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宴會,有很多的人蔘加,這次的規模比上次的還大,而且還請了幾個正當紅的明星,這些明星都很有名是整個娛樂圈的比較大的腕。
那些明星看着站在聚光燈下的權哲,一聲聲讚歎,覺得他比自己還適合當明星,因爲她無論穿什麼都好看,像是一個行走的衣服架子,應該是比衣服架子更好看的衣服架子,權哲穿着一身紅色的絲絨,西裝,是最近剛出的新款。
一套都要花很多錢,可是他卻全部買了,就連自己的西服和領帶都全部是裡一套的,不知道他是節儉還是真的特別有錢,反正第二種他是特別有錢這個成立。
琳達作爲一個娛樂圈的三四級女明星來到這種級別的宴會,覺得特別的演唱有光,只不過這種感覺他就持續了一下子,當看到比自己段位高那麼多的明星時陷入了自卑中。
他手中拿着紅酒,紅酒非常的清澈,他看着那瓶紅酒,覺得這紅酒自己也喝不了,於是他倒了一遍,本來想裝逼。
琳達走了好久的路才走到這裡來,作爲一個三四線的小明星,別說團隊房車了,屁都沒有,到最後還在讓自己搭公交或者開出租車到這裡來。
所以琳達的目標很明顯就是成爲現在的當紅炸子雞。
他最近新機來參加這個宴會,可不是來玩的,像那些在娛樂圈早就有名的人,看來,其實這個宴會參加起來就是拼實力的,但是琳達參加這個宴會,主要就是爲了得到權哲的號碼和信息罷了。
沒辦法,誰叫權總這麼有錢,年紀輕輕就坐擁許多資產,反正在他琳達看來,最有錢的男人往往就是他的跳板。
他能借助這個男人要到更高的地方,他想在娛樂圈有立足之地,就必須找一個乾爹。
不過乾爹這個名稱對於權哲來說真是弱爆了,權哲是一個非常有錢又帥的人,所以琳達覺得眼前的那個男人才是自己的最終極目標。
權哲將手中的酒杯放在桌子上,看着眼前一派欣欣向榮,他突然想起來了就在不久之前的那次宴會裡,有一個穿着黃色裙子的小姑娘站在角落裡偷吃着蛋糕,他吃了好多蛋糕,可是沒人看到他,也沒有人說他。
小妖躲在人羣中自己,都差點找不到,幸好,他知道小妖在哪裡。
幸好,就算找了那麼多路,也能找到他,就算一開始找不到他,到最後也會找到他,可是現在小妖在哪裡。
他本來今天回家是想讓小妖陪他來參加這個宴會的,只是怪自己在這方面太過懦弱,他不敢看到小妖的臉也不敢被小妖質問。
他總覺得小妖問他的時候是非常認真的,這讓他很恐懼,他權哲在這世界上誰都不害怕,卻唯獨害怕自己的女人,可這又有什麼關係,只不過這些東西在解釋上非常麻煩而已。
權哲站在臺上,慷慨激昂的說着那些所有的人都說過的話,他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錄音機,又覺得自己像一個復讀機,把他們的聲音錄下來,然後用自己的聲音播報。
所有的人都覺得他演講的非常好,加一些新的手勢,但是他只知道自己什麼能力都沒有,最崇拜自己的應該就是小妖,
可是小妖今天沒有過來,這些人好像是一個路人,和他擦肩而過,然後去下一個路口,對於拳手來說,這些人不會再見,第二次,或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可是對於權哲來說自己你就和他們不熟,表面上的惺惺作態,只不過是爲了商業場上的那些事情罷了。
在這種場合他還是比較想看到小妖的,小妖和這些人不一樣,小妖什麼都不知道,小妖天真單純。
他好想對小妖說,希望她永遠不要長大,永遠都做自己的公主,他會把她寵的,比公主還要幸福。
權哲緊緊的抓着口袋裡的手機,青筋暴露,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做些什麼。
他到底要不要直接去找小妖?可是到時候越解
釋越麻煩,她越討厭自己怎麼辦?如果他去找小妖可能有一半的機率會得到小妖的原諒,可是又有一萬的機率,小妖會從此更加討厭他。
他沒有選擇,或許一開始他的決定就是一個選擇,他已經做好了那個決定,現在再談選擇是不是爲時已晚。
舞會的燈光閃爍不已,所有的人都帶着伴侶,只有權哲一個人,呆呆的站在原地,像是洪流中的一隻蟲子,鳴叫着夏天的聲音。
可是夏天早就已經過去。
他手中拿着紅酒杯,手上的戴着的手錶是高達幾萬甚至幾十萬的手錶,這些在平常人眼裡看起來特別高大上的東西。
在權哲的眼裡只不過是一些裝飾,在這些生意場上誰穿的東西多,誰身上的價值高誰就會被追捧,這是早就已經驗證過的定律,
當初所有的人都要和季恆東談一筆買賣,現在季恆東落難,沒有任何一個人幫助她。
權哲知道自己總有一天可能也會走季恆東的老路,到時候身邊還會有誰一直陪在自己的身邊?小妖會在嗎?還是那些自己都不認識的陌生人。
權哲將手中的紅酒一飲而盡,又跌跌撞撞到了一杯,比起上一次的宴會,他這一次的宴會更顯得漫不經心。
上一次很多的人都找他聊天,他都回以禮貌的一笑。
現在任何人經過他的身邊,都會被他身上的極低的氣壓給趕走,他們不明所以,所有的原因只有權哲知道。
這場宴會在他看來與其說是一場宴會,不如說是一場必須要參加的任務,必須要完成的任務,反正,他不認識這裡的任何一個人,這裡的任何一個人也和他沒有什麼關係,那些人平常事笑臉相迎,背後對你捅刀子都不知道。
所以他討厭這些人,可是他不能與這些人交惡,這其實是每一個人的無奈,權哲將紅酒杯狠狠的砸在桌子上,從旁邊拿起了一塊蛋糕,可是當他的手身上那塊蛋糕的時候,那塊蛋糕是被另一隻手拿走了。
(本章完)