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到了舉辦校慶的日子,黎緋緋覺得這一個月過得好慢好慢。她積極爭取到會場志願者的名額,滿心歡喜地等待着這一天。
穿着校方統一定製的polo式紅色體恤,白色休閒褲,白色的休閒帽,靚麗青春,朝氣蓬勃。作爲迎賓學生代表,黎緋緋在六月的驕陽下站在會場門口等候着。
上午十點,嘉賓們開始進場,一張張面孔從黎緋緋身前經過,或老或少,或男或女,或官員或富商,。。。。。一個又一個,可哪個都不是莊晟天。
黎緋緋一直保持着微笑,一直站立着,頭髮、衣服都浸溼了汗,嘴角僵硬了,膝蓋軟了,腳也酸了,眼見着會場已經開始,大門即將關上了,可期待中的那個人一直沒出現。
難道他不來了?。。。。黎緋緋覺得自己可笑又可悲,這一個月癡癡傻傻地等待到底是爲何?現在更是像個傻瓜一樣笑着!心中的信念坍塌了,黎緋緋渾身無力,垂着頭,虛弱地靠着身後的樹。
忽然,一陣由遠而近的發動機聲,一輛黑色的越野車停在會場前面。車門打開,走下來一個男人。
“呀,是莊晟天!”
“真的呢!”。。。。。
黎緋緋聞聲趕緊擡起頭來--真的是他來了!
這次與他相隔的距離近了些,黎緋緋能清楚地看見他。他更成熟、硬朗了,五官立體,體格健碩,一點都沒沾染上官場的富態,更像是一個魅力四射的明星。他比四年前更具有吸引力了。。。。黎緋緋站立着,沒有走向前,看他被其他的女學生簇擁着走進會場。
只是這樣看一眼就夠了,黎緋緋笑着對自己說。她一直是個自信的女孩,可只要碰到他,她就覺得自卑、渺小。像張愛玲說的那樣,喜歡一個人,會卑微到塵埃裡,然後開出花來。
看他的背影消失在門口,黎緋緋也轉身走了,沒有繼續守在會場外,等待他們結束。對她來說,四年的暗戀好像終於劃上了完整的句號,終於可以打包清理了,回到她原有的生活。
-----------------------------
天色漸漸暗淡下來,黎緋緋一個人在宿舍慢慢地整理畢業要收拾的東西,室友們都趁着校慶時間出去狂歡了。
“咚咚!”有人敲門。
黎緋緋打開一看,是系主任。他跑得一身汗,氣喘吁吁地說:“黎緋緋,還好你在啊,我跑了幾層樓,沒看到一個人。幫我跑一趟,很急!”
“主任,怎麼了?”
“學校爲這次校慶特意製作了一個紀念冊,讓所有邀請到的嘉賓簽名留念。我剛剛纔發現,莊晟天會場中途有事先走了,現在就差他沒簽名了。他給我們學校做過很多貢獻,是千萬不能落下的。我這邊會場行程還沒結束,實在脫不開身,只能找你幫忙送一趟,讓他籤個名。”系主任說着,拿出一個製作精美的冊子遞給黎緋緋。
黎緋緋愣住了,不知該不該接。她好不容易準備收拾心情,忘掉那個人,現在卻又讓她去見他,她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系主任着急地把冊子往她手裡塞:“沒時間了,聽說他今晚十點就要坐飛機離開了,以後再找他肯定不方便了。這是他酒店的地址和房間號,快去快回!”系主任也不等她回答,把字條也塞進她手心,急急忙忙地走了。
黎緋緋感覺那張字條像火一樣在手心裡發燙。她猶豫着,盯着字條看了半天,終於咬咬牙出發了。去就去吧,他哪還能記得她是誰,這一切只是她自己的獨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