兩個多月也不告而吹。沒什麼原因也沒有什麼理由,就是不告而吹。如風一樣自然。而然馬馬馬依舊喜歡紅,作者能看出來,作者能看到任何主人公的心裡,能洞察到他們心裡想什麼。不然我當什麼作者寫什麼這篇故事。馬馬馬對紅,那是真的愛。

紅在過年期間也浪蕩了一把,和比自己大七十歲的男人相戀。年齡不是問題,壽命是問題。兩人剛戀了不到一個月,天寒地凍,男朋友死了。去世了就是。紅穿了一身《海街日記》裡面的黑色禮服。及其一羣老年人還有老男朋友的孫子兒子們一起把這個生靈從人間簡單合理的打發了。

過年期間也是渾渾噩噩、吃吃喝喝。

紅的酒量,白酒兩斤起。五十度以下的酒不沾。天底下對溫柔的女孩子是誰?是紅。天底下最嬌柔的女孩子是誰?是紅。天底下最愛喝酒酒量有好的女孩子是誰?還是紅。匪夷所思的女孩子,匪夷所思的酒量。如果沒和紅喝酒,衆人可要以爲她是高中生了。在愛裡紅的睡衣就是一身紅色校服;在庭院裡曬太陽紅喜歡絲制大號的睡袍,溫暖,留光;在外面,要麼牛仔休閒一身,簡單清秀,要麼就是制服正裝,有時再穿上最新款流行的各種蕾絲格子絲襪,不是特別細長的腿就是剛剛好的舒服剛剛好的養眼。紅外表還可以,主營溫柔清秀,卻從來不把自己當個美女看,就算是一盆髒水潑她一身她也不會生一點氣。

年過完了,三四個月的事情也就上面一筆帶過。我們來到湖邊,開滿柳樹的堤河邊。

人還沒有看到花朵,卻聞到一陣陣幽裡綿的香味。彷彿就要置身於幻境之中再也不可出來。柔柔細眉,朱脣大口,笑起來大大方方,走起來乾淨利落,爲人潔淨廉清、處事光明磊落。她就是我們身高一米七三,愛美麗愛大方愛吃花生,人見人愛款款而來的主角——百風。

百風是這個地區的名人,從小家裡條件苛刻,窮不濟口,兩手空空。父親的關係在體校找了一位跳水老師,想讓自己的女兒在跳水方面出人投地。

也是天賦異稟,也是環境所迫,令她越發積極面對任何不可抗拒的外來因素,訓練起來也比普通的跳水隊同學更加勤奮吃苦。而且還有神不可揣度的靈性在其身體中閃亮。不但合理完成了老師所有要求的動作,還神乎其神的把大自然界的昆蟲——蝴蝶、蜂蜜,老鼠、貓咪,這些稀奇古怪的動物的元素也都加入了進去。令其跳水的花樣如魚得水,如龍遇雲如風遇虎。看的人妙口不絕,讚不絕口、癡癡望想、神魂顛倒。

往往我們看跳水是去看體育,而她本身就是音符本身就是頻道本身就是自己獨立的舞臺,看她跳水。那就是求自己暈眩,求自己膜拜,求自己跪倒。多少粉絲流着眼淚哭着鼻涕要求百風能給她籤個名;多少學生流着眼淚哭着鼻涕甚至以割腕要挾求百風收其爲徒。

百風都一一答應了,她很和諧共處和每一個人,也很善良的把自己的能力教給每一位想學習的人。她不自私,很大方,光明磊落。

於是,就有很多女孩子會愛上她。從小在體校長大,後來也拿了不少金牌的百風,體格矯健,身板平直,短髮瀟灑,隨便穿搭一下就是百萬少女夢中情人的眼淚節點。做夢都想着和百風約會。

本開始,百風也是不喜歡女孩子的。可是後來,她喜歡的人都喜歡長頭髮的女孩子,再加上和幾位小女孩子,溫柔的小女孩子共處一段時間之後。親嘴、拉手、撫摸也都做過。覺得和女孩子交往也挺好,而自己的性格正像是一個淋漓小夥的性格。慢慢的!百風就成了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歡的人。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雙性戀,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發展而成。她也不需要知道,因爲她也有她心中動容起火。燃燒狂熱的女人!

————她就是!紅!

那個女人!就是馬馬馬窮追不捨,追八輩子也追不到,曾親手砍掉馬馬馬手指頭,人見人愛,款款落落,柔情似水,酒量如海的女人! 紅。

紅愛的人,是百風。

百風心裡最喜歡的人,是紅。

奇怪的是,百風卻從來開不了口她喜歡紅這件事。而紅也沒曾追問。兩個人,總是能在一起的時候,歡聲笑語,蓮花寶燈,你來我往,談笑風生,就是很合適!

哪裡不合適呢?

往下看。

——————

兩人手拉着手在一個十字街頭等紅綠燈,忽然天上烏雲密佈電閃雷鳴,呼呼下起了狂風暴雨。令人手握的更緊。等等忘說是誰了,是紅和百風,往常約會的一天。這一天我們可不能告訴馬馬馬,不然不知道他會來搞出什麼花樣。

手握的更緊兩人一個拉一個小跑了起來,大風吹翻幾個高空廣告牌,眼前正是一家火鍋店。兩個人剛跨進火鍋店一步,譁!雨水淋溼了百風的背,並非溼透。

雨甚大,兩人選了靠窗的位置邊吃火鍋邊看外面妖豔的雨水和雨中狂奔的各色各樣的人。

麻辣鍋。開吃。

手指剛拿起筷子夾入一個豆腐,紅感覺自己眼前好像有一個很熟悉的人。眉眼望去,

辣椒哥!

辣椒哥正揹着自己那把極品鑲嵌有藍色鑽石的日本“奈何日“家手工精緻打造的吉他在雨中唱歌!

紅放下筷子正是要衝出去把辣椒哥拉進來避雨。百風的手輕輕按落在紅的手上,“沒事,他經常在大雨天唱歌,地點就在這。”

紅有些覺得不可思議,

“啊!爲什麼?”

百風說:“太多人都不知道他在幹什麼,也沒有人知道他在幹什麼,他自己也許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也許也不知道。管他呢,自己喜歡的事一定有他的原因。”

紅不再追問,兩個人吃了豆腐吃羊肉,吃了羊肉吃海苔,吃了海苔吃了一些山楂,吃完山楂吃魔芋,麻辣鍋,吃的熱火朝天,紅兩斤白酒下肚,醉眼惺忪,摟着百風在她懷裡像一隻嬌柔的小兔子。雌兔眼迷離,此刻的紅就像是被人徒手提耳的兔子。她是醉了嗎?以紅的酒量,兩斤只是剛剛開始。

只不過和心愛的人在一起就更加容易“醉”!。

辣椒哥在窗外唱的是魂不守舍,越唱越離譜越唱越難聽。或者說是人不愛聽。

辣椒哥不會彈吉他,他只是拿着吉他瞎伴奏。辣椒哥不喜歡唱別人的歌,永遠是原唱現場創作現場發揮。演奏的歌聲隨心情而改變,時而鬼哭狼嚎,時而如花似玉,時而迷離陌生,時而悠遠綿長。

辣椒哥看到紅躺在百風懷裡的時候。其內心的醋意再也無法自拔。狠狠的亂唱一通。

百風看着狂風暴雨中的辣椒哥,眼睛裡流露出一絲得意,又有一些同情。同情這個傻瓜。

百風知道辣椒哥喜歡她喜歡很久了,不過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百風已經認定自己是喜歡女孩子的了。而且紅正是她的真愛和最愛的那個人。就是正躺在自己懷裡愜意的哼着歌又有些微薰的極品美貌可愛迷人又不過分張揚的少女,紅。一個心愛的人在自己懷裡躺着,兩人柔情似水,活蹦亂跳,如火如荼的戀愛中。怎麼能容忍辣椒哥的插入?

這個時候辣椒哥應該退一步,等一等或者另尋它愛。守着百風,這個本來已經萬人迷的少女。還是雙性戀,自己喜歡的戀人還在自己懷裡,那麼辣椒哥的愛情不忐忑才更奇怪。

暴雨天又掛來一陣風,把辣椒哥的褲子吹掉了一半。

又下了一陣大暴雨,把辣椒哥的頭澆到了泳池裡一般。

越唱越來勁,越唱越澎湃,越澎湃就越快樂“我等你來,我等你來,我等你回來!滄海變苦水,柳樹迎桑田....”

辣椒哥在追求中又令自己性格更加完善了一步,於人生又多了份歷練,頭頂又多了頂燦爛的金黃色的光環。

暴雨逐漸轉晴,大家該散都散夥了。

紅和百風卿卿我我的走在一個步行街,看到有人在轉爆米花。紅說她很想看一下,兩人停下腳步等待着爆米花的爆破,等待那一聲的到來,是童年美好記憶。

紅暗釦指甲,沉默不語看着。

忽然一聲巨響,嚇壞了在場的所有行人。爆米花裡沒有飛出一顆爆米花,反而是一天粉色的豬,一天帶翅膀的豬從一堆煙霧中飛奔而出,不久就侵襲了整個城市上空。城市被豬隊包圍了,百無聊賴之際,大夥還不忘拍張照。

一隻豬說“跟我來!”

紅立馬拉着百風的手,追逐這隻豬、穿越過一些老去的小巷,走過幾個山坡,這隻豬停留在了一個人的頭上。

馬馬馬!

正是馬馬馬。

“哈哈!這是我的新魔術! 喜歡嗎?”

說着百風就往後退了幾步,百風喜歡的人是馬馬馬,百風愛的人是紅。但是唯一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是,當初馬馬馬從來沒有給百風過機會。縱然有一次百風在跳水比賽得了金獎那次。百風給了馬馬馬一張免費的前排的票。百風在空中跳水旋轉的一瞬間看到了馬馬馬的眼睛根本盯着紅一放也不放,於是乎心灰意冷。就連拿到金獎也不是那麼開心。

這一刻是十分尷尬的一刻。

紅一直不知道也看不多來百風喜歡馬馬馬,這漫天的飛豬變的有點意思,只是瞪了馬馬馬一眼,嬌喘嬌柔作聲

“哼!就你這頭豬快把我跑到缺氧了!氣死我了!”

說完就轉身拉着百風的手走了。

馬馬馬望着紅遠去的身,開心的跳了起來“耶!紅豬魔術成功!紅太可愛了!”

越想越開心,在草地上打滾起來。

紅說“跑累了,想吃飯。”

百風男子漢的氣概說道“我知道一家新開的麪館特別好!裡面還有威士忌可以喝!”

紅說“在哪在哪?”

百風說跟我來,他們來到了一個叫花店巷的蟲不動酒吧裡,

紅走進去直接一臉懵,這裡是賣什麼的心裡這麼疑惑。

畫如店,店如畫。水樹相接處,就如山中峽谷峽谷低昂,縫隙銜接處,亦是山水畫墨,紙生妙鹿。

“來兩碗火鍋面,要加辣的!”

然後點了一本Grants威士忌,搭配着面吃威士忌,是這家飯店的一個特色。或者說酒吧也行。

紅喝了一口酒吃了一口面,面表面清湯浮起,並沒有什麼值得吃驚之處。但是一口吃下去,驚呆了紅。她從來沒有吃過如此鮮的面,就好比是山谷中開闢出了一條生路,路上灑滿紅的鮮花。鮮豔而明亮。

吃完麪二人總出來,一人騎着大象正在上面耍雜技。又是馬馬馬。

馬馬馬扭動着自己的身體,就像一隻蛇在扭動。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魔術,叫體術吧。把自己身子扭動的已經成一根線了,忽然長忽然短,忽然扭動忽而又降落在地面癱軟成一片稀泥一樣的糊糊。

馬馬馬站在紅面前,一隻戒指變到了紅色手指上。紅整個人都懵了!好驚訝,但是也要強裝淡定。這時候作者️也看不出紅到底有沒有動心,她是否喜歡馬馬馬鬼知道。可以知道的是,她喜歡的人肯定不是馬馬馬,但是馬馬馬絕對是優秀的。又是漫天的飛象,又是這手上的鑽戒,鑲嵌天藍色和粉色的鑽石交相輝映。縱然紅不喜歡他,天下的女人也要爲此動心。

但是愛情就是這樣,越不喜歡的人越向人示好便會越疏遠。何況是紅這樣充滿魅力的對於自己不喜歡就毫無感情的人。也許不是紅對馬馬馬沒有感覺,而是自己現在也是名花有主,在旁邊的百風還是很好的人。至少自己也很愛她。

戒指戴到了紅手指上時,百風一把手上前推開了馬馬馬說,“你看不見我是她的男朋友嗎?怎麼能在我面前給我的對象帶戒指!你沒有把我放在眼裡吧。”

說話的感覺,很糾結很矛盾。內心就像掙扎的松鼠,一方面是自己喜歡的人,一方面又是自己的愛人。

馬馬馬從身後拿出一個手機,打了上面的電話,瞬間從天上降下一堆花。

“紅!我愛你。”

這番表白之後,紅徹底給馬馬馬刪了一巴掌從此徹底決絕了。

紅拉着百風的手,兩個人消失在漫長的馬路。

馬馬馬站在後面,失落的離去。

他去了自己的象窩裡,睡覺。馬馬馬住在一頭大象的房間裡。房間有兩層,上樓梯得靠爬大象的腿。對。是一隻活生生的大象不是假的。

大象的體溫給房子長時間供暖,夏天的時候大象的皮毛可以散熱。馬馬馬已經在這頭大象裡住了有十八個年頭了。

小時候他沒有爸爸媽媽,只是一頭大象神把自己帶大的。大象神後來離去了他就給他教授了最後的絕招:象語。

是以今天漫天的飛象都是配合着馬馬馬一起表演的。他先是給大象們撞上了隱形的磁環。再給天空拉了一條看不見隱形的鋼絲。通過給鋼絲上的磁力懸浮把大象們都裝扮成了會飛的大象。

有一頭最忠實憨厚的大象。就是他現在住的家的這隻象。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他兩從小一起玩大。天黑的時候大象揹着他周遊世界,白天的時候他們用象語交流。

也許是和大象相處久了。就不太明白人類的語言和心理變化。主要是有一次遇見了一位少女,小女孩特別好看,細細的頭髮在陽光下散發着大海的清新氣味。他說“我一定要得到這樣的女孩子做我的妻子。” 然後過了十多,本以爲會忘記她。直到有一次在超市見到一位姑娘高跟鞋壞了並且崴了腳。馬馬馬不懂人類的含蓄世界,直接上去就把女孩子抱了起來,送姑娘回家了。

姑娘開始哪裡肯願意,在男人的懷裡掙扎。女孩子說“放我下來!快放我下來。”

男孩子就是馬馬馬說“您別動,很快就送你回去。”

雙腳如飛,蹬起腳步直奔到了姑娘家裡。

姑娘吃驚!

“我們小時候見過!”

馬馬馬這才認出原來這是他小時候喜歡的那個人。

姑娘說“那時候你還說要娶我爲妻子,你現在結婚了嗎?”

馬馬馬說,“沒有。我還一直在等你。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原來你在這裡!”

姑娘喋喋一笑,從自己的身後拿出一朵鮮花放在了馬馬馬手上,正像後來馬馬馬送戒指一樣魯莽的送給了馬馬馬。不過女孩子送花,是頑皮。男孩子給戒指,是魯莽。不一樣的形容詞。

人間的事就是這樣。同樣的事情。不一樣的人做,世人給予完全不一樣的評價。

那一天不曾有也就罷了,偏偏還是女孩子紅認出了馬馬馬。這一相認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放下馬馬馬說紅。

紅一個人溼紅着淚水在海邊和百風喝着二鍋頭。

紅說“你知道,不是我不愛他。是他太過了。”

紅的意思是太過分了。直接邁入女孩子的生活,而且不和她講論什麼什麼,就直接像男朋友一樣和她曖昧送禮物什麼的。

女孩子不明白爲什麼天下的男人都要對自己好的女人無條件的付出,男人也不能明白爲什麼天下的女人都不能接受自己的好。

這是男女之間,冷漠和熱情之間的隔膜和溝通的溝壑。

紅和百風相戀了,百風是幸福的。紅也是幸福的。但是百風喜歡的人,最開始喜歡的人是馬馬馬。是馬馬馬讓自己傷心,心如死灰的開始喜歡女孩。喜歡女孩子這件事和馬馬馬也有必然的聯繫。而辣椒哥是紅的親哥哥一樣看待紅如親妹子一樣的好哥哥。如今,只有百風和辣椒哥知道,辣椒哥喜歡的人是百風。百風無論如何都看不上辣椒哥的爲人。還有他的風格。如今我們的萬人迷,百風,就是死心塌地的不喜歡辣椒哥,只喜歡紅的那一個優秀的男朋友。百風是女孩子,是雙性戀,是被衆女子拜倒的帥氣小哥,是風情萬種的在男人眼裡看起來也落幕款款的清新短髮姑娘。她有林黛玉、中島美雪、阿美、中森名菜、阿朱、阿紫、小龍女、阿紅,結合於一身的美貌和優雅,也有着謝霆鋒,余文樂、陳冠希、劉德華、郭富城、鄭伊健、衆多小鮮肉集合一體的瀟灑得體。

如今已經是黃昏時刻,兩人手拉着手不得不去喝點好喝的。就繼續喝白酒吧!

紅提議喝威士忌。就去今天下午吃麪的那家。

一進門。服務員迎面而來,問他兩想喝點還是吃飯。

紅找了一個包廂,坐下來點了一瓶順風威士忌。也不貴就一百多。兩個人一人一瓶根本沒有加冰酒喝了起來。紅好奇的問“

小姐姐,爲什麼你們的商標是個蟲子呀?”

小姐姐說“爲了讓我們的店像三葉蟲一樣屹立不倒,蟲子這種小昆蟲是很能適應環境的,他們的歷史可比人類長的多了。三億面前就有了第一隻蟲子三葉蟲。然後進化出了這些有的沒的生物,包括我們人類。”

“有的沒的得?...”百風覺得很好笑,就自己唏噓不已。

小姐姐有說“還有本書,叫靈樞素問,裡面有一句“大針刺入、蟲不動乃出。”治肚子疼的。我們希望我們的店鍼砭時弊,把當下的疑難雜症也像蟲子一樣改進和解決。”

百風從來不笑,但是聽到這裡不由得說到“那你們老闆一定是個很有意思的人吧? 又是生物又是醫學。”

正說着,妙妹妹從一個洗手間走了出來。看到兩位從未相識的客人。就給店員說“快給他們送點好吃的。別幹喝,也得吃點東西。”

妙妹妹就是本文的作者,也是蟲不動首席執行官,妙妹妹看到兩位客人在自己店裡吃的很嗨,兩個小姑娘還是一人一瓶威士忌不加冰抱着喝,就特別佩服。

直接親自上臺。在前臺做出了兩隻大牛蛙送給了我們尊敬的客人。

牛蛙上灑滿了芝士,旁邊還加了一隻菜葉子。紅酒飽飯足,還問妙妹妹要了一塊酸黃瓜。微醺,剛好。就走出去了。

晚上的花店巷已經是一個人都沒,正值春夏交接,天氣溫良,風正好。

紅迷路着眼神對百風說“永遠在一起可以嗎?你說,人爲什麼會分離。爲什麼我們不能永遠在一起。”

百風默默的不說話,任憑紅靠在自己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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